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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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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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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故乡》

昨天,我在书房里随手拿起置于书桌一端的《鲁迅小说全集》来,随手翻阅着,目光最后停留在里面的《故乡》上,居然从头至尾读了起来,读得津津有味的。而且,从里面的字里行间,还看到了些许我儿时故乡的情景。

其实,我在年少读书的时候,是读过《故乡》的。但那时终归是年少,读不懂的,无论当时的语文老师怎么讲解,我都是读不懂的。而且,一开篇就有点读不懂。诸如,“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年少的我,当时对以上文字中的“冒了”、“时候”、“阴晦”等词语,就甚感不解。我当时纳闷:先生为什么不用“冒着”、“时间”、“阴暗”来替代呢?现在想来,当时连字面意义都读不懂,又何谈读懂蕴藏在文字后面的意义呢?实际上,是年少的我,当时读不懂《故乡》中的成年人——“我”的内心世界,和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社会状况。

昨天再读《故乡》,甚感字字皆是先生当时心绪之流露。一开篇就是情景交融,心的悲凉与深冬景的凄凉,相互映衬,凸显出“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正是因为如此,那“渐近故乡时”的阴晦天气和吹进船舱中呜呜响的冷风,以及没有一些活气的萧索荒村,才结结实实加重了“我”的心之悲凉。

按常理,人们“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会情不自禁产生“期待”与“喜悦”之心情的。但先生却“没有什么好心绪”,原因是“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人们都知道故土难离,但先生这次却不得不离——“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即便是搁在如今,大凡在老家还能生活得下去,谁愿意去“相隔二千余里”的异地“谋食”呢?倘若在老家还能够衣食无忧,谁又愿意把老家“聚族而居的老屋”卖给“别姓”人呢?

《故乡》中的“我”(多多少少有先生自己的影子),儿时是少爷,长大后却不得不去“相隔二千余里”的异地“谋食”,而且一去就是阔别故乡二十余年,最后还不得不把老家“聚族而居的老屋”卖给“别姓”人,足见当时的社会是越来越如萧索荒村之状况的。这一点,“我”儿时的好伙伴,“我”儿时心目中的少年英雄——闰土之变化与景况,就是一个佐证。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 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少年便是闰土。”

如此一个少年英雄般的闰土,这次“我”回故乡再见到时,“不由的非常出惊: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闰土之所以会有如此变化与景况,是因为“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非常难。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他只是摇头;脸上虽然刻着许多皱纹,却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

《故乡》中,除了闰土的变化与景况可以凸显当时的社会是越来越糟糕之外,还有一个人物的变化与景况,亦是令人感到当时的社会已然是民不聊生了。这个人物就是杨二嫂。

昨天我读《故乡》时发现,杨二嫂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胚子,文文静静,终日坐着,有“豆腐西施”之美誉。“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遗憾的是,随着岁月的推移和社会的变化,她变成了“凸颧骨,薄嘴唇,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不仅仪表变得不堪入目了,而且行为亦变得不堪入目了——

“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不认识了么?我还抱过你咧!”伊的大大咧咧,令“我”愕然再愕然。伊很不平,显出鄙夷的神色,冷笑说:“忘了?这真是贵人眼高……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伊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

人们试想:若不是当时的社会愈来愈民不聊生,年轻时文文静静有着“豆腐西施”之美誉的杨二嫂,其仪表与行为,怎么会变得如此的粗俗与不堪入目呢?

昨天我读《故乡》时,不完全是沉重感。我从《故乡》的字里行间,还看到了些许我儿时故乡的情景。诸如,先生在《故乡》中介绍,“我们这里煮饭是烧稻草的,那灰,可以做沙地的肥料”。这一点,让我油然而生了亲切感。

我儿时在故乡烧火做饭时,烧的亦是稻草,一捆一捆地烧,经常是烧得炉灶里满满实实的。下一次烧火做饭时,必须先把炉灶里那满满实实的稻草灰扒出来。否则,炉灶里的火便会被堵得旺盛不起来,既浪费了稻草,又煮不好饭。

儿时,我的每一次用稻草烧火做饭,总会弄得自己满脸都是稻草灰,衣服上亦有,低矮的厨房里的每一件物件上,都有。甚至是饭菜里,有时亦是难免有那么一点点的。因为,用力拉风箱时,稻草灰就会从炉灶里飘出来一些。正是因为如此,我儿时其实是非常不愿意用稻草烧火做饭的,但当时又确确实实没有其他东西可以替代。加之,稻草灰可以做田地里的肥料,所以乡村的人们,是故意要用稻草烧火做饭的。毕竟,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啊!

昨天我读《故乡》时,是非常理解闰土专门选择要了“我”家老屋里的草灰之举的。作为一个庄稼人,闰土希望草灰这种肥料,能够肥庄稼,来年有一个好收成。此举,凸显了闰土的朴实和厚道,无疑亦凸显了“我”的故乡农民,诸如闰土,当时的日子过得艰难(平时是买不起别人家的草灰的)。

“我”的母亲知道闰土是“我”儿时的好伙伴,非常同情闰土的日子过得艰难,便对“我”说,“凡是不必搬走的东西,尽可以送他,可以听他自己去拣择。”即便是这样,闰土却依然有分寸,只拣了“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另加“所有的草灰”,“待我们启程的时候,他用船来载去”。

《故乡》里的“我”,其实是舍不得离开故乡的。这样的心情,是从宏儿与“我”的对话中流露出来的——

宏儿与“我”靠着船窗,同看外面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回来?你怎么还没有走就想回来了。”“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大的黑眼睛,痴痴的想。我和母亲也都有些惘然。

宏儿的想回来,虽是孩子的念头。但作为成年人的“我”,又何尝不是想回来呢?离开故乡时,宏儿想着水生,“我”却想着闰土,这无疑是故乡难以割舍的一种情怀。

“母亲和宏儿都睡着了。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

我个人觉得,《故乡》里的“我”走“我”的路,是以离开故乡为代价的。“我”虽然是知识分子,但在“谋食”这个问题上,其实与闰土和杨二嫂,没有本质的区别。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我”其实还不如他们,起码他们不用背井离乡去“谋食”,而“我”却不得不“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正因为如此,“我”的心情一直是悲凉的。亦正是因为如此,“我”希望宏儿和水生这一代,不应该是悲凉的,“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故乡》里的“我”尽管一直没有好心情,但终归还是看到了希望,希望下一代有新的生活。虽然有点茫然,但确信: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但愿如今的人们,不再为了“谋食”,而长途奔波,而心情悲凉,而回不去故乡!

2025.3.12.下午.于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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