70年代,户口本将人们划分为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农村户口的,靠种地为生,生活艰苦,就羡慕在城里吃商品粮的城市户口。农村的孩子放学后,还要帮家里干各种农活,而城市的孩子却可以在街上自由地溜达,我们就管城市户口的孩子叫“街(gāi)爬子”。
我父亲是干部,但我们不属于双职工家庭,仍是农村户口。然而,我们又与纯粹的农村户口有所不同,我们有机会去城里探亲,还有转为城市户口的一线希望。
四年级时,我随父亲来到县城读书,也就是被称为张家畔的“街上”。在“街上”读书,依然有户口的差别对待,城市户口的孩子大多上靖中,农村户口的大多在二中。二中还接纳了一部分调皮捣蛋、成绩很差的城市孩子。起初,我住在父亲的宿舍,和父亲一起吃政府的大灶,那里伙食很好。后来,父亲又把三爸家的堂哥也接到城里上学,三爸年轻时因公去世,父亲一心想把堂哥培养成才。我们哥俩在城市边缘租了一间茅屋,自己做饭,自我管理。
初到县城时,觉得县城是个大地方,望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和呼啸而过的自行车流,心中充满迷茫,生怕找不到方向。随着对城市的逐渐熟悉,以及自己租房住的自主,上街溜达的欲望越来越强烈。街上不仅有农村见不到的二层高楼,还有各种美食诱人的味道。
刚到二中时,我的成绩还好,但随着上街次数的增加,成绩开始慢慢下滑。与一帮城市孩子打成一片后,学习彻底崩盘,开启了“街爬子”的生活。
晚自习后,我们顺着昏暗的街道转悠,县城仅有两条十字街,所有的商铺我早已了然于心。第一百货公司最大的柜台是卖布的,有六七米,蓝、白、花布卷并列摆开,紧邻的是棉麻日杂。天气很冷时,我常去那里的火炉旁暖和一下。文具用品占据了一个圆形的柜台,最吸引我的是最左边的食品柜,那些早已过了保质期、变得又干又硬的面包,会使我垂涎三尺。十字街口,一个谢了顶的老头常在那里卖烧鸡,故意拉着长长的尾音喊道:“烧鸡——哦!”要不是父亲将伙食费交给堂哥打理,我怎么也抵挡不住那焦黄色鸡腿的诱惑。
到二中读书后,新华书店就基本不去了,鞋业社的鞋我也买不起。我的消费基本就是偶尔到汽车站买一毛钱一小缸的瓜子,那种加盐炒的,吃起来厚重而又回味无穷。老家平凡的果子到了城里卖得很贵,实在无聊时就去招惹一下和我们一样游荡在街上、智力有些问题的“狼儿子”。我们逐渐形成了一群人,常常结伴跑到附近的芦河里耍水,在街上欢呼打闹,模仿刚刚上演的《少林寺》,或真或假,一会儿是闹,一会儿真的打了起来。
“街爬子”的生活我越来越熟悉。城里孩子传唱《外婆的澎湖湾》,我以学习的名义,从父亲抽屉里翻出笔记本,抄了歌词,与同样迷恋《故事会》的同桌默契配合,互相打掩护,被老师骂作“一丘之貉”。那时家长一点也不矫情,我们常常被老师骂得鼻青脸肿,打得痛哭流涕。
1981年,香港电视连续剧《霍元甲》被引入中国大陆,引发了空前地追剧狂潮。晚自习后,我迫不及待地跑到饲养厂会议室去蹭看,生怕拉了哪一集。1982年播出的《虾球传》同样很火,正值寒冬,我站在雪地里看,联想到农村孩子寄居在城市边缘的凄惶,不禁偷偷地抹眼泪。不过,这种自卑慢慢被虚荣心所代替,我会变着名堂跟父亲要钱,用于打扮自己。发型尽量模仿张明敏,把的确良裤子晚上压在枕头下,压出并不很直的一条棱。周末时,我和同学想方设法借来那种砖头块录音机,找个隐蔽的地方,跳起从电视或录像厅里学来摇摆舞。林子祥的《阿里巴巴》和《成吉思汗》是我们最爱的舞曲,让我们如醉如痴。
改革开放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只是真切感受到一种港台文化正在扑面而来。那年,县城出现了两家卖磁带的商店,正街上的白玉家和学校对面的赵晨伟家。白玉家卖的牛仔裤很时髦,赵晨伟家有修录音机的技术。能认识这两家人,对我们来说是莫大的荣幸。买不起录音机,借来磁带听两天,就感到心满意足了。
虚度能给无所事事的人带来短暂的欢愉,跟着张蔷的《月光迪斯科》跳舞,在张国荣的《莫妮卡》歌声里沉醉,时光就这样匆匆流逝。初中三年,我沉迷于模仿城里人的生活,却因此错过了人生的重要转折。那时,初中毕业考上小中专即可享受工作分配和转为城市户口的待遇,农村孩子常常会为此补习好几年。而我把时光都浪费在城里街道上的溜达,自然没考上。若再考不上高中,就只能回到农村种地了。我已享受惯了城市的生活,想到这样的后果,就开始辗转反侧地发愁。幸运的是,我顺利考上了高中。
人生的顿悟,有时就是被推到悬崖边,自己往回跑。
靖中是县里唯一的高中,校风较二中严谨多了。喇叭裤、长头发是不允许的,同学们拼学习,不讲打架和打扮,迪斯科只有在晚会上才出现,平时也就是小声哼哼《我多想唱》。农村的孩子希望高考改变命运,能上高中的城里孩子都是乖孩子,想得到关注,只有学习。
我意识到需要改变,但心中仍有按捺不住的上街欲望,每逢星期天或假期,总忍不住想要再去那个曾经令我流连忘返的街上看看。
1985年的张家畔街上,有两家小饭馆。这两家卖面的饭馆,开启了靖边县城另一种经营模式。父亲偶尔带我们去那里改善伙食,一大碗面,或四两饺子。我们漫步于街头,主要去听正在流行的旋律,目光被闪烁在门框上的霓虹灯吸引。时而,我们约上几位挚友,边走边谈,从体育明星到时事,换个环境,让心灵得以释放,挣脱那些固有的思想枷锁。街上时而更新的海报总能传递出一些新潮,比如广东某个文工团的演出,带来当下流行的歌曲,我们跟着学上几个霹雳舞很酷的动作。改革题材的电影《相思女子客栈》,反映文化新潮的《路边吉他队》《霹雳舞》,家庭教育题材的《少年犯》一经上演,总让人有不同感受。港片《英雄本色》带给人视觉的冲击,街上的录像厅火了。就像后来沉迷于游戏一样,好多人留恋在录像厅,不懂什么是文化现象,只觉得一切都是那么新奇。我们高中生得有些层次,上街会打几局台球,体验赢球之后自豪的感觉。之后,家里大都有了自行车,周末没事就骑车停在十字街头,偶遇同学,约上几个,一起穿越到距县城不远的西草滩“放飞自我”。如果感到沉闷,又说不出原因,这就是后来的专用名词“失落”,我们就是象牙塔里“失落的一代”。
80年代,高考录取率很低,大学是每个人的向往。城里户口虽然有招工和当兵机会,但也是少之又少。怀着对外面世界的渴望,人们有强烈走出去的愿望,正如我当初走到城里的街上。《外面的世界》里唱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这种通过自发表达出来的行为,成了当年上街溜达那批人的行为艺术。后来有人戏称,街上跳舞的大妈就是这批人的“老年版”,然而这纯属臆测。事实上,这两拨人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差异。首先,从标志上看,80年代跳迪斯科的人追求新潮,喇叭裤、花衬衫彰显着港台文化的开放气息;相比之下,广场舞显得较为传统。其次,从思想层面讲,那批人在封闭多年之后,对外面世界充满探求欲望,追求的是自由和思想的激进,而广场舞则更多是为了娱乐健身,寻求组织归属感。至于社会表现,两者更是大相径庭,跳迪斯科的人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偷偷展示自己;而广场舞则很霸道,气势十足。
上大学后,假期回到县城,我总是迫不及待地骑上自行车,先上一回街,和久违的同学碰面,交流各自的见闻。从不同地方回来的人,带回了不同区域的文化。大城市回来的人,单从装扮上就洋气许多,白色的文化衫上写着“我很丑,可我很温柔”或“跟着感觉走”。上街,依然是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我们谈同学、谈学校、谈时事,谈理想,这就是“街头巷尾”的魅力所在。相比大城市的街道,小城的街道显得简陋而又陈旧,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在这里交流思想。在十字街口,电影院广场,我们期待着一场偶遇,如果说两个城市之间的交流方式是写信,上街溜达就是我们心照不宣的交流方式。
各地回来的人都喜欢上街,于是,街上就多了一道风景线。年轻人带回前沿的流行元素,每当夜晚降临,霓虹闪烁,大城市流行的交谊舞也进入了县城的舞厅。舞厅里,一边是认真地教,一边是拘谨地学,大家说着半洋不土的夹生话,也分辨不出到底从哪里学来的,只是知道他们是去过外面世界的人。
大学毕业之后,我没有回到县城,而是选择了更远的地方发展。那些曾经无比熟悉的街道,如今只能存留在我的记忆深处。回家的时候,我们大多通过电话联系,约三五同学,直接奔向饭馆。“上街”这个词,变成了酒局的代名词,我再也没有真正上过一次街。当初那批一起上街溜达的人,现在好多已成了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从他们那里,我了解县城的大致发展情况。以前的街道很短,逛街时常常要重复走,而现在,县城是越来越大,已经成了全国有名的百强县。随着我们的渐渐变老,望着眼前习以为常的灯火辉煌,再也没了逛街的念头。
今年,我带留学海外的女儿归乡。她上街匆匆看了一眼,就觉无趣,很快便回来了。对她来说,这座县城不过是简历上的一行籍贯,再没有其他特殊意义。和同学聊起孩子,发现大多都把孩子送到大城市读书或工作去了。县城的街道,对他们来说没什么值得留恋的,现在的他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而常常谈起那些街上往事的,依然是我们当初那批只能在街上溜达一圈的人。
余光中在《乡愁》中写道:“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当我读懂的时候,才发现其中的情感已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了。
那些迷失在街上的青春,那些曾经的欢笑与迷茫,最终都化作了岁月的注脚,成为我们这代人共同的记忆。它们或许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随着一首老歌、一段旧影像、一本书,重新浮现在心头,提醒我们,那些年,我们曾迷失在街头,也在那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