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的事用不着去过分猜测,一切都在太阳东升西落之间各行其是。西山上的洋槐树林黄过几十次叶子,便再换另外一代人继续着先祖们做过的事情。白天,他们反复在脚下的土地上走动,这里发生的一切都被他们尽收眼底。而晚上,当鼾声飞过低矮的篱墙时,村庄的狗便接替人值守着村庄。村庄的狗,游走在人眼的暗夜里。
老一辈子的人说,狗都张的是夜眼,晚上比人看得更加清楚。当矮矮的烟囱里挤出慵懒的雾霭,几句密语从密城的土坯房里飘出,接踵而来的是高低起伏的鼾声与孩童啼叫声。谁家的男人打了一夜麻将从村西走回村东头,又或是张寡妇家的门缝里挤出的人影,他们哪一夜哼过秦腔《金沙滩》,村庄的狗一清二楚。
炕头酣睡的小孩趁着夜色长大,村庄也一起随着佝偻了下来,一代又一代的密须人消磨着村庄的寿命。只有村庄的狗发现了悄然进行的变化,于是它们扯长了脖子狂吠,试图以此来唤起人类和同伴。一犬呼而百犬应,没有谁会在意起头的是村长家的花花还是刘奶奶的宠爱的大白。只要村庄的狗都还在,一切都在美梦中进行伙计黑子
父亲年轻时有个叫黑子的伙计(黑子,村庄里游走的杰出狗)。那些年里,我曾用尽笔墨述说他们之间的事迹。现在看来,年少时的涂鸦本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充满了孩提的无邪与天真。但毋庸置疑的是,他们是极好的伙计。
在密须的山野里,一人、一狗、几十只羊在山川峁塬间游荡。天浩地大,生命的奥秘在自然山水之间被阐释。黑子时而趴在父亲脚边伸出舌头小憩,时而消失在漫山的灌木之间,时而站在长满荒草的崖边若有所思。羊群走远的时候,父亲总要吆喝上一声“去,黑子”,然后接着扭过身挖柴胡。这很难不让人联想到鲁滨逊和野人朋友。
在跟着父亲跑山的那些年里,根据不完全统计,它一共抓住了二十一只兔子、十三只獾,驱赶了四头野猪。这些数据,后来都被我写进了一本流产的小说里,它们都成了炫耀的资本。在此之前,我的一篇关于爱犬黑子的“豆腐块文章”已在恩师明辉先生的推荐下发表在了学校的报纸上。尽管那时候我并没有读几本文学名著,甚至连小说是什么都弄不清楚,就任由思绪带着圆珠笔在作文本上写写画画。我们的青少年时代,是充斥着无知的浪漫主义的时代。密须的大山,隔绝了我与山外的世界,但让我有机会将父亲与他的伙伴当成了最最伟大的英雄。
密城的老人常说,猫狗在生命的弥留之际,总是要远离主人的家里,在无人知晓的地方悄然死去。显然,黑子尚未到自然死亡的年纪,或许是因为它知晓了太多密须城暗夜里的秘密。
在黑子离开密须的时候,家里没有一个人知晓,他不愿意让别人为他承受过分的苦痛。父亲骑着他的二手摩托找出去了几十里地,也没有再找回他曾朝夕相伴的老伙计。以往的日子里,黑子能够清楚地辨别我家各种车辆的声音,包括那台破旧不堪的摩托车。世间的人与物总是在时间的加持下逐渐融入周边的场域,就像北山顶上的洋槐树全部都朝着西北风流过的方向生长。一旦习惯已久的场域中出现缺口,学者们就会将其诠释为遗憾。我想,伙计黑子的不辞而别则是父亲莫大的遗憾。
最后的土著
多年以来,我从不认为狗仗人势这个词带有任何贬义,只是人们在相互讥讽的过程误伤到了自己最忠实的朋友。和其他什么地方的狗一样,密须村落里的狗习惯了孤寂的暗夜。他们原本只在黄昏之后游走在白天人走过的路上,与之如影随形的是当空的明月与悄然升起又悄然落下的尘土。
几千年的乡土中国,不仅让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脚上生出了根,也让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狗有了更强的属地意识。他们不必再用尿液划分自己的地盘,这里所有的土著都与他们相熟识。只有外来的人与狗,才会体现出他们的功用来。平时,他们和村里的老人一样,在南墙根、北墙根之间追逐太阳。
或许是因为一代狗的衰老,又或是几代狗的衰老,村落的乡土体系被一波波外来者逐渐瓦解。于是,那些原本扛着锄头在路上走来走去的人们都踏上了城里的柏油马路,狗成了村庄最后的土著。只不过,一个村庄的狗,再也不能相聚。一根铁链,让狗只能游走在自家的墙院里。他们愈加孤独,像圪蹴在村头老榆树下的放羊老头。每当村庄再有外来者经过,他们也远不及以往威风。声嘶力竭的狂吠,只被留下一句“你个狗日的”这样的嘲讽。
此时,我想,村庄的狗应该是落寞到了极点。一个新事物的诞生,意味着有若干个旧事物在白云苍狗的生活中的偃旗息鼓。村庄里的人逐渐由乡村转向城乡结合部、再一举进城,而狗则始终替他们守住最后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