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里有段描写宋惠莲烧煮猪头肉的文字:“起到大厨灶里,舀了一锅水,把那猪首蹄子剃刷干净,只用的一根长柴禾安在灶内,用一大碗油酱,并茴香大料,拌的停当,上下锡古字扣定。那消一个时辰,把个猪头烧的皮脱肉化,香喷喷无味俱全。”
不过百字,活色生香。金莲与瓶儿下棋,金莲提议,“堵五钱银子东道,三钱买金华酒儿,那二钱买个猪头来,教来旺媳妇子烧猪头咱们吃。说她会烧的好猪头,只用一根柴禾儿,烧的稀烂。”
下棋的是美人,商议吃猪头的亦是美人。吃猪头这等事儿虽有些粗俗,但是有美人参与,那委实新鲜。
孟非跟鲁豫闲聊起自己想要的生活,他说,“炖点猪头肉,交几个狐朋狗友,喝点老酒,谈男男女女形形色色的事!”读到汪曾祺的散文,发现他老人家对猪头肉也情有独钟,“夏日的黄昏,就着猪头肉喝二两!”丰子恺老先生在一次杭州的聚会中留有文字,“一斤猪头肉,每人照例是一斤老酒。”
看来,不论是美人还是文人,“猪头肉下酒”,能叫人欢愉且胜意。美人、文人尚且如此,于我而言,吃一回猪头肉那可是过了一回年了。这不算是猪头的尴尬吧?
小时候,家里过的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人都吃不饱,那有余粮养猪,但是,不养又不行。一年的收成,田地里的肥料,都指着猪呢,思来想去,那就一年养一头。人穷猪也跟着受罪,猪和人一样都营养不良。营养不良的人还能用营业不良的猪来补充营养。狗可以不闲家贫,猪可不一样,至进栏起,就开始啃猪栏里的木栅栏,一扇木栅栏肯完了,年也就到头了,只是,这猪命也到头了。一年下来,勉强上磅,可还是进了屠宰场。两爿瘦而薄的白肉交公,剩一猪头,依旧欢天喜地,有肉吃了。
虽说一年只养一头猪,这一年当中猪头肉倒是能吃上几回。当然,袋里是掏不出铜钿来买猪肉的,即使掏得出,也是舍不得。钱要花在刀刃上。劈猪头,那是刀刃下的事。所以,吃猪头肉绝对不是刀刃上的事。
在猪歇斯底里地叫了一阵子后,烟囱里升起了直直的、急急的青烟。袅袅炊烟,那只是出现书本里,还有歌声里的词。大柴旺火,炖上一大锅猪头肉,那才是当务之急,让人觉得踏实又现实。给前后邻里一家盛上一碗,虽然汤多肉少,那毕竟是实实在在的肉,确实让人又开荤了,有啥说的。还没等到吃饭时,一碗猪头肉已经见了底,摸了摸油油的嘴,砸吧一下,谁也没承认是谁偷吃了。下次自己家杀猪,这碗猪头肉是要还回去的也不假。一切要归功于邻与邻之间的猪头肉互助。一碗猪头肉里是看不出猪的肥瘦与大小的,要是看得出,那也不是猪头的尴尬。
狗肉上不了席,不是因为档次低,猪头肉也上不了席,确实因为是低档货,倒是在逢年过节,将炖熟的猪头作为祭祀品,恭恭敬敬地端上供桌,把一年的祈求都寄托在这只猪头上,猪头顿时就变得神圣了起来。可见,猪头是有特殊的文化象征意义,被人们视为吉祥、富贵、团圆之物,这大概算是人类的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