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吕城》的头像

《吕城》

内刊会员

小说
202412/16
分享

归来

李俊美

他站在故乡的泰定大桥上,望着南岸新建的楼房,向东无尽延伸的运河水,情不自禁流下了热泪。此时的他还能回到过去吗?往事如版画镌刻于心上,总让他咀嚼出一道道裂口的伤痛,但随之而来的却也有一丝隐隐的舒畅,犹如苦味的回甘,这让他像抽烟一样上瘾。

何西准备在沿河一带买一栋小楼,等退休了在这个小镇安度晚年。这里是少年时代留下记忆最多也最深刻的地方。无论他走到哪里,在哪里流浪,这里的一切总是让他惦念着,包括这里的每一条街道、学校、车站、影院、书店、曾经熟识的人……他只要回到这个小镇,就会莫名地激动,感到自己又被打了鸡血复活了。他想,如果没有年轻时这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他的生命底色是否肤浅单薄许多?他现在有妻有女,家庭幸福,是年薪几十万的总经理,但生命的虚无感从没有消失过。他勤奋地工作,努力地赚钱,一而再地回到原来生活过的地方去寻觅,只想把自己从这种虚无里解救出来。

他现在的生活简单,吃住都在离家几十公里的公司里,周末再回去。工作之余,他没有娱乐爱好,不喜欢和一群人把时间消耗在麻将桌上或者喝酒的餐桌上。晚上除了去健身房锻炼一下肌肉,河岸边散步,就是翻翻书,看看微信朋友圈和视频。无聊的时候他研究过西方萨特、海德格尔的存在论,也深入学习过老子庄子的哲学,“道”无处不在,他以为自己能深入领会了,能从整体来看待这个世界,但一旦陷入某种境地,他又感到了迷茫和虚空。他的一生都是在和自己对抗,那个自我是如此卑微,又如此强烈地要证明自己,常常弄得他身心疲惫,痛苦不堪。

何西对小时候发生的一些事既模糊又清晰。

五岁那年,他在村上玩耍的时候被人拐走了。他不记得拐骗他的是男是女,在车上哭着要爸爸妈妈多久,也不记得一路如何颠簸,最后被人送至山西一户无儿无女的人家。幸运的是,这对上了年纪的夫妇对他视如己出,有求必应。他们让他叫爸爸妈妈,没过多久他也就叫了,小小的他弄不明白,如果不是自己的父母,为何要对自己如此好呢?但据他的养父母后来说,他刚来的一段时间常常做噩梦,踢被子,把尿撒在床上,哭着叫着找爸爸妈妈。

养父母家境一般,做点小本生意,对于这个被偷偷买来的儿子,他们如获至宝,感到生活有了希望和盼头,但也时常隐隐担忧,毕竟这不是正常渠道收养的孩子。这一带人贩子猖獗,在这个村上就有好几户这样被买来的孩子。夫妇俩给他起名叫杨得宝,在七八岁的时候送他去村上念小学。得宝长得并不像南方的孩子,肤色棕黄,脾气怪倔,不肯多说话。他在学校里总是被别的学生欺负,因为他们说他是路边垃圾堆里捡来的孩子。他的自卑与日俱增,回去问养父母,他们支支吾吾不肯多言语。他的功课除了作文很好,别的都马马虎虎。

命运又一次发生戏剧性的转折,是在他上五年级的时候。他在太原市举行的一次全国小学生作文比赛中得了三等奖,被辅导老师带着去领奖,在那个组织领奖的会场,他意外地遇到了亲生的父亲。

父亲这次也是带着自己的学生赶来这里领奖的。是一个太原人告诉他,这个会场有一个孩子长得和你太像了,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父亲遂要求去见这个孩子。当看到得宝的那一刻,他欣喜若狂,泪水奔涌而出,这不就是自己日日思念着的儿子吗?他一把把得宝搂在了怀里,掀开后背上的衣服,有一块蝴蝶样的胎记。得宝见到父亲的那一刻,也是整个人愣住了。眼前的这个人似曾相识,在梦里多次依稀隐现过这样一张脸,原来他就是自己的父亲!

养父母还算是通情达理的人,养育多年虽然极其不舍,还是让父亲顺利把他带走了。何西千里迢迢随父亲回家,在国道的路口,他发现自己竟然还认识回家的路,激动地告诉父亲,应该从这条小路回家。

全村人都来家里看这个失而复得的孩子,家家户户都带来各种吃的。母亲和姐姐抱着他痛哭。父亲带他去祖父坟前跪拜。那时何西对眼前的一切,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这个应该熟悉的地方让他陌生。他感觉自己又一次活在不真实中,浮游在怅惘的梦中。

回来半年后,他就被父母送到离村不远的一个古镇上去上学。这是一所初高中在一起的普通中学。初一的时候,他适应不了这里的教学进度,考试总是倒数一二名,别的同学讥笑他,不仅是他的成绩,还有他的相貌。他个子比同学低矮,额头上竟然隐现着几条和年龄不符的细小皱纹,显得少年老成。他在同学们眼里是个“奇人”。他越来越自卑与消极,几次生出逃学的念头,世界在他眼里呈现出灰暗与残酷。课桌上被他用小刀刻的坑坑洼洼就是他心里留下的一个个暗疮。

下课了,他会去没人的地方一个人玩。他最怕见到女生和他说话,口一开,脸就红到了脖子。可要是有哪个男生主动来挑衅,或者他看到男生欺负女生,会毫不犹豫地挥起他的拳头。他身上具有的野性和莽撞,使他总是成为胜利者,渐渐地他喜欢上了打架,喜欢打抱不平,甚至偷偷吸烟,一年下来在学校里已小有名气。他曾经暗暗自喜,这多少让他找回了一些自尊。他成了老师和同学眼中名副其实的坏学生。

父亲被中学的班主任找去约谈过几次,如果再这样下去只能退学了。何西突然转好,是在一次闯祸后。他衣衫不整,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回到家中,父亲并没有像往日那样震怒,而是一言不发,拿了一瓶紫药水,给他轻轻地涂抹,手微微颤抖着。半晌,才说:“是爸爸妈妈没有尽到照顾好你的责任。爸爸有罪,你以后如果有什么不痛快的地方就朝爸爸发泄吧!别再和人打架了!”何西看着尚在壮年头发已半白的父亲,此时泪水横流,一脸的痛苦和哀伤,他的心被深深刺痛了。他第一次扑在父亲的怀里号啕大哭起来。

高一的时候,他的学习成绩如雨后春笋蹭蹭蹭冒了上来,令老师和同学们惊讶。尤其是作文,语文老师在他的作文本上圈圈点点,几次拿他的作文在课堂上做范文,读至感人之处,还一度哽咽,泪花在眼眶打转。这让何西的心灵受到一场不亚于剧烈的地震带来的震撼。他竟然也有能力打动别人,在他身上也有闪光之处,值得同学来向他学习。这种温暖就像旱雨逢甘露,让他的心田温润潮湿起来。他一度认为他的语文老师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老师,天天盼望着上她的语文课,最好别的科目都能换成语文课。对于他这种敏感的心灵,写日记是最好的方式。他把不能对别人诉说的心事都记在了日记本上。他心里那扇灰暗的窗户已经有阳光照射进来。

吕蒙古镇有千年的历史,大运河把古镇一分为二,形成河南与河北。这里街市商铺林立,巷弄交错,人气兴旺。每到集市或者庙会,十里八乡的人都会聚拢而来。何西记得,放学后一般会和几个玩得来的同学,去小巷里买点包子或者烧饼解饿。吕蒙的插酥烧饼也是当地一绝,外酥里甜,飘着猪油香味,很大的一块。他至今记得那令人无法拒绝的香味,可惜如今回去再也吃不到了。镇南一条高矮相错全都是木头阁楼的巷子里,有一家电影院,他和同学去过几次,每回看完电影掀开帘子从里面出来,穿过那个明晃晃的天井,他的心都要扑通扑通跳动很长时间才能平静。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未知、奇遇、神秘、荒唐、纠葛……他会有一个怎样的人生呢?是否如电影中放映的一样?

渐渐地,一个瘦弱的扎着两条辫子的女生进入了他的眼帘。她是隔壁班的,放学的时候,她也从那条叫四街的巷子里穿过去,也过那座运河之上的泰定桥,然后经过圣旨路,往东南方向拐去,消失在路的尽头。她总是穿着破旧灰暗的衣服,走路微微低着头,一边肩上背着一个长布包,有一次何西走在她后面,竟发现包里藏着一把镰刀。他心生纳闷,悄悄地一直尾随着。她在一块长满青草的菜田边停下来,拿出镰刀和一个塑料袋,蹲下身子,小心地割草。何西躲在一棵树后偷偷地看了一会,那个孤单柔弱的身影让他动了恻隐之心。

某天何西忍不住找她搭上了话。女生告诉他,她叫周庆蓉,母亲身体不好,她每天放学后要割猪草和羊草回去。她的包里每天带着一把镰刀上学,最担心被老师和同学们发现。

以后每到放学的时候,他就在校门口有意无意地等她,庆蓉好像也是算好了时间,两人边走边谈,边走边看,渐渐地就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从外面的奇闻轶事到同学间的芝麻小事,都是很好的话题。何西发现了自己的另一个潜能,编故事。他在庆蓉面前,常常能把一个无中生有的故事讲得绘声绘色,好像真的刚刚发生过。那些故事的雏形其实早就生长在他的心底,却苦于无法倾吐。他以前不喜欢说话,声音被压抑着,嘤嘤嗡嗡,只够他自己听见,但现在他变了,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那样说话和行动,看到从庆蓉眼里流露出的欣赏和崇拜的神色,他感觉自己的心要从胸腔里飞扬出来,血液加速。他的身体里顿时充满了力量,仿佛永远也使用不尽。

高中的学习自然是紧张而辛苦的。何西的目标是考取一所军校,他的成绩现在处于中等位置,还要继续加油努力。庆蓉的各门功课都名列前茅,但她好像总担心自己考不上大学,就是考上也不一定能去上,因为家里一贫如洗。她的眼神带着一丝淡淡的忧伤,仿佛与生俱来,令看到她的人产生一丝怜惜。

每到节假日或者放寒暑假的时候,何西约上几个要好的同学,当然不能少了周庆蓉,一起去镇上看部电影,或者去溜冰场溜冰。庆蓉喜欢这项运动,在溜冰场上轻盈的身姿像一只燕子在滑翔,何西躬身忽前忽后追逐着她,像一条洒脱的游龙。那是她最开心的时候。啊!要是没有高考多好,要是没有那么多的烦恼多好!何西知道庆蓉家境困难,一次次主动给她买票。庆蓉的感激都写在眼里。

在高三上半学期的时候,庆蓉的手臂上、腿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她一开始不肯说,在何西的再三追问之下,才道出实情:是她父亲打的。父亲嗜酒成性,最近又迷上了赌博,只要出去赌钱口袋里空着回来,喝了点酒,就会拿她当出气筒,骂她踢她。

何西让她告诉班主任,住到学校宿舍里来。庆蓉摇摇头,说家里的母亲需要她照顾。何西无法想象她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还能继续安心学习,他不能坐视不管。他想了想说:“我有办法。你暂时别问。”周庆蓉惊奇地望着他。

那天是周末,何西穿着一身从父亲的朋友那里借来的警服,出现在周庆蓉的家里。庆蓉正在洗衣服,看到如此一生打扮的何西,惊讶得张大了嘴巴。何西用手势让她别出声。她父亲见是警察上门,慌了神,站在一本正经的何西面前,战战兢兢,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何西故意压低了嗓音,沉着脸说:“村上有人反映,你在家里虐待孩子。这是违法的行为,以后如若再犯,我们只能把你抓去坐牢了。”“是!是!我不好,以后再不打骂她了!我把酒戒掉……”庆蓉隔着一扇门,看到父亲一改往日的狂暴态度,低头哈腰,显得极其可怜软弱。她“噗”的一声偷偷笑了。同时一个景象跳入何西的眼帘,庆蓉的母亲一直在房间里自言自语,眼神呆滞,像个精神病人。他那时就生出一个强烈的念头,要用一生来保护周庆蓉。

从那以后,庆蓉的脸上多了笑容,身上也不再有伤痕。她看何西的眼神里多了一层感激与温柔,两人间的默契因拥有相同的秘密又增进许多。高考在即,任何儿女情长都得暂先放在一边。但那个一起走夜路的情景,几十年后让他想起来仍然心跳加速。

那天晚自习结束后,已经晚上十点多了,何西决定先把庆蓉送回家自己再回去。庆蓉的家还要更远些。月亮躲在云层后面,地面上笼罩着薄薄的雾气,寂静的乡路上几乎看不到行人。两人似乎都有点紧张,一直不吭声,仿佛一发出声音,就有某种怪兽从薄雾中冲出来。

何西终于鼓起勇气拉起庆蓉的手,打破了这种沉默。庆蓉的小手没有退缩,反而更紧地握着他的手。那双手又柔软又温暖,他真想一直这样走下去,走到启明星亮起来。突然,他脚下一滑,重重地摔倒在那条长满青草的田埂路上。

“怎么样?疼不疼?你的腿不要紧吧?”庆蓉惊叫着赶紧去扶他。

何西的脚踝处感到一阵剧痛,不过看到庆蓉那副为他焦急的样子,疼痛顿时消失大半。他坐在地上,突然不想站起来,甚至想哼唱几句,就说:“庆蓉,你唱一首歌给我听,我的脚马上就好了。”

庆蓉犹豫了一下,清了清嗓子,低声唱了《外婆的澎湖湾》。何西第一次听她唱歌,第一次有女生为他唱歌。这清丽婉转的只为他一个人唱的声音,让他的眼睛有点湿润。

“再唱一首,腿没那么疼了。”

庆蓉像受了他的催眠术,继续唱了一首三毛的《橄榄树》。“这下可以走了吧?”庆蓉想拉他起来,赶紧回家。

“再唱一首,马上要好了。”何西故意哼唧了一下。

庆蓉只能咬咬牙又唱了一首。当何西终于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宣告自己的脚不碍事,可以行动自如时,庆蓉已经在他的委婉请求下唱了五六首歌。何西朝她闪着狡黠的眼神,她立即发觉到自己的上当受骗,小拳头像雨点般挥洒在他的肩头。何西边跑边开心地说:“我是故意的,我就是想听你唱歌!”

等高考一结束,何西终于按捺不住久藏的心思向庆蓉表明了爱意。庆蓉也在那晚献上了初吻。

发榜的消息传来,庆蓉考上了南京一所重点大学,而何西却名落孙山。父母和庆蓉都希望他再苦读一年,何西在一个辗转反侧的不眠夜之后,最终选择了去当兵。

部队离家乡遥远,在吉林长白山附近。放眼苍莽起伏的林地,连绵不绝。他没来多久就喜欢上了这片土地。

他把每个月部队发放的津贴都悉数寄给庆蓉。这也是他选择去当兵的原因之一,他曾答应庆蓉要帮助她读完大学。他舍不得为自己买一件新衣,当战友邀他一起上馆子时,他总是找各种借口逃脱。绿色的解放鞋每一两个月就会发放,他把旧鞋穿得露出脚指头才扔掉,多下来的新鞋拿出去卖给附近的农民,换得几个钱又给庆蓉寄去。但就是这样的日子让他觉得活着充满希望。

庆蓉的来信就是他的精神支柱,是旭日东升。在收到信的那一天,他感到自己就像一个疯子那样兴奋和快乐。来信有时一周,有时十天半月收到,而超过一个月对于他来说已是心灵的受难与惩罚了。在多少个漫漫长夜,他伏案疾书,把心中如火如荼的思念书写在纸上,寄到万水千山相隔的南京。

在部队何西也不是循规蹈矩之人,天性中不安分的细胞异常活跃,导致他处处显得有点与众不同。检讨书写了几次,最后一次写检讨书是因为差点在山中丢了命。他们要经常去林区巡逻,有时几十个人一起出动,有时几个人一道巡山。比起在部队里艰苦的训练,巡山让何西如鱼得水。他喜欢林中那种神秘、幽深、至静的感觉,耳边只有鸟鸣与动物的叫声。山区的天气说变就变,刚刚还是头顶一片蓝天白云,不多时就会乌云翻滚,大雨倾盆。而在冬季,林区又被一场又一场的大雪覆盖。

那个初冬的周末他至今忘不了。他一个人又钻进了森林,开始了野外探险。部队里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单独去林中行动,生怕出意外,但他依然我行我素。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在山路上。一条野狗一直尾随着他,并最终挡住了他的去路。它闻到了背包里的肉香。一条饿狗!他怜悯之心顿起,蹲下身子,一手摸着它的头,一手从包里拿出一大块肉干送到它嘴边。野狗的眼睛不再流露凶狠,而是仿佛感激地朝他看了看,叼着那块肉跑了。事后他才回过神来,周围没有村庄,他温柔抚摸的是一只豺狼。他听到了不远处树林中狼的嚎叫。

他在山林中边走边留下记号,林中的一切像谜一样深深吸引着他,待他去揭开。他是如此快乐和自由,以至忘记了山林气候多变的诡异和危险。当天色昏暗,他想回头时,发现天空飘起了雪花。

他的脚步越来越快,而雪也越下越大,漫天的大雪覆盖住了他回去的一切记号,也覆盖住了他生的希望。在这样白茫茫的混沌世界里,他找不到任何出路,眼里露出恐惧与绝望,第一次感到死亡的临近。

他的身体越来越僵冷,最终蜷缩在那里,成为一个越来越厚的雪团,只是偶尔还颤动一下。他看到父亲疾步向他走来,母亲呼唤着他的乳名……嘈杂的人声……最后是庆蓉拿着棉袄向他跑来,哭喊着,摇晃他……

他从部队病床上醒过来,才得知昨晚发生的事。战友发现他久未回归,报告领导,让那只已经找过他几次的警犬,迅疾去宿舍闻了闻他的袜子和衣服的气味,在深夜十二点的时候,警犬带领几个战友终于在深山中找到了他。

当他从高烧了几天中恢复过来,从死亡门前走了一遭后,他对生命的存在才有了重新的认识。每一个个体生命在天地间如蝼蚁般渺小卑微,但这不代表生命不值得珍惜。每一个人都是独特的,都有他的使命。他的生命不仅仅属于他个人,也属于这个社会,属于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

生命的终极命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又将往哪儿去。这样的问题仿佛天生就是为他设计的,因此他很自然地在心中已经问了自己无数遍。他一直在寻找答案。

凭着会动笔杆子这一能力,不久,他当上了部队里的通讯员。他除了写规定的新闻采访报道外,利用多余的时间也写一些杂文,在部队的报刊上发表。他发现自己能够从文字的叙述和故事的编排中获得乐趣,这也算是上天赐予的一种天赋和能力吧。人一旦拥有了某个优点或者特长,就有被放大的效应,缺点在人们眼中反倒不见了。他获得了领导和战友们的另眼相看。

战友们都知道他陷入热恋之中而打趣他,得知他的女朋友还在上大学,漂亮又温柔,露出羡慕的神色。他时常觉得自己配不上庆蓉,这让他烦恼和痛苦,患得患失。只恨两地相隔巨远,部队里又不能随便回去。他盼望着两年兵役结束,就能经常和她待在一起。

庆蓉的来信有时像太阳,炽热如火,拿在手里都滚烫:有时又像冰冷的月亮,散发出忧伤的情调,让他不知所措,若有所失……

在即将退伍前的两个月,他满怀喜悦告诉她,回去后就去学校看望她,并带她去见父母。但姗姗来迟的信中,她用委婉的语气暗示可能要让他失望了。她并不想他现在就去见她,让她再冷静思考一段时间。他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他早已感受到,庆蓉不再是原先那个单纯的事事依赖他的姑娘,他只是不愿往这方面多想。她变心了吗?为什么不可能呢?自己仅有一片痴情有什么用……他一个人又去了山中,直到天黑才回来。

在庆蓉结婚前夕,何西从一个同学口中得知,她的大学同班同学也就是现在的准新郎,一直在热烈地追求她。她在左右为难之下,最终选择了后者。

何西对她没有任何怨恨,也许这才是她的正确选择。庆蓉向他发了请帖。在婚礼现场,如若不是同学劝阻他,他早就几杯下肚烂醉如泥了。看到那个曾经是他女朋友的美丽新娘,如今挽着别人的手步入幸福的殿堂,心里的剧痛如针芒一阵阵刺来。庆蓉倒是大大方方的,好像她和他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邀请他和几个同学留下来闹洞房。他一开始也装作无所谓,和同学一起又笑又闹,在床上把庆蓉像公主一样抬起来又扔下去。他借着酒力在她脸上亲了一下,被同学们哄笑,他也跟着乐。但在卡拉OK一起唱歌时,一曲张学友的《我等到花儿也谢了》终于让他原形毕露,眼泪稀里哗啦,呜咽着唱完。

何西退伍后被分配在市里的一家食品厂做管理,同时也认识了以后成为他老婆的姑娘。她长相可人,笑容甜美,家境也好,七八个同厂的工人都在追求她,这激起了他的兴趣。他以为自己已经丧失了追求姑娘的勇气,可这一次还是主动了。看来他并不了解那个深藏不露的自己。他发现自己骑的自行车只有铃铛不响,其他都响。一段时间相处之后,他问她:“你愿意上谁的车?”她跳上了他的车后座,稳稳当当地搂着他,娇滴滴地说:“我就喜欢上你这个穷光蛋的车。”

婚后不久,夫妻两人遭遇了下岗潮,食品厂面临倒闭,双双下岗。眼看着嗷嗷待哺的女儿,奶粉钱都凑不起来,何西羞愧难当,他得挑起生活的这份重担。周围下岗之人比比皆是,工作难找,迫在眉睫的生活容不得他偷懒。无奈之下,他找到了一份临时打扫马路的工作。每天五点起床,闹钟把他从睡梦中强行拉起。他戴上口罩、墨镜、帽子,墨镜后面是那双被生活逼迫的暗淡的眼睛。他生怕被熟人认识,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多年之后,他回忆起这段经历,感慨地说:“世界上最不能小看的就是扫地僧。”

微薄的收入只能勉强度日,几个月后他又去大运河码头边当搬运工。这是力气活,来钱快,但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去干这苦活。干了半年,脸上更加黝黑了,腰杆也不如在部队那般挺直。最后一次,也是差点要了他的命。烈日炎炎下,在搬运一袋袋玉米的时候,他两眼一黑踏了空,掉进了运河里。他水性并不好,胡乱挣扎喝了几口水,在身体下沉的过程中,模糊的双眼看见了船边的缆绳并及时抓住了它。旁边的人一起把他拉上了船。这天的工资被扣掉了,因为那两袋玉米掉进了河中。

妻子不让他再去干这种危险的活。他知道妻子为他好,但也恨自己的无能。难道这就是当初雄心壮志要让自己的女人过上好日子的自己?他问她嫁给自己后悔吗?妻子狠狠点了一下他的脑门,说不许胡思乱想,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辈子就跟定你了。

在家无事,为排遣郁闷,他天天泡在网站论坛上写博客,抒一腔有才无处用,有力无处使的愤懑。他的杂论调侃中显幽默,文笔颇有几分才情,吸引了一批同样喜欢在博客里畅游沉浮的文学爱好者。在网上这方和现实生活隔离的小天地里,他游刃有余,沉浸其中,一度认为自己可以做做当作家的梦。

待在家的这些日子,虚无感会一次次不请自来,日里,夜里,就像抑郁症病人的不时发作。喜欢回忆往事也许就从那时开始,记忆之闸一旦打开,就像黄梅雨天滴滴答答,淋湿了整个身心。

他最爱回忆的就是去苏州玩的那几年,那是他少年时期最值得夸耀和念想的事。其实也就是平常事。他父亲的妹妹住在苏州,初中的时候放寒暑假,就会邀请何西去家中和表弟表妹一起玩。苏州既是美景天堂,也是美食天堂,对于一个在农村长大的孩子,进了苏州,犹如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切都是新鲜又好奇的。他和表弟表妹经常去的地方有平江路、观前街、山塘街、虎丘.....

他小小年纪,却对街边斑驳墙面的老房子里,传出的评弹声着迷,一听到就像被唐僧念了紧箍咒,身体动弹不得。有回,他大着胆子走进一家正在弹唱《紫竹调》的茶馆,老师傅的声音清亮沧桑,年轻女子的犹如夜莺婉转啼唱,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坐下来的,望着台上,完全忘记了身在何处。当他发现自己胸前的衣襟被沾湿时,他羞涩地拿袖子擦干了眼泪。他为自己的行为难为情,为何他的表弟表妹听到评弹就嘻嘻哈哈,而自己却如中了魔怔怔痴痴呢!一来二往,他和这里的师傅混熟了,就想拜师学艺。老师傅说,你先上去唱几句给我听听。何西只得腼腆着坐在高背长椅上唱了几句《女驸马》,这是他最喜欢听的,听多了也就会唱了。老师傅赞赏地点了点头,但过后既没答应也没拒绝他。他从苏州回来后也就把这事抛之脑后了。现在他想到,那位师傅当初没有立马答应他,是想考验他的恒心和毅力。

现在陷入生活泥潭困境的自己,难道就这样庸庸碌碌度过贫穷无聊的一生吗?他仿佛感到自己又走进了一条陌生而黑暗的道路,那道路无尽地延长,直至把他吞没。

天无绝人之路,能度过最黑暗的隧道,光明也就在前方等着你。

转机发生在孩子六岁那年。他在网上看到一则市电力企业招聘一名通讯员的通告,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应聘,没想到在120个人里录取一个的激烈竞争中,他被选中了。在单位里,他拿出在部队里养成的干练和敬业态度,把要求完成的工作做得几乎尽善尽美。这份工作对于他来说没有多少挑战性,干的得心应手,那时他信心满满,心情也随之转好。他是编外的,虽然工资待遇并不算高,但家里的生活改善了许多。

也许好运来了真是挡也挡不住,也许千里马总会遇着伯乐。在单位的一次对外宣传中,他流利的应答和漂亮的宣传语,让来自富甲一方的后巷的一位公司老总眼前一亮,他约他谈了一回话,问他能不能去他的公司做宣传、写文案。公司正缺像你这样的人才。当然待遇要比在电力企业高许多。何西在这位老总眼里看到了尊重和赏识几个字,这比任何东西都重要。他回来和妻子商量后,毅然辞掉了原先的工作,到了这家新公司。他干得很出色,样样拿得出手,也对得起他拿到的那份薪酬。

这一段段履历,磨炼着他的处世为人。他渐渐走向成熟和理性,思维眼界更开阔。时代在变,日新月异,他也没有落伍,边工作边学习,已经成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人。在这家公司合同五年期满后,他再次跳槽到了现在待的这家做高端家具板材的公司,不过对于前老总他一直感恩在心。

随着年岁的增长,他变得越来越怀旧。他对老物件尤其感兴趣,小时候见到的东西都当宝贝一样收藏着。老式的收音机、唱片、飞马和大前门香烟盒、铜质的暖手壶、煤油灯、解放鞋......他在家中书房的一角专门安置这些老东西,闲来无事就拿出来观看。透过它们,他看到了岁月行走的痕迹,那回不去的时光,曾怎样跳动在他心口。也许这也是一种病,越是无法追回的东西,越是成为他的念想。物如此,人也如此。

他在这家公司任总经理,当初他进公司的时候就和老板约法三章,并写进合同里:一是上班不打卡,二是不穿工作服,三是时间自由,但保证完成任务。老板破例一一答应了。有才气的人总会搞点小特别,只要不是太出格,都可以商量。何西在这里工作,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和成就感。他想他需要的就是这样一种状态。公司里的宣传、演讲、文案、会议、活动策划,甚至出去旅游都是他一手安排。忙的时候需要有分身法,闲时也可以喝茶品茗,听听音乐。不知何时他练就了台上的脱口秀功夫,公司搞活动,在台上他就是最引人瞩目的那个人,当初那个羞怯、胆小、自卑的何西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工作之余,节假日时爱去吕蒙小镇漫无目的地走走,或者和昔日的同学朋友相聚。小镇火车站的消失和泰定桥的重建,都让他怅然若失,他一直想再去看看那个曾经热闹的火车站,但他又一直踟蹰着没去。他意识到,那个车站就如一个时代,新的东西总会取代陈旧不合时宜的东西,任你如何挽留也挽留不了。他挽留不住旧时光,但他可以走好现在的路,平静而踏实地度过余生。

我也说几句0条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发表评论! [登录] [我要成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