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路过一间书画装裱店,看到老板正在装裱一幅《红楼梦群芳图》剪纸,情不自禁地赞叹作者的精细手工。当老板介绍这是参加“三八展”的作品时,我很为作品惋惜,老板不解。我说:“这幅作品不是作者自己创作的,是动手不动脑的作品”。还对老板说,如果我是评委会否定这样的作品。
我将曾任剪纸作品评委的时候,第一时间把那些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淘汰下来之事说给老板听。老板问:“你怎么知道作品不是本人创作的?”我说:“很容易,只要用手机‘百度’扫一扫就知道了”。我用手机操作给老板看,即时知道这幅《红楼梦群芳图》剪纸在网上已经有草图及作品出售,说明这幅作品虽然手工精细,可不是自己创作的,只是动手剪刻而已。
我是一名剪纸爱好者,是作品的创作者同时又担任过剪纸作品的评委,对“原创”两字有深深的体会。
“原创”,网上解释“原创指最早创作的作品,包括原创精神、原创歌曲等。”另一解释“原创指独立完成创作,具有独创性和创新性的作品或成果。”依我的理解,第一种解释——必须是第一次发表的作品;第二种解释——必须是自己动手又动脑而发表的作品。
不知道人们注意到没有,每逢社会上举办某某展览、大赛的时候,举办方特别地强调投稿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不然轻则取消资格,重则拉黑名单。在改革开放前,展览、大赛举办方不会提什么“原创”不“原创”的事项。社会的进步,国家重视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所以才有了“原创”这一名词。
怎么知道是“原创”?现代社会,对作品的检测手段已经高度科技化,哪怕我这么低层级的评委,也会使用手机来检测剪纸作品是否“原创”,何况高层级的评委,检测手段会更加先进。就算今天“AI”智能的出现,作品是不是“原创”并非难以检测,也很难逃避评委或编辑的眼光。所以,作为艺术爱好者,想发表自己的作品,不理解“原创”的含义就会“吃大亏”,甚至被永远拉黑。
一次,我参加县里的一个剪纸作品开展仪式,当主办方宣布获奖名单后,有观众当场揭露其中一幅获奖作品是抄袭网上别人的作品,令主办方十分尴尬,这件事对我十分深刻。
若干年后,县里好几次展览评比活动举办方邀请我为剪纸作品的评委。这一评委,我觉得不好当:投稿的不少作者都是艺友,怕有“厚此薄彼”之虞;主办方将作品真假、优劣评判权交给自己,“信任”难以胜任。外人不理解,还以为评委很“威水”,有“生杀大权”,哪里知道做评委却是如履薄冰,不敢丝毫大意。
一次,我所评议的剪纸作品展览后,有作者知道我是评委,电话责问她的作品怎么入不了围?要我当场解释。我弄清楚是那一幅作品后,解释不入围的原因是网上已经刊登过,按参展规则而落选,作者才心服口服。
我的剪纸作品也经常参加各级展览或大赛,作品能否入选或评上等级是较为关注的,因而理解参与作者的心情。但是,自己有一条底线是不能突破——必须是第一次参加、自己创作的作品,敢拍胸口说“世界上只有我这一幅作品!”可能一些人不敢做这样的承诺,艺术传承哪里离得开前人的作品?要承认,临摹是书画艺术成长的必经之路,是艺术手稿将变成作品的前奏。不过,这不是理由,作为艺术爱好者想投稿参加展览评比,在尊重同行的基础上,必须遵守举办方的规则,特别是其申明“原创”的规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可能有人会说,中国的书画史上不是出现不少赝品吗?甚至连皇帝都被骗当成了宝贝。不可否认,这是当事人急功近利不见得光的把戏,加之当时检测手段落后而形成一定的市场。当今社会,国家为保护知识产权是坚决打击这类行为的。当然,非“原创”的作品,不是奔着商业化、展览评比、大赛,而是朋友之间的交流、赠送也未尝不可。
几十年剪纸创作的历程表明,一幅好的作品从构思、设计、画稿,耗时耗精力才成了草稿。草稿再变成作品,所花费的时间基本上是各占一半。我的不少剪纸作品曾经参加家乡、姓氏奖教助学义捐拍卖活动,每幅作品拍卖价都在2000元以上。我这些作品都是“原创”,其形成图稿到剪刻成作品一般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花费不少心血,价值与意义同在,既是尊重竞买者的善举,也是支持教育事业的诚心。
我也爱好写作,所发表作品与剪纸作品一样存在着“原创”的问题。
退休后,我学习写作,目前已在网络、杂志、报纸上发表了50多篇文章,全部都是“原创”。在这些文章里,我不会抄袭剽窃别人的故事、段落,而是通过组织文字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特别是将积累了几十年的人生经历素材转化为文字记录,既“发泄”喜怒哀乐,又晒晒阅历;既健脑防痴呆,又刷刷存在感。
如此“原创”,不辜负媒体的初衷又以飨读者,何尝不是人生的一大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