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收假了,我本想在家多陪陪母亲,可老人家担心我早晨回城太累,便叫我下午提前回成都。
我自然深切地感受到了母亲的爱,因为旅途劳顿是不言而喻的,提前回家必然休息得更好,不仅仅能够保证按时上班,更多的是对身体健康有益。于是乎,我只好尊崇母命,决定提前回城。
正是因为如此,我傍晚时分才到了成都东站,并且历经了一件特别有趣的小事儿。这件事儿,真的特别有趣。我刚刚走出站台,便发现脚下有张一元的纸钞,皱巴巴地躺在地上,我在心里挣扎了片刻,还是弯下腰把它捡拾了起来,然后还将折皱的纸钞轻轻展开,认真地好好地端详了一会儿。
为何有如此行为呢?是因为纸钞的形状感觉奇怪,似乎不像是无意间掉下来的,若是不小心掉出来的,理应是舒张的。但是,我端详后觉得,这确实是物主丢失的。不过,仅仅一元钱,怎么处理好,脑海里便想起了儿时母亲常常给我们唱颂的歌谣: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叔叔手里面,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
当然,我绝对不是低智商的人,自然也不愚昧,更不会像少年时期不懂得变通,因为我当年在学校作学生会主席时,由于特别坚持按制度办事,对待同学请假尤其严格,弄得有两三人颇有微词。毕业时,班主任老师还在我的留念册上送给了我一句至今难忘的话:灵活+原则=成功!
此时,我想到了灵活的问题,因为我要是很机械地办事,把这一元钱送到警察叔叔那里去,一定会被他们骂脑子进水了。当然,如果附近有那种捐赠箱,把这一元钱投进去,那是特别惬意的事儿。可是,没有啊。于是乎,我想到了一个当下最合理的处理办法,便跑到附近的小吃店,想买一个丝滑可口的包子,既把这一元钱消费了,又饱了口福,可店主说包子需要两元,一元钱只能够买一个馒头,我便不加思索地就买了这个宝贝儿回家。
说句真心话,我一个人的晚餐,早已准备了充足的食物,这馒头纯粹是个多余的。但是,我始终记得小时候母亲给我们讲的话,说是捡到的钱不能留着,只能把它消费掉。母亲的话不是迷信,而是教育我们懂得自助,不要想那些意外之财。
昨日,我在单位食堂吃完晚饭,想步行锻炼一下身体,便没有骑自行车,就打开视频边走边与松果、母亲聊天,突然想到捡钱买馒头的事,就把捡到钱和买馒头时的照片发给了她,让她来猜猜这照片背后的故事,我反复提醒了松果,她仍旧没有猜出来,然后我就叫她让母亲猜猜看,母亲看了也没辙,我就只好把事情经过讲给了她们俩听。
母亲听了,笑得特别开心,因为她觉得我把这一元钱太当回事了,尤其她还在旁边给我讲道,是的,我们川东都信这个理,捡到钱了要立马消费掉。同时,母亲还给我们讲起了小妹捡钱的事,说是妹妹与妹夫饭后到外面散步,途中捡到了3000多元,她们怕失主为此揪心,就将这笔钱立马送到了派出所。
我听后心里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因为妹妹的做法自然深得民心,而我的做法多多少少有些许私欲。不过,母亲也讲道,你这一元钱,就没有交的必要,毕竟起不了多大作用,丢的人也没啥损失。你不自己消费掉,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
我听到母亲这样说,心里又豁然开朗起来,立马接过话茬讲道,就是,你说这一元钱,交也不是,不交也不是,把它扔掉更不是,因此我觉得把它消费掉最好,至少这样钱能继续发挥作用,不至于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不过,我在心里想,如果当时有流浪歌手的话,把这一元钱捐给她们,那才是我最想做的事,因为我是一名词作家,歌手那不就是我们作品的代言人嘛。
你看看,我还是回到了自私的圈子里来,或许这就是人性使然。虽然不能说五十步笑百步,但我仍然觉得这种做法是自己内心能够接受的,因为在小私欲的背后藏着对社会大大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