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蝴蝶
溅在身上的泥泞很容易去掉,洒到心里的泥泞却很难抹除。在从北京起始一路向南,越过河北的太行山脉,驶向华北平原的火车上,你会看到中国最为古老文明发源地的生活现状。离开800多年帝王气象的宏伟北京城,恍然间这列火车都变的土里土气起来,犹如名家手作的精致饰品,误入小商品城后反成为无人问津的处理尾货。
我叫薛胜磊,与无数北漂青年一样,从成年开始,我便数次经由这班火车往返于北京与家乡之间,而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离开这座让人充满梦想却也让人梦碎的大城,对火车沿途周遭的风景已经了无兴趣。一列火车就是一个浓缩的世界,里面装满了形形色色的人。在这列火车上就有打电话的人、发呆的人、吃东西的人、相互争吵的人、穿红衣服的人、留长头发的人、戴墨镜的人,还有我这个正在看着他们的人。
我总觉得家乡之外就是另一个世界,另一个完全不相干的世界,这次我已经离开了太久太久,久到我自己都以为早就忘记了这里的一切。然而当我走下火车,双脚重新踏上张茅的这片土地时,似乎就像连接到了一部外接硬盘,种种回忆纷纷自动擦去了覆盖在上面的尘土,重新焕发出光彩来。
起源自巴颜喀拉山北麓的黄河从西向东流淌,在黄土高坡裹挟了大量的泥沙后浩浩荡荡进入豫西地区,把土地冲刷切割为沟壑纵横的模样。古时候张茅便是此处黄河河道的流经之处,相传上村的刘娘娘进京走到这里重新又开始长头发,所以称为张茅。至于上村在哪儿,刘娘娘是谁,她又为什么要进京,没有人知道,大概也没人会在意,就像张茅之前明明是水道,现在又为什么见不到一点水一样,没人会去在乎。
就在我离开张茅前往北京的同一年,我家就搬进了新房子,那个几乎承载了我所有关于故乡记忆的薛坑村老屋,突然变得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似的,家里人不约而同的选择将他遗忘。每当我提议要不要去老家看看时,都遭到了我爸妈的一致反对,就连他们反对的理由也是出奇的一致,早就破败不堪入住了,有什么好看的。如此敷衍却又如此坚定不容再商讨的理由。可这次,事情有些不太一样,老房子要拆了。
仿佛命中注定,我是在辞职的第二天收到了这个消息,当我沉浸在接下来的生活将会是怎么样的迷茫中时,生活就在冥冥之中给了我启示。我将手边的东西简单收拾完毕,虽然在北京呆了很多年,但因为屡次搬家,一直陪伴我的东西并没有多少,所以收拾起来十分方便。随即决定买了第二天一早的车票,我就这样踏上了返乡之路。
爸妈一如往常的在新家里等着我回来,即使这次我提前告诉他们我会拖着两个比我人还要高的箱子。我从车站艰难的打黑车到县城,因为没有公交车,而出租车对我而言又太过昂贵,所以我一向与同样从外地回来的年轻人一起挤黑车来往,然后在县城里转乘时间永远不会固定的公交车,接着徒步两公里的路程就到了我现在所谓的家。
走进大门时已然将近深夜,我从外地回来所得到的礼遇就是没有上锁的大门和桌子上早已冰凉的饭菜。我蹑手蹑脚的把东西放下,摸黑把冷饭吃完,生怕把熟睡中的父母吵醒,那将又是一场无休止争吵的开端。我把房间门关上,咔嗒一声,锁舌咬住了锁槽。设定好明天早起洗碗的闹钟,钻进略带霉味的被窝,听着隔壁我爷爷的咳嗽声,就这样我进入到了回到故土第一晚的睡梦里。
真到了要回去的那一刻,我心里反倒有些犹豫了,真有些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感受。我的父亲薛建广对我的行为嗤之以鼻,虽然他在薛坑生活的时间明显比我更久,但却无法理解我为什么特意回来去看那即将要拆毁的、摇摇欲坠的破屋。对他而言,补助款拿到手的那一刻,那栋房子已经与他无关了,仿佛已然被拆毁了罢。
我是吃过午饭开始出发的,从新家到薛坑路途并不远,但因为缺乏交通工具,我只能独自步行前往,天将要擦黑时才赶到黑坡,翻过黑坡就看到薛坑了。村里大部分已经被拆了,剩下为数不多的房子也被喷上了一个个大大的血红色的 “拆”字,但即便如此,我在坡上还是看到了剩余几处房子里飘出的袅袅炊烟,大概是村庄最后坚守的老人。我下了坡,四周不见人迹,村庄静悄悄的,一副如临大敌的紧张模样,我穿过建筑工地满地的瓦砾,依稀辨认出旧时村庄里的土路,摸索了好一会儿,在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终于回到了我真正意义上的“老家”。
当初我对老家是如此的熟悉,熟悉到这里仿佛是我身体的延伸,或者反过来,我的身体是这里的延伸。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曾被我的眼光扫视过,都曾被我亲手触摸过,而现在却变得如此陌生。我家房子相对来说保留的还算完好,大门和西屋已经被拆毁了(这也是我许久没有找到房子的主要原因),院子里长满了杂草,门外那棵大桐树被砍倒,根也被挖走,只留下一个黑黝黝的土坑。厕所因为是用茅草棚起来的,早已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塌了,只有堂屋和东屋还健在。
我坐在堂屋窗边看到明晃晃的月亮,在甲骨文里明字是用暗夜里的和美光华表示的,真是恰如其分了。我脑子里突然闪过李白的静夜思,因为从小朗朗上口,过于熟悉,人们反而一向忽略了这首诗的美丽。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明月总是会挑起人们对故乡的思念,那么现在我已经在故乡了,此刻思念的又是什么呢?
我所能想起最早的事是在我五岁的时候,自己在薛坑的土路上奔跑。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中午,炽热的太阳在土地上掀起热浪,与空气中的灰尘混在一起,简直让人窒息。我跟同村的薛龙薛虎两兄弟兴奋的从家里跑到村子外的水塘,那个水塘向来是干涸的,不过它既然被称之为水塘,想来之前是有水的。在父辈们的讲述中,曾经的薛坑在地上用手挖一挖都能出水,水塘里自然充满了水。他们留下了水,到我们这一代,只剩下了泥巴和垃圾。没有水它就不能再被称之为水塘,所以我们都叫土坑,剥夺了它与水最后的名字上的联系。
薛龙比我年龄要大,个子也比我高出许多,他经常会带领我发现那些隐藏在村里的奥秘,在我看来简直觉得他无所不能了,这次他告诉我他在土坑里发现了宝贝,是个古董,这对我们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跑到土坑边,我问他:“你确定是古董么?”
“肯定是,跟电视里长的一模一样,一个狮子头。”他带着不容置疑的口气回答我。
我们三个人就找了一块儿还没被垃圾堆满的路,沿着土坑的边沿一点点往下探,土坑很大,边沿又很陡,就像是在爬山。薛龙第一个下去,我在中间,年龄最小的薛虎排在最上边儿。
“呸,你他娘慢点儿,土都扬到我嘴里了。” 薛龙吼我。
我分明看到土是在我上边儿的薛虎脚下踩起的,便朝薛虎叫道:“是你他妈扬起来的土吧。”
薛龙明显在维护薛虎,“他懂个屁啊,你看好自己脚下,别把土扬到老子嘴里。”
我们下到坑底,土坑大概有足球场那么大,四周都是垃圾,没有一点藏有宝贝的迹象。
“你说的宝贝在哪儿呢?”我问薛龙。
“在坑的那一边儿,我带你去看。”
我们就踩着淤泥,从垃圾废料中拨出一条前往坑另一边的路。因为泥巴很黏,粘的我鞋子好几次都要从脚上脱出来,吧嗒吧嗒的响。薛虎还太小,直接就没有穿鞋,跟在我后边,在我的鞋印上留下自己小小的脚印。我简直有些羡慕他了,也想脱了鞋子打赤脚。经过长途跋涉,我们成功抵达了坑的另一边,但依然都是垃圾。
薛龙咒骂道:“谁他娘的又往这儿倒的垃圾,我前两天就把那个狮子头藏在这里了。”
“那怎么办?”我跟薛虎都看着他。
为了重新树立起自己的权威,薛龙用命令的口吻。
“东西是我找到的,肯定就在这下边儿,你们俩给我挖出来。”
我们看着那一堆烂菜叶子和零零碎碎的其他垃圾,经过阳光猛烈的炙烤,已经散发出剧烈腐烂的气味,比我们脚底下的淤泥还要肮脏。我看向薛虎,似乎是为了回报薛龙刚才的维护,他主动开始用手扒那一堆垃圾,我也只能跟着一起用手刨它。
在烂菜叶子下边儿埋有玻璃和木头的碎片,在我的左胳膊上直接划出了一个S形的口子,我最开始没有感觉到疼痛,只觉得胳膊湿漉漉的,殷红的鲜血汩汩流出,就像是甘甜的西瓜汁。看到血的薛龙明显吓了一跳,我清楚的看到他眼睛里透露出的恐惧,仿佛受惊的兔子。他赶忙叫我停手,从地上抓起一把淤泥,胡乱抹在我胳膊冒血的伤口上。薛坑村的泥土有大半是黄色的,另一部分则是红色的,我曾经很疑惑泥土为什么会有红色的,薛建广告诉我因为之前有人死在那儿,血都浸到土里面了,就把黄土给染红了,从这次以后,我很长时间对于这个说法深信不疑。
等薛龙把这一切都做完了,看着泥泞的胳膊,我才反应过来自己被割伤了,疼痛传递到大脑,大脑给泪腺发送指令,我哇的一声哭起来。薛虎见状,惊呆在原地,他年幼的脑袋还来不及反应,就应激的也哭起来,声音如此大,似乎流血的是他而不是我。薛龙也顾不得薛虎,一把拉住我另一只完好的胳膊,把我送回了家。
薛建广正在东屋睡午觉,我的母亲严美霞穿着破旧的的牛仔裤,裤角卷起来,头发扎成一个髻,在院子里晾晒刚刚收获的小麦。一大片黄澄澄的麦粒均匀的铺满了院子,简直比天上的太阳还要耀眼。薛龙把我送到家门口后就一溜烟的跑了,留我一个人站在那里不知所措。门口大桐树周围有几只蝴蝶,绕着树干飞呀飞的。理智逐渐重新占据了我的脑子,我停止哭泣,才发现自己的鞋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丢了,脚上,胳膊上乃至于全身都粘满了淤泥,就像一个泥人。糊在我胳膊上的淤泥已经脱水干结,白花花硬邦邦的,活脱脱是一件盔甲,我用右手手指敲了敲,发出了沉闷的声音。
在我还在犹豫该怎么跟父母讲的时候,严美霞看到了我,呵斥我大中午不在家里干活儿反而跑出去玩儿,还把自己搞的浑身都是泥巴。她叫我过去,我就赤脚踩在麦子上径直的走向她,受到了来自母亲更为大声的呵斥:
“从哪儿走呢?我刚摊开的麦子就让你这么踩,你是想把我们都饿死么?”
我就像踩到死老鼠一样猛的跳开,只能沿着墙角没有晾晒小麦的地方一点点挪动过去。她从缸里舀出一盆水,让我自己把身上的泥巴洗干净。我把胳膊上那件盔甲卸掉,活跃的伤口已经平静下来,留下了一条鲜嫩的疤痕,后来这条疤痕长久的陪伴着我。对自己粮食的珍惜让母亲忽视了我受伤的胳膊,她从始至终没有问起任何有关流血的事情,只是让我洗完了就回去睡觉,这也是我现在内心最希望的。
在我的记忆中,母亲一直是这幅模样,干练、又令人恐惧。她仿佛从生下来开始就这样,不曾像我一样小,也没有像我爷爷那样老。我母亲有着一头放在整个薛坑都难得一见的乌黑浓密的秀发,我稍微大一些后,她在阳光明媚心情又好的时候会给我布置任务让我帮她洗头发。在煤球炉子上用水壶烧一壶热水,先将一半的热水倒进暖壶里,留着我父亲从地里劳动回来喝,再向水壶里加添冷水,这项工作由我来做,但她又总是会站在一旁进行监督,不时把手伸到壶里测试一下水温高低。调配好合适的水温她至少要试探三次,我小心翼翼一点点的往水壶里加兑冷水,生怕加多了,就像是在做某种精密的化学试验,加多就会爆炸一样。
水温终于合适了,她就让我把水壶提到院子里,搬一个小凳子,站在上边儿等着她。将洗发水、毛巾、脸盆等都准备好以后,我母亲通常才会解开平时一向都牢牢扎紧的头发,让我往她头发上浇水。虽然站在凳子上,我母亲也弯着腰,但我还是要努力的踮起脚尖才能完成这项工作,而且水壶很沉,一场下来通常把我累的腰酸背痛。浇水的时候更要仔细,慢慢的倒,最多倒三分之一就得停下来,放下水壶,把洗发水递过去,这时我可以稍微休息一会儿,活动活动僵硬的胳膊。等她把洗发水在头发上揉搓完成后我再把水壶提起来,站在小凳子上,踮着脚尖继续,直到把她头上的泡沫冲干净。
泡沫洗干净以后就可以一改刚才畏畏缩缩倒水的场景,把壶里剩下不多的水一股脑倒在我母亲头发上,我最喜欢这最后的环节,看着黑色的发丝被温乎乎的水冲洗着,在阳光底下闪着光芒,听着水流顺着头发哗啦啦落进脸盆里的声音,心里说不出的惬意。等到壶里的水全倒完了,放在地上,把毛巾递过去,再把脸盆里的水倒掉,这次任务才宣告结束。
刚洗完头发的母亲脸红扑扑的,像是新鲜的苹果,与往日里板着脸灰沉沉的形象判若两人,那头秀发则像一匹乌黑的绸缎,顺滑的从她肩膀上溜下来,散发出洗发水迷人的芳香,让我怎么也闻不够。在我失去嗅觉以后,别的气味渐渐都忘记了,但母亲刚洗完的头发热哄哄,香喷喷的味道却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这时的母亲通常会一改往日里的严厉,笑眯眯的,个别时候甚至会从口袋里变魔术般掏出一块奶糖来作为我出色完成任务的奖励,那对我来说简直是天底下最为丰厚的大奖。接下来至少一周时间我都会揣着这块奶糖入睡,直到它受热融化变得软塌塌的,才十分不舍的将其吃掉。这项任务一直持续到我读初中为止。
与我母亲平日里的聒噪相反,我的爷爷一向是沉默寡言的,他名叫薛新波,年轻时据说是薛坑村的风云人物,最广为流传的事迹就是在70年代带领着一群雄心壮志的年轻人徒步踏上了前往北京的道路。据我父亲回忆,我爷爷当时穿着一双旧胶鞋,仅仅背着干粮和水就毅然决然的离开家门,路上多次遇到卡车要带他一程都被他拒绝了,坚持步行走到了天安门。他那双破破烂烂的胶鞋最后在汹涌的人潮中被踩掉了,就此遗留在了广阔的天安门广场。
薛建广每次酒后都会讲起这件事情,言语里透露着骄傲与自豪,眼睛里闪烁着平时难得一见的光芒,唾沫星子一直喷到旁边人的脸上。可在我的眼里,我爷爷好像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他的那张旧床,走过最远的路程也就是从他住的西屋到院子里的厕所。曾经有段时间,他话都说不清楚了,更别提自己活动了,吃喝拉撒睡全在那张床上,由他人照顾。北京是那么的遥远,似乎与这个病殃殃的老头毫无关系。西屋通常是昏沉沉的,桌子上堆满了薛建广从外地讨来的各式中西药,空气里充满了中药的苦味和我爷爷屎尿骚臭味组合成的呛人气味,实在是令人闻而却步。
西屋对我来说只代表着疾病与痛苦,但对薛建广而言却代表着无上的领导和指示。我爷爷虽然卧床不起,但对于薛建广的权力威压丝毫没有减弱。我家在堂屋吃饭,只要薛建广在家,每顿饭他都会恭恭敬敬的给我爷爷送到西屋,然后坐在床前接受教诲。我一度以为他们在商量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有次我快速吃完饭,以上厕所的理由跑出去蹲在墙边偷听,可他们说的无非就是地里的麦子应该怎么种,谁家的老人又去世了等日常琐事,让我倍感失望。
有一次,薛建广下地干活儿去了,我母亲煮了面条,盛了满满一大碗,让我送到西屋给我爷爷吃。我用双手捧着,碗底很烫,从接过来就一直强忍着走到西屋,我爷爷突然从床上坐起来咳嗽,把我吓了一跳,啪嗒一声,碗被我丢在地上摔碎了,面条也全都洒了。薛建广回来不容我多做解释就把我结结实实的打了一顿,先扇我四五个耳光,接着一脚把我踹出了屋门,我的头重重摔在地上,发出敲锣似的闷响。
薛建广当然不是第一次打我,事实上,他打我的次数已经不可计数了。我在饭桌上挑食他会打我,我跷二郎腿他会打我,晚上超过规定的时间没回家他会打我,有时候就算我什么都没做错他也会打我,但这些一般都是小打小闹,从没有这样凶狠过,这次导致我后来很长时间右耳总在嗡嗡的响,像是有苍蝇在飞。
我推开堂屋的门,屋内地面上满是麻雀喜鹊等飞来飞去落下的鸟毛和鸟屎,窗户玻璃没有一块儿是完整的,有的碎了上半边,有的碎了下半边,也有的裂缝从中间的孔洞向四周辐射,形态各异,简直是抽象的现代艺术。令我十分惊奇的是,屋里居然还有家具,但说是家具,无非就是一张放置香炉果品供奉神仙的供桌、一个放置碗筷厨具的橱柜和一个堆放我旧衣服的衣柜,还有一张旧木床。当然,所有这些东西早已腐坏不堪使用了,甚至一碰就会掉渣,他们木头的材质注定遭不住时间的洗礼。供桌和橱柜已经被清空,衣柜里我的旧衣服还在,但都已经分解发霉并覆盖上了厚厚的灰尘。我的目光扫过这一切,最后落在那张床上。
到我十岁的时候,我父亲突然要求我搬到安放神像和日常做饭吃饭的堂屋来住。家里没有多余的床,薛建广就用两块儿木板并在一起,作为我的新床。但这两块儿木板既不一样厚,也不一样长,长短不一还能接受,反正都比年少的我要长,但厚薄不同就让我很苦恼,床的中间就像有一条门槛似的,我每次一翻身就会被硌到。虽然它既不美观,又不舒适,但毕竟是属于我自己的第一张床,所以我对它还是满怀感情。
每次躺在床上,我都想要清楚的记住自己是如何入睡的,但清楚与入睡这两者不能同时存在,所以我常常会失眠。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摸黑下床在屋里走动,堂屋比东屋和西屋都要大,而这么大的空间此时只属于我一个人,没有谁会来打扰。我感觉到这个时间是如此的美妙,天花板上老鼠走来走去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东屋里我父亲的呼噜和磨牙的声音、西屋我爷爷因为病痛而哼哼唧唧的声音以及门外边儿偶尔传来风拍打树叶的声音在黑夜里混合成为一曲美妙的交响曲,令我感到平静与安全,仿佛整个世界都在沉睡,只有我清醒着。
沉迷夜晚所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我在白天永远处于晕晕欲睡的状态,经常直接从第一节课开始睡到放学,成绩自然也就直线下降,从原本中等的水平将要垫底了。我的父母对于这种情况并没有生气,并不是因为他们了解其中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们不在乎。在他们眼中,我要是名列前茅那是不合情理,成绩垫底才符合预期。本来事情就该这么发展下去,谁想到李老师从中作梗,用最令人讨厌,叫我的家长的行为中止了这一切。
李老师是一个年轻的女老师,教语文,个子比我高不了多少,身形瘦削,就像一片叶子似的。我只记得她姓李,至于叫什么早就已经没印象了。她在上课的时候经常东拉西扯,从一个简单的字就能讲到李白杜甫辛弃疾,还总是拖堂,让我们非常讨厌她,背后都叫她李矮子。我坐在后排靠墙角的位置,照例是一坐下就趴在桌子上睡觉,无论上什么课,别的老师都不管,只有她每次都朝我丢粉笔头。但我因为实在是太困,坚持两三分钟就再次缴械投降,她就再次用粉笔头砸我,我再次睡着,她再次砸我,我再次睡着,她再次砸我,一节课下来我周围的粉笔头简直比讲台上还要多。
终于,她在有一次把讲台上的粉笔头丢完后怒气冲冲的找我出来谈话。
“你一天天就那么困么?晚上不睡觉啊?”
“要你管,别的老师都不管,就你屁事儿多。”我怼回去。
“薛胜磊,老师知道你不是个坏学生,有什么事情你可以跟老师说。”
“那你想错了,我就是坏学生。”
“再这么下去你就完了,马上就要小升初了,你考不上好初中,就考不上好高中,更别谈考大学,你想过以后要干什么没有,跟你爸一样出去打工?”
“出去打工怎么了,我就喜欢打工,什么狗屁大学,我才不想上呢。”
“你再这么说,我就要叫你家长了啊。”
“随便你。”说完这句话我就潇洒转头离开了,剩下她自己站在外边儿被风吹的一抖一抖的。
看来我低估了这个小个子,没想到第二天中午她真的把我父亲叫到了学校。当时我还在睡觉,忽然被我同桌戳醒,抬头一看,薛建广正站在班门口跟李老师说话,他仿佛变了一个人,对着那个小矮子点头哈腰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欠了她多少钱。我气呼呼的冲到门口,刚想跟她理论,就被薛建广揪住后衣领连拖带拽的拉出门口,一巴掌掴在我的脸上。
“小兔崽子,你他娘的一天天在学校不学好,老师都找到家里来了。” 薛建广似乎顷刻间就变回了他在家里的样子。
我看到薛建广真是急眼了,就慌忙把衣服扯掉,裸露着上身,像条脱光毛的狗一样跑出去,薛建广则像一条疯狗似的追上来,继续对我拳打脚踢,我的脸上紧接着又挨了好几巴掌。吵闹声传遍了整个学校,所有人都涌出来看我是怎么挨揍的,叽叽喳喳吵个不停,活像一窝麻雀。但没有人进行阻拦,只有李老师赶上来,用她瘦弱的身体挡在我面前,像是一只护蛋的母鸡。
“老师,你让开,让我打死这个臭小子,他娘的。”薛建广的口水都喷到了我的脸上。
“你打死我吧,都他妈别活了。”我鬼哭狼嗥的边哭边向他吼叫,鼻涕眼泪一股脑的流进我嘴里,咸滋滋的。
“狗蛋败家玩意儿,你他娘的还敢嘴硬,我他娘的今天非打死你不可。”
“家长,够了,够了!你就算真把他打死有什么用。”李老师仿佛想到了什么:“这么多人都看着呢,咱们先回家再说。”
薛建广看了看周围乌压压的人群,像是刚被人喂过的狗一样软下来:“看在老师的面子上,那就回家再好好收拾你。”
很长时间之后我才明白为什么薛建广当初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我大打出手,而真回到家了却又对我不闻不问。李老师找上门显然让他感到丢脸,所以他必须在周围人面前证明自己,既然目的已经达到,家里又没有观众,对我他自然也就不屑一顾了。但这对我来说却是莫大的耻辱,当着所有人的面像一条丧家狗那样挨打,并发出凄厉的嚎叫,实在太丢人了。这激发出了我的叛逆精神,不就是学习么,谁还学不会似的。
后来我就进步神速,排名也回到了之前的位置,甚至要更靠前。升学考试的时候,各个学科我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唯独语文十分拉胯,我其实都会写,但为了报复李矮子让我当众出丑,故意在很多题目写上正确答案后又一笔划掉了。我一想到她看过试卷后生气的样子心里就十分解气。就这样,我考上了张茅最好的第一初中,并在这里遇到了我唯一的朋友,郭祥生。
张茅乡第一中学坐落在张茅西北侧的一个土坡上,据说这里之前是乱葬岗,所以学校周围没有别的人家,显得空落落的。郭祥生是隔壁杨村的,比我大一岁,也比我高一届,我们是在上学路上碰到的。他像大人那样走路慢悠悠的,一点儿不像我这样风风火火,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便是被他走路的姿势吸引住了。他与我一样每天独自一人步行上学,所以我们自然而然的就开始在一块儿聊天,玩闹,并很快结成深厚的友谊。
我们有时候去捡桐树上掉下来的小花,用舌头舔舐花蕊里的汁液,蝴蝶在周围飞来飞去;有时候折一根带叉的树枝,绑上弹力绳,做成一个简易的弹弓,用石子去打别人家的大门;有时候捡起一片树叶,在手上简单蹭一下就放到嘴里,看谁能吹出滋滋嘟嘟的声音;但我们最喜欢的还是迎着夕阳,在大马路上玩踩影子的游戏。我在后面踩他的影子,他就快速跑开,绕到我背后去踩我的影子,我们跑来跑去,与卡车擦肩而过也置之不理。我们每次都要玩到很晚,天完全黑了才想起来回家,因为他,放学在路上这段时间就取代深夜成为了我一天之中的最爱。
在我读初中以后,父母对我的掌控就越来越少,之前放学回来晚了薛建广还会骂我,甚至打我两下,现在则完全不闻不问,然后没过多久,他们就彻底不管我了。薛建广把我爷爷送到我极少谋面的姑姑家后就跟我妈一起外出打工去了,把我一个人剩在了家里,我因此获得了完全的自由。我对他们的离开毫无印象,甚至不记得是白天还是晚上,仿佛这段时间没有来由,莫名其妙就这么开始了。
自由的快乐并没有持续太久,我就得直面真实的现实生活了。还好之前我就熟练掌握了做饭、洗衣服等基本技能,让我得以勉强过活。学校只提供午饭,早晚两顿我就要自己解决,又不能影响正常上课。因此我每天都要买菜,做饭和清理食物残渣,到周末和节假日还要再做一些洗衣服、打扫院子、从水井里抽水等耗时的事情,所以我变得异常忙碌,之前用来玩耍的精力也都消耗殆尽。
我的父母给我留下了一部固定电话和500块钱,最开始我还过了一段奢侈的生活,毕竟那是我有生以来所拿到的最大一笔钱。我在村东头的菜市场里像富豪一样购买平时垂涎欲滴的鱼罐头和腊肉,回到家简单处理一下后就开始大快朵颐,甚至将这些分给一向也对其垂涎三尺的郭祥生。但我很快发现,兜里的钱所剩不多了,就只能缩减开支,那些美味的肉食也就与我无缘了。饥饿渐渐包裹上了我,即使捂上嘴巴,也会从眼睛里透出来。我开始对一切有关食物描写的文字产生兴趣,这些文字反过来又催动了我的食欲,有时候真饿到不行又没东西吃的时候就只能猛灌几口凉水。
物质上的窘迫勉强还能克服,精神上的重担才令我难以承受。在父母离开后,孤独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就像是天上的太阳,虽然有时候看不见,但总在发着光。面对它的铁马金枪,我胸膛内最为柔软的那块儿地方没有任何招架之力,直被搠得血肉模糊。我变得神经兮兮的,每到晚上,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阴暗处窥视着我,它浑身散发着腐烂的臭味,会从学校一直尾随我回家,并在深夜发出凄厉的呜咽声。我每次一回到家就赶忙把门上锁,到东屋将电视机打开,即使里面播放着广告,心里这才稍微安定一些。
我从始至终都没有哭过,唯独这一次。那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傍晚,别人放学后都由家长接回去了,剩下我一个人在教室门口眼巴巴的等着雨停。天逐渐黑了下来,这雨也下越大,刺目的闪电划破夜空,轰隆的雷声震动大地,我只能淋雨从学校跑回家。雨水凌厉的拍打在我的身上,像是用澡盆不停的向我泼水。
刚跑到村口,忽然有五六只恶狗挡住了我的去路,它们对我龇牙咧嘴的呜呜吼着,显示出穷凶极恶的样子。我知道见到狗不能跑,就往旁边躲着走,但它们像是闻到肉味儿一样,发狂似的追我。我一边驱赶它们,一边儿往家里跑,由于紧张,脚下一滑,失去重心直挺挺的摔到了泥坑里。我看见它们围了上来,做出准备攻击的姿态,突然听到王清的呵斥声,把它们驱赶走了。我就连滚带爬的逃走,没命似的奔回家里。
王清是薛坑村里的一个傻子,都说他年轻时考上了大学但被冒名顶替了,一下子受不了打击,就变成了傻子。他后来还把邻居家的滚油锅给拉翻了,导致右半边脸被严重烫伤,留下了吓人的疤痕,就像是有一堆虫子在爬。他没有父母,日常就在村子里闲逛,我跟薛龙之前总是逗他,甚至拿石头丢他,他都不会生气,还对着我们憨笑。这次却是他救了我。
回到家后,我赶紧把门关好上锁,随即双脚一软,瘫坐在了地上。我看见自己身上沾满了泥浆,左手被划出一道口子,泥水浸着滋滋的疼,一股难以抑制的悲伤莫名涌上来。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就像是泄洪的水坝,完全无法抑制。不知道哭了多久,我的肚子咕咕叫了,这才让我慢慢的从悲伤当中抽离出来,勉强支撑起身体,向堂屋走去。这次经历让我直到现在都对狗有种恐惧感,尤其是在雨天。
忽然听到外边儿有什么响动,我出来一看,居然是傻子王清。薛坑村里的物都被时间操弄着变了模样,参天的大树变为满目疮痍,屹立的房屋成为一片废墟;薛坑村里的人也随着时间的更移被打上烙印,老年人化为枯骨、年轻人做鸟兽散了。但他却还在这里,并仿佛跳出了时间的残酷,跟我记忆中的样子一模一样,还是穿着那条泛白的牛仔裤和破破烂烂的皮外套,咧嘴对着我憨笑。虽然村子已经变成了这样,但似乎并没有改变他四处游荡的习惯,无意间就闯进了我家。我忽然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有跟他说过任何话,就从兜里取出一根香烟,远远的丢给他。拿到香烟他简直欣喜若狂,朝我嘿嘿笑了两声后就跑开了。
我第一次抽烟是在十一岁时,薛龙教我的。当时他已经不上学了,穿着一件花哨的牛仔外套在自己家的小卖部里帮忙,我每次路过看到他悠闲的坐在柜台边就无比羡慕。他早就不屑于像从前那样在村子里疯跑了,但并没有抛弃我,这让我感激不已。他家是一栋二层平房,天台上有一个小阁楼,我们就在里面聚会,一天晚上,他在我跟薛虎面前很自然的点燃了一根香烟,抽了两口,看了看我,就把它递了过来。我看着黑暗中的那一点火星,浑身颤抖起来,笨拙的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它,有些犹豫。薛虎见了,发出激烈的抗议,也要得到一根,被薛龙以年龄还小为由拒绝了。我心中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就把香烟凑到嘴边,猛的吸了一大口,被呛得连连咳嗽。薛龙见状笑的前仰后合,我也附和的笑了起来。
初中的课程更多,也更令我厌烦了。不知道哪个天杀的让我们学他娘的英语,老师每天上课叽里咕噜讲一堆,我则像听天书一样两眼一抹黑。成绩又回到了倒数的位置,老师把我流放到最后一排,上课想干嘛就干嘛,也不用再担心粉笔头了。我在进入班级的第一天就注意到严芳芳了,她是杨家沟村人,当时身体已经得到了充足的发育,长的很白,胸部鼓囊囊的,在人群里显得尤为突出。与外貌不相称的是,她的成绩在年级里名列前茅,并且受到老师们的一致喜爱,特别是常老师。
常老师教我们历史,是学校里唯一穿西装上课的老师,每次听到踢踏的皮鞋声,我们就知道是他来了。他是出了名的喜欢古诗词,尤其是李清照,把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挂在嘴边。他上课的时候说话幽默风趣,就连一向不抬头听讲的我都会不自觉的被吸引住,学生们都喜欢他。严芳芳则表现的尤为明显,经常下课后还单独向他请教问题,我们都心知肚明,她无非是想多跟他说两句话。他们两个的关系似乎并不普通,我不止一次听到关于他们的风言风语,后来发生的事更是坐实了这一点。
一天我吃过午饭要回教室睡觉时,路过常老师的宿舍,忽然听到有女人的声音传出,就躲在墙边偷听。常老师是结了婚的,但他的妻子从来没有来过学校,况且这个声音明显是一个年轻女人的。我很快听出来是严芳芳,她似乎在恳求着什么,不过遭到了拒绝,但等她打开门出来的时候,却是红光满面的,丝毫没有被拒绝后的悲伤。怕被她看到,我就在食堂里又呆了好一会儿才走回教室。
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她一改平时对我忽视的态度,主动凑了上来笑嘻嘻的问我怎么不回家。她贴的是那么近,我简直感受得到她身上的温度,听得到她心脏的跳动。她水汪汪的眼睛凝视着我,身上散发出一股若隐若现的烟味,让我目眩神迷。那一刻我仿佛被夺舍了,鬼使神差般伸手去抓了她圆滚滚的奶子,软绵绵的触感让我感到一阵战栗。这一举动把她惊呆了,微笑凝固在了脸上,紧接着变成恐惧,最后又演化成为愤怒,然后便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不知所措的我杵在原地。后来我跟薛龙讲起严芳芳,自然省略掉了这件事情,薛龙似乎对她非常感兴趣,还跟我讨论她有没有被常老师睡过,让我羞愧的不知该怎么回答。
纸终究包不住火,严芳芳和常老师的事情很快被我们另一个女老师给实名举报了,据说那位女老师一向跟常老师不合,抓到他的把柄后就连夜写了一封举报信送到了校长办公室。严芳芳被校长单独约谈,而常老师则被调离了我们班。我后来很长时间都没再见到常老师,直到有一次在路上碰到。那是秋收的时候,我看到他穿着破衣烂衫,脸上黑乎乎的,表情狰狞的在推着一辆装满粮食的三轮车,额头上沁出豆大的汗珠,与之前西装革履、儒雅随和的样子简直天壤之别。他的这幅模样让我大跌眼镜,感觉上当受骗了一样,就慌忙逃走了。
一天,薛龙把我喊到他家里,我照例跟着他来到阁楼,发现有一个看起来比他年龄更大的男人坐在这里。薛龙喊他表哥,我也就跟着喊了一声哥,他完全就是一个成年人了,一点没有小孩儿的那种幼稚,表现的成熟稳重。他拿出香烟,递给薛龙一根,随后也丢给我一根,三个火星便在黑暗中亮起来。烟抽完后,薛龙就出去了,留下我跟那个男人待在房间里,他往我旁边靠了靠,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空气里静悄悄的。
他开口说话了:“听小龙说,你跟他认识挺长时间了啊。”
“对,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儿,关系好得很。”
“我是他哥,那也就是你哥,往后有什么事儿就来找我。”
“好嘞,哥。”
又是一阵沉默,肩膀上的那只手滑到了我的腰间,搞得我痒痒的,心里有些不宁。
“你碰过女人么?”他忽然问我。
“没,没有啊。”我想到了严芳芳。
“其实女人也没啥意思,身上软塌塌的,就像是肥肉一样,我更喜欢瘦肉。”
“啊,对,我也喜欢瘦肉。”
他用一只手搂住我,用另一只手握住我的手放在了他的大腿上。他的手很大,也很有力,让我就这样抚摸着他,然后不断往上,摸到他两腿之间的那块儿地方,不断的蹭来蹭去。或许是感觉别扭,他松开我,褪下一半裤子,让我跪在地上面对着他,继续摸着那膨大的部位。我感觉手掌接触到的地方越来越烫,也越来越硬,像是一根弯曲的棍子。他蓦然间用双手按住我的头,让我张开嘴,把那东西硬生生塞了进去,我目瞪口呆,整个傻掉了……
秋风萧瑟,天气逐渐冷了下来,我最不喜欢这个代表着肃杀和凋零的季节,但相对于讨厌的天气,学校里来了一个更加令我讨厌的人。他叫牛震,个子很高,据说是我们校长的侄子,从市里转来我们学校,老师就把他安排到最后一排跟我同桌。他用来自城市对农村不屑的眼神审视着我,简直像是在看一只野猴子。没到两天,我们之间就爆发了口角,先是你一下我一下的试探对方,终于在一次放学后大打出手,他给了我一脚,我则还给他一拳。他似乎感觉到自己没占到便宜,就叫嚣着明天放学后叫人再来。
我第一个想到的是郭祥生,但当我向他提出打架的邀请时,却被他拒绝了。他不仅不同意来帮我,甚至还让我去跟牛震服软道歉,说什么人家有关系,我们惹不起之类的屁话。这把我气的火冒三丈,跟他大吵了一架,然后愤愤离去。然后我就想到了薛龙,当我在小卖部找到他,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之后,薛龙果断表示会来帮助我,还会叫上其他人来助阵,这让我非常高兴。当天晚上我就在脑海里不断设想着明天我是如何把牛震给打趴在地,让他跪下求饶的。
第二天阴云密布,浓重的云彩像是泼了墨一样重重的压下来。我怀着晴朗的心情来到学校,但当看到牛震时,心中的轻松激动顷刻间便土崩瓦解了,取而代之的是紧张与不安。薛龙不会不来吧?不会的,我们关系那么铁,他答应过我的,不会不来的。不过他要怎么联系我啊?他能找到这里么?不会打不过牛震吧?一连串问号在我心里洇染开来。我完全听不到上课的内容,只想着这些直到放学。
天色昏黑下来,我悬着的的心直到放学铃声响起的时候终于死了,我没有看到任何人过来,除了牛震叫来的三个成年人。他们在别人都走了以后把我揪到操场边儿,中间发生了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也不记得有没有反抗。只记得他们像劁猪一般把我的衣服扒掉,摔倒在地上,然后围着我狂风骤雨般的拳打脚踢。我蜷缩起来,用左手护住脑袋,像是一只被拔掉刺的刺猬。大概他们打累了,就接来凉水泼在我身上,我头到脚全都湿透了,就像是刚从泥缸里捞出来一般,浑身都是泥巴,并且冻得瑟瑟发抖。看到我这幅模样他们才满意离去,吹着响亮的口哨。
身上的淤青及左手被石头划出的伤口都很好处理,麻烦的是我因此发起了高烧,浑身像是被火烧一样,简直冒出烟来。我感觉到自己丧失了嗅觉,平时学校公共厕所里屎尿的臭味都闻不到了,与之同时,吃饭也失去了味道,只觉得苍白寡淡。我只好在晚上独自前往村东头的卫生队输液,连续一周直到凌晨才结束回家。有一次郭祥生在我输液的时候来看我,他走到门外边儿,我看到是他就扭过头去,他见我这样,在窗边儿徘徊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在我的病好了以后,嗅觉没有回来,我的父母回来了,带着我婆婆的死讯。那是一个周末的中午,我刚把积攒了一周的脏衣服洗完,看着干净的衣服在衣架上排成一排,心里说不清的舒适,他们突然背着大包小包就推门进来了。我急忙跑过去,想要迎接他们,心里无比激动,但迎面而来的却是从我母亲嘴里跳出来的这个消息,对我的打击是如此直接,犹如一支马蜂的毒针狠狠的扎在心上,但我却怎么也哭不出来。
我婆婆家在黑坡另一边儿的赵家村,那里不像薛坑一样都是烂泥,反而种满了油菜花。小时候我跟着母亲去那里,总是还没进村就被一眼望不到边的油菜花所吸引了,并不止一次因为钻到别人家的油菜花田里而受到责骂。在我的印象中,我婆婆是一个精神的老太太,手脚利索,脸色红润,做的饭菜非常好吃,连种的油菜花都比旁边的都要好,我大老远都能闻到它散发出来的香味。而现在,我再也闻不到了。
听我母亲说,我婆婆前一天晚上还正常吃饭,跟邻居聊天,但第二天早上毫无征兆的就死了,让所有人都始料不及。我休学跟着父母前去奔丧,一连七天吃住都在我婆婆家里。死亡让我觉得人跟养的猪竟然那么相似,最后都会变成尘土,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人死之后身体并不会被吃掉,而是大费周章的埋到地下。
当我从葬礼回到学校,奇怪怎么没再看到郭祥生。我去他班里问,他们班其他人都惊讶的表示我竟然还不知道,郭祥生一个星期之前在大马路上被拉水泥的半挂车轧过脑袋,脑浆都出来了,白的红的洒了一地,像是加了辣椒的豆腐脑,人当场就死了,尸体摊在路边儿两天都没人管。哦,我默默退了出去。
在我十二岁生日那天,天色阴沉沉的,我在房间里看到一只奇特的黑色蝴蝶在外边儿飞。我跑到院子里看,追了它一会儿,但始终追不到,就停住脚站在原地,它反而慢慢的向我靠近,最后落在我的头上。就在它停在我头顶上的那一刻,我仿佛入定一般,对这片土地的焦躁与不安、敬畏与欲望,乃至于深藏在其中的细微恐惧都舒缓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清澈明晰的平和以及披荆斩棘的勇气,犹如战鼓喧天雷动后复归于的宁静,却又像似爆裂火山喷发后缓慢形成了坚实的大陆。然后它就飞走了,在空中绕了几个圈,翻过了我每天面对的那堵高墙,消失的无影无踪。看着它飞去的踪迹,我预知到即将到来的的暴风雨,不是感觉,更不是猜想,就是明明白白的知道,是如此的确切,如此的真实,暴风雨就要来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很快就成为了班级内的佼佼者,所有人都惊讶于我的进步,只有我自己知道代价是什么。就这样我顺利考上了我们市里最好的高中,然后考上了位于北京的大学,开始了我的北漂生涯。
严芳芳被校长约谈后成绩一落千丈,没考上高中便辍学回家了,我听人讲,她后来嫁给了薛龙,在举行婚礼前就生下了一个女儿,之后又连续生了两个女儿。薛龙后来为了给薛虎出头跟人打架,用杀猪刀失手把对方捅死,就被警察抓了起来,薛虎则因为拒捕,也一起被带走了,而被捅死的那个人,恰巧就是牛震。
第二天早上,我从泥土地上醒来,感觉头晕脑胀的,一束阳光温柔的穿过断壁残垣,照进了我的心里。我不记得昨晚是如何睡着的,但却清楚的记得所做的梦。我梦到大片的草地、悠扬的白云、无数的花朵在蓝天上飞舞,白色的像雪、粉色的像霞,把我包裹住,感觉暖烘烘的。我嗅到它们散发出来的香味,是一股甘甜但不油腻、淡雅又不轻佻的好闻味道,如同佳人的吴侬软语,又似大旱后的普降甘霖。在阳光与花瓣之间,我又看见了那只黑色的蝴蝶,它飞呀飞的,好像也在看着我,我注视着它,惊奇的发现,它那黑色的翅膀上竟然还带有一点绿色。我知道,自己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