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我在操场上走了四十圈,看到了月亮,我惊讶于它为什么还在那儿,那时是白天。
简介;但我们仍要沉重地行走。
他是个怪人。
有乌黑的眼睛,脖子很硬朗。
他喜欢戏剧,只有主角适合他。
他端起酒杯,蝴蝶从耳道里飞出。
他在操场上向我走来,让我暂时离开我的同学。
他递给我金戒指时吻了我。
他转过身去,巨石跌入谷底,老鼠的尾巴仍旧交缠在一起。
他没注意到一辆狂奔的汽车,死在了马路上。
几天后,我参加了他的葬礼,以未婚妻的身份出席。直到此时,我才恍惚间意识到,我已经认识他四年了。
让我想想,我为什么爱他,因为他从来不重复相同的话吧。我们确认关系的那一天,他的前女友找到我,拉我去酒吧喝了一晚上。“他是不会被任何人拥有的,你永远无法了解他在想什么。”她边哭边向我重复这句话。我因此知道我们是出于不同的原因爱上他的。
我不会爱上一位收集女人的花花公子,我只能确认这点。我安慰他那位前女友:“至少他确确实实爱过你。”但她并没有因此更好受些。
第一次见他是大一入学后不久,他那时身边站着一位红发女生。他把我的名字写在社团活动表上。一个戏剧社团,每周有两个小时的活动时间,他是社长。大多数人都是混学分的,真正冲戏剧来的人不多。
第一学期的任务是排演《哈姆雷特》,大家都对这事不上心,半年下来只背下前两面台词。他演的哈姆雷特,他当时的女友演的奥菲利亚,那个深爱哈姆雷特,却常被他侮辱的女孩。某种意义上,确实如此,一天上课,我看见这个染了红头发的女孩坐在教室里离他最远的地方,大家对发生了什么都心知肚明。
吃午饭时,我听见她喘着粗气对她的朋友说:“我简直受不了和他呆在一起,多一秒就会觉得难受。”
她是校园之声冠军,全学校没有不知道她的。他曾经和她聊过一些千篇一律的流行音乐,她因为这个爱上过他,而不是因为别的。
戏剧社团失去了女主角。到了第二学期,《哈姆雷特》依旧没排成,因为他的新女友只坚持了两个月就和他分手了,没有确定的女主,这部戏时演不了了。老师告诉我们,第二年的元旦会演,学校希望看见戏剧社的演出,让我们务必排一部戏出来。
此时,原本还有三十人的剧团只剩下了十五人,多半还是女生。我们讨论该演点啥,有人说《雷雨》,但男演员数量不够,有人说《仲夏夜之梦》,但其他人几乎不知道这部剧。
我靠在暖气上,刚入秋,我记得暖气只有浅薄如体温的一点温度。我感到隐秘的蚯蚓爬进我的裤腿,使我柔软的脚踝动弹不得。
他的新女友,另一个人,短发,是我的室友。站在他身边,她当时似乎在说:“就这个吧……我觉得可以欸……也可以……”她用陶醉的眼神看他,好像比起男朋友,他更像是一尊需要仰视的神像。从我第一次见他起,我只见过他一种表情,嘴角微微上扬,似在微笑,眼睛总目视前方,他的视线永远在那里,不与任何人交汇。
人们都在说话,我想站出来说说自己的想法,我很庆幸我真的那么干了,几乎是不合时宜的,我说:“你们知道《酒神的伴侣》吗?”
他们都摇了摇头。
“这剧不算长……内容也比较简单……呃,我们可以把合唱的部分去掉,这样更好演。”我本来还想说,你们可以考虑一下我的想法、这剧里大部分是女角色,性别比和我们剧团比较合适。但都没说出口,只是徒劳地张了张嘴巴。
我看见他转头看向我,你知道,有那么一类人,他们看向你不是要告诉你他在想什么,而是在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告诉我了这件事,他赞同了我,尽管我不自觉地感到快乐,却不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最后,大多数组员同意了我的建议,我花费了一点时间让他们知道这个故事的内容,我想尽办法让他们认为这是一个省时省力的剧目。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所有女生都去演狂女歌队成员;一个男生演彭透斯,那个被狂女们杀死的倒霉蛋;一个男生演老国王,那个被酒神害的国破家亡的背景板。他,自然演了狄奥尼索斯。我得说实话,他对于这个角色不算完美,因为他过于“男性化”了,我认为酒神会更秀气,更像女人。不过自他之后,我再也想象不出酒神别的模样。比起酒神放纵享乐的表象,他与那个阴魂不散的影子有更神秘的联系。
故事中的那些疯女人,她们被狄奥尼索斯控制了精神,抛弃织布机到山岗上疯狂唱歌。也许不需要神力,也有人能做到这一点。
确认剧目后,我和他单独谈过一次话。那天我提早来到排练教室,他也在那儿,女友没跟着他,但我记得他们的课程表是一样的。四排灯管只亮了一半,窗帘隔绝了一切自然光。
我若无其事地把包放地上,将刚打印的剧本拿出来。
他坐在地板上,看着脏乱的黑板,上面满是可怕的扭曲涂鸦。
诡异的氛围持续了五分钟,他突然问我:“你喜欢酒神吗?”
“不,我觉得他有点恶心,”这是实话,我不喜欢有同性恋色彩的神话:“他有性放纵色彩,而且从不给人留余地。”
“哦,那真是奇怪,如果你讨厌古希腊式的迷醉,为什么还要选《酒神的伴侣》?”他站起来,走到讲台上,比整个教室高出一截。
我想回答他一些公式化的话,比如边缘群体的精神需求,或者酒神文化的美学价值阿之类的。但我只说了:
“懦夫只有在直视使他不安的东西时才会升腾起可悲的快感。”
他沉默不语,用那种前文提到的眼神看着我,在衰退的暗光中,那是唯一真正闪烁光芒的事物。他看着我,旋即大笑了起来,我害怕极了,任何人都会以为我是个自以为是的呆子。
“好吧……好吧!我们这个时代,还有谁没看过两本尼采呢?”
这是一句半讽刺的话吗?他的确戳到了我软弱的脊梁骨上,我心乱如麻,移开视线沉默以对。
学校一墙之隔有一长段废弃铁轨,想坐公交车必须经过那儿。这段铁轨的枕木甚至是木制的。铁轨再往外一层是公路,汽车、货运车,邮政车经常从那边经过。每周我穿越铁轨,坐公交车回家。
有一次,我坐着公交车路过校门口,看见我那个短发室友低垂着头站在他身边,头发蓬乱,表情麻木。而他还给她撑着伞,那天没下雨,甚至没有太阳。第二周我得知这位室友和他分手了,不过她的反应比她的前任温和,没退出戏剧社。之后的社团活动,她还能和他有说有笑地聊天。我偷偷问过她和他分手的原因。
她听见这个问题后先愣了一下,随后迷茫地望着我:“他的态度让人难以理解……你和他聊天时也感受到了吧,那种有点冷漠的感觉。我没和他吵过架,是我主动要分手的……可能他的前女友们也和我有着相同的理由吧。”
末了,她长舒一口气:“没关系,只是和不来而已,你说对吧。”
她和他在某堂客上认识,我见过他们在图书馆约会,那并不是个可以约会的地方,她或许在某本书中看见了关于爱上他的片段。但很明显,这本书不是至终真理之书,我怀疑那本书上只有从第一页重复到最后一页的“wvq”。
在《酒神的伴侣》中,有这样一段,受酒神控制的狂女们误以为彭透斯是野兽,于是把他的身体撕扯开。而彭透斯的母亲,把她儿子的头当作战利品,插在茴香杆上。酒神的惩罚结束后,母亲看见自己抱着儿子的头,便悲痛不已。
我们网购了一个模特头,用断了的扫把棍当茴香杆,至于撕扯彭透斯身体的部分,有人建议买个超大布娃娃,一次性道具,这是在没必要。最后,我们决定在舞台上做点假动作,装成用力的样子拽拽扮演彭透斯同学的四肢就行。
这一段我们私下排演时都是略过的,第一次排演这段已经到了元旦汇演的彩排。前面的内容都很顺利,我们把词背的很熟。直到他扮演的狄奥尼索斯指着彭透斯说出了那句话。
他说:“那是侮辱我们的人啊!朋友,惩罚的时候到了!”
我发觉这句台词和原文不太一样,可还没来得及细想,狂女歌队便冲了上去,我也按舞台路线走到彭透斯面前。这时,出乎我意料的事发生了,不知哪位狂女演员发挥了主观能动性,还没等彭透斯念完台词,就把他推倒在地上。
这根本不是剧本里要求的,我想阻止她们,可其他狂女仍在做着一种代表惩罚的手势,团团围住彭透斯。她们发颠疯了!一瞬间,我认为她们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在这一秒钟,她们站在被酒神弯曲的松树下,眼球翻滚,口吐白沫,用野兽般的蛮力拽掉入侵者的腿。
我回头,看见了他,他正微微笑着,看着眼前这一幕。这没有持续多久,那个代表神秘联系的身影马上消失在这一方狭小舞台上。我听见演彭透斯的同学颤抖着小声骂到:“卧槽,你真推阿?”
我庆幸于他及时回到了我们这里。
这件小小的插曲没有影响到任何事,那天彩排很顺利,我们在剧场外告别,回各自的宿舍。或许是出于熟人间的礼仪,我对他开了句玩笑:“晚安,巴克斯。”
他哈哈两声,用压低的嗓音念出了一句话,如同咒语:“你竟是为此而生。”他马上恢复正常语气,问我:“你喜欢哈姆雷特还是奥菲利亚。”
“我只想扮演霍拉旭,我最喜欢他。”我以为他在问我想扮演谁。
“嗯,人人都希望自己是霍拉旭,对那令他们精神高潮的东西,鬼使神差地移不开视线!”
我们向相反的方向去了。我的精神像一个被揉起来的纸团,但有个隐秘的大人物正悄悄地把它抹平,我看不清他的脸,在别人那儿,他也从来不露出脸。
那一年,演完《酒神的伴侣》戏剧社被解散重组,加入了许多新生,我们开始重新排演《哈姆雷特》。他不再演戏台上的角色,而是转去当导演。
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霍拉旭的角色,因此,我得以有更多时间和他相处。在决定演《哈姆雷特》后,他没再交新女友,似乎是要把课余精力都放在戏剧上。
那时,我有些被冲昏了头脑,他是四月份生日,我想以社团成员的名义送他一件礼物。我开始恐惧,我害怕让别人直到这件事,但我还是那么做了,那是精装版《莎士比亚戏剧集》,《哈姆雷特》在第一篇。
社团活动的下午,我走进教室,发现他侧靠着椅背改剧本。我鼓起勇气,从书包里拿出《莎士比亚戏剧集》,对他说:“听说昨天是你生日,我想送你件礼物。”
如果有镜子的话,我会看见我的脸红到了耳朵根。大地向我坠落,水晶天骤然变为炼狱,树在我耳边哭泣。
他从我手中接过那本书,又微笑着看我:“谢谢你,”他站起来,我不受控制地往后退了两步。我开始怨恨他了,他为什么要起身?为什么不问一句我为什么送他礼物(我有个因为社团排练莎剧,所以才买的借口)?现在好了,他会以为我肯定另有他求。
“我在想要不要改一两句台词,不同的译本句子差很多。”他的目光放回到剧本上:“你能念一下哈姆雷特的台词吗?第一章最后那两段。”
我机械地翻开剧本,刚刚那种热情在一瞬间消退了大半,取而代之的,是迷狂的冷静。我清醒地意识到,藤蔓顶开地板,钻进了我的脚心。
“……这是一个错乱颠倒的时代,而倒霉的我却要担负起扭转乾坤的重担……”
“就是这句,我想把它改成……”他走到窗户前,黄昏的辉光从他背后照进来,他的身影在教室里投出巨大的阴影。
“时代脱节了,多么可怕的诅咒,而我竟是为纠正此而生。”
我屏住呼吸,那从不与别人交汇的目光,看向我身后的全世界。那是在狭小封闭的房间里。
我冲到铁轨中央,周五晚上的事总是这么糟糕,我平日里很喜欢这个地方,这里长满令人舒心的藤蔓,交结缠绕着铁轨。今天却有点不一样了,也许是季节气温的缘故,藤蔓的叶子变黄硬,风一吹又掉了大半。那些平日里覆盖铁轨的绿叶退了回去,露出了银色的、折射晚霞光辉的钢铁。
铁轨没有生锈,因为有藤蔓将它包裹。它仍保持着刚铺设时的色泽,就好像神秘的列车仍会有一日从它身上驶过一样。可它的终点尽头只是尘土飞扬的马路,它诞生的年代,还没有这种东西。它通往了一条柏油马路啊!这是任谁也无法想象的。
我从一根枕木踩到另一根枕木上,这些木头早就和土地平齐,深深嵌进了土里。我发觉铁路最大的优点是有轨道,“所以它诞生于马车和汽车之间,”我想到了这点,“我只是正在从铁轨的一边走到另一边罢了,况且它废弃那一天就不算是铁路了,又一个掐头去尾的玩意而已。”我愤慨地加快脚步,想赶紧去公交车站。
“这里不是我瞪圆眼睛,便能看到可怕阴影的小房间,我该把他忘掉,我是一只蛾子。”这种认知很自然地发生了。回到家时,我看见剧本中夹了一只口器被拉直的蛾子。
两周后的运动会,我什么项目也没参加,我坐在看台上。奔跑的人们,震耳欲聋的助威,这里与安静的自习室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我的同学把巧克力塞进我嘴里,我说不出一句话。
“时代脱节了。”那个声音在我耳边盘旋,我冷的缩起来,紧紧抱住自己。我无助极了,片刻的安静更吵闹,阳光驱散不了那些深重的阴霾。
“对正义拥有怨恨是我无法抛弃的思想,我是个懦夫、胆小鬼、蠢蛋!任何有良知的的人都会谴责我,我不想看到悲情的胜利者,可我又害怕真正残忍的人来到。我不希望看到怨恨和一切不感动的人,可我又希冀毁灭降临到所有人头上。为道德思考是一件蠢事,感同身受是最大的谎言。是的,我一点也不同情,我总是这么想。我讨厌我的同学就是因为他们总是同情心泛滥。可我又怎么能够真的不去同情呢,我只是因为……因为一些不想说的原因……我不希望看到除我的影子外的任何人。”我自顾自地想。
身边同学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我看向操场。他正从奔跑的人群中穿过,向看台这边走,我移开眼睛想装作没看见他,没想到他来看台上是来找我的。他和同我的同学打了招呼,抓住我的手,把我领到看台后面,那里有一排椅子。
“演哈姆雷特的那位说自己学业重,没法再演了,你愿意代替他吗?”
我没料到他说的竟是这档子事,我觉得藤蔓正从大腿入侵动脉,附上了那软弱的骨骼,他们终将代替我的心脏,坚持跳动的工作。
“不,我不行,”柠檬汁泼倒在猫身上,它跳开了,并炸了毛。
“那好吧……”他看着我,我却连动动手指都觉得痛苦,蜡烛尖然快被捻灭了,哲学对此无可奈何。
“不……”我只挤出一个字。下一秒,却像发了狂一般的,拽住他的胳膊:“请先行,因为我们只有一个意志!”我近乎绝望的说出这句话。这双眼睛曾目睹两架飞机撞在大楼无数双眼睛望向流星,这双耳朵曾听见37张嘴在他耳边喋喋不休,海豚我入沙漠流行音乐和痛苦的尖叫循环播放。“我受够了,我是自愿服刑的。”她在心中呐喊。
“于是,我便踏上了这艰险荒凉的路途,”他的面孔变得模糊,藤蔓的螺旋细枝攀上头发。我不必为了钟表杀死猫,我可以在地板上倒满水养鱼,我想相信他所相信的,我的心融化了,使我痛苦的让我狂喜,没有被消解的让我快乐地仇恨。
“你爱上某人了?”他明明心知肚明,却还要问我。无论将发生什么,此刻的永恒是无法改变的,我那种幸福的表情完全出卖了我,但不重要了,一切都明晰了。
“你为什么会爱上他呢?”他的指尖触到了我的肩膀,那种耳语般的口气几乎让我跪下去。
“鼓起勇气啊,怎么连这点事也退缩?”我的嗓子沙哑,用完全不属于我的怪异音调说:“一件事,如果别人不相信,那我也没有动力去相信,我信任你信任的!”
“天哪……天哪……这是多么悲惨的一件事!”他露出我前所未见的表情,那是悲痛、焦急,夹杂着愤怒:“多么可悲,多么恐怖!”
他拉起我的手,用我的手抚摸我的脸。“你若要去走那条路,我便会永远支持你。”他说,眼中闪烁着火焰。
那一年,他演了哈姆雷特,我仍是霍拉旭,我成了那个站在他身边的女生,连我自己也理解不了自己。
我带他去过那段废弃铁轨,我们很少说话,平时只会聊午饭或学业的话题。大四时,我们的相处更安静了,我们面对面坐着时,总在避免讲话。
有一天,他突然问我:“你觉得哈姆雷特的疯癫是必要的吗?”
“如果他不装傻,他的叔叔会杀了他的。”我又想起了什么,补充道:“他也许用疯作为借口说了不少真心话呢。”
“对母亲和爱人恶语相向,那不是为了复仇而做的伪装吗?”
“不,他用了一种婉转迂回的方式。早在国王明白一切之前,就把自己的仇恨暴露无遗了。”
“国王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非他真的蠢,那时王子比他弱势太多了。”
我们只是面对面坐着,看铁路尽头的晚霞。
这是个奇迹,有可能是他坚持时间最长的一任女友,久到毕业,久到我们有了成家的想法。我仍记着他前女友的话,我永远无法拥有他,若即若离地,我没有提主动提出这件事。
毕业典礼结束后的中午,他带我走过绿荫环绕的铁轨,我会在铁路尽头的车站坐车回家。走到一半时,他突然停下,吻了我的脸颊,从身后拿出预谋已久的小盒子,里面是一对金戒指,环上刻了葡萄藤。
接下来他说了什么,我已经听不清了,我答应了他,全身心地,带着喜悦,义无反顾的投入了进去。没什么好怕的,世界不再带着面纱,我是那么幸福,那么昏头昏脑。
他又吻了我,我们接着向铁轨尽头走,我说了些关于我家人的事,我说我会把这件事告诉他们。
我站在路这边的公交车站,他要去马路的另一边,那边的车提前来了,他向我挥手,朝那边跑去。
一双眼睛可以看见许多事情,诉说它无所不晓的力量,它可以穿透高墙,却没看见一辆飞驰而来的小汽车。
我先是听见沉闷的撞击声,路人们在尖叫。我冲上去,只看见血液流进柏油路缝,肉体支离破碎,他的那只戒指滚到我的脚边,我把它拾起来。
巨大的恐惧感笼罩了我,看见沾血金戒指的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他无法被任何人拥有”,不是所谓迷人的特质,而是残酷的,毫不留情的可怕诅咒。
我又一次走在废弃铁轨上,夕阳自天边到我头顶,藤蔓完全盖住枕木间的空隙,三十二种蛾子在吸食树的汁液。
空气把我压垮了,我蹲下来。戒指的口感并不好,我的舌头被圆环缠绕,苦水从舌根处涌现。有些人无法在水下睁开眼睛,那脆弱的眼球承受不了冲击,我哭的喘不上气,好几次差点把戒指吞下去。
最终我把戒指吐出来,晶莹的口水包裹着它们。我用手指在铁道间抠出了个洞,把它们放在里面,藤蔓立马将那一小片土覆盖。人群正从楼梯上下来,三叶虫在粘液上大快朵颐。
我从那儿离开了,沿着铁轨。至于那双戒指,就让蚂蚁在上面筑巢,喜鹊的羽毛留作纪念。
我或许明天就会回来拿,也许再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