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阳光如同凶猛的水柱,打在毫无遮拦的宁洛高速上。干巴巴的路面反射着白亮亮的光,仿佛碎了一地玻璃渣子。从上到下,目之所及,觉得眩晕而刺疼。我闭上了眼。
旅途单调,令人困顿。昏昏欲睡中,听见导航提醒司机前方道路施工需要临时改道。于是大巴车从最近的出口下了高速,驶进一条小路,开始颠簸起来。
我睁开沉重的眼皮,看见窗外那路很有些年头了,大大小小的补丁一块挨着一块。路两旁的杨树、榆树和楝树几乎都有四五层楼房高,仿佛一群傻愣愣乐呵呵的乡下小子,粗壮,无拘无束,枝枝叶叶你推我挤、相交相叠,洒下的树荫浓稠到沉甸甸,似乎能够一把捧起来。野外少有人迹,树皮全蒙上了青苔,厚实肥腻,毛茸茸的,与地上的青苔连成了一整片。于是树们从头到脚都是绿色的了。连空气也变成绿色的了。我向窗外伸出手去,手指变成半透明的绿色果冻了。
风吹过,树叶颤抖,宛如青草池塘的水面吹开了一道浅浅波纹,波纹缝隙里露出一块长方形路牌,一闪而过。那是两个黄色的字,最鲜艳的明黄色,写在海蓝色的底子上。所以,虽是隔着车窗一闪而过,我依然看清了那两个字是:乐土。
仿佛一道明黄色的闪电,瞬间击中了我。这个盛夏的正午,车轮意外地把我带到了哪里?为何在如此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让我以过客的身份撞见故乡?
乐土,乐土。淮河岸边的小镇。我在那里出生,又从那里出发,向着广大的世界漂流,多年不曾回去,甚至连名字都不曾提起。此刻,明黄色的路牌闪现,唤醒了无数封存于混沌中的记忆碎片。
记得乡亲们习惯于把“乐”字,说成“洛”,以孩童的思维来理解——而且是一个天性静默、耽于幻想的孩童——结果就是:我把“乐土”,当成了图画书上行走于沙漠、浑身长毛的大家伙。虽然有时候心里也嘀咕:骆驼在哪儿呢?怎么从来都没看到过一只呢?可是既然身边从未听到有人讨论这个问题,想必它是不需要讨论的吧。
后来举家搬迁到县城,我进了城里唯一的幼儿园,穿上了荷叶边绣红字的雪白围兜,神气活现。统一制服抹去了城乡差别,围兜下露出的一角外套,看不清是土气的还是洋气的。反正大家都是一样的。
然而提到自己的来处,我依然颇为自豪。全班只有我一个人来自骆驼镇!只这一点,足以收获白围兜们震惊与崇拜的目光。
一年后进了小学。读书好的孩子,总是被老师偏爱,一年级开学不久,即荣升学习委员,别的小孩视如畏途的教师办公室,我进进出出如入无人之境。抿着嘴,板着庄重的脸,双手捧着一叠作业本,一步一步走得纹丝不乱。心里异常得意。孩子气的虚荣。
某一天在老师桌子上看见了一封信,寄信地址栏工工整整写着“乐土镇”三个字。我看了一遍,低头用手指头点着念了一遍,把信拿起来凑近眼睛又念了一遍。怎么会是这样?
乐土,笔画太少了吧?笔画少的字,都是低级的,让人佩服不起来,只有笔画多的字才高级,才让人一望而生敬意。何况,骆驼多么了不起,虽然我没有亲眼见过它,但是书本上白纸黑字写着:沙漠之舟。神秘、块头大、威风凛凛。相比之下,“乐土”算什么呀,太土了吧!
老师问我为啥捏着信发愣,我吭吭哧哧说出了原委。老师们大笑,梁柱高而窗户窄小的老式青砖大房子里,笑声欢畅而放肆,席卷每一个光线幽暗的角落。在响亮的笑声中,一座矗立了多年的七彩高楼轰然倒塌。我甚至听得见砖瓦碎裂的声音。羞愤交加。蔫头蔫脑了好几天。从此绝口不提自己的家乡。微如尘芥的伤害,落在七岁小孩的心头,疼痛异常深刻而持久。
直至上了高中,看见语文课本上有《诗经-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老师在讲台慷慨激昂:诗的主角是大老鼠,比喻贪婪而冷酷的剥削阶级;农民被逼无奈,想要到传说中的乐土去。乐土嘛,顾名思义,就是幸福快乐的地方……
我却顾不得谁是主角了,指尖茫然地绕着“乐土”两个字,画了一圈又一圈。没想到“乐土”竟然有如此诗意而深情的解释。时间逐渐冲去羞耻的尘垢,疼痛逐渐消逝,无数封存于混沌中的记忆碎片顽强复苏。我在高中课堂上走了神。
乐土,我的小镇,到处种着楝树,开白色小花,有清苦的香味。楝树果总是在风中无休止地颤抖。春天刚露头时它们只有米粒大,很快绿莹莹的,挂满夏天的树枝,像一串串小葡萄,又像摇不响的铃铛。立秋了,楝树果变得黄灿灿,光滑的外皮微微皱起,再过几天,皱纹加深,楝树果瘦了一圈,风吹过会扑簌簌掉落一地,房前屋后到处都是,走路的时候一不留神就踩到,圆溜溜地硌着脚。
灰喜鹊扑棱着灰色的翅膀,一群一群飞来,白尾巴在细碎的绿叶间一闪一闪,小红嘴一边啄吃楝树果,一边喳喳喳地大声嚷嚷,快活极了。我仰头看,看傻了眼。同样的楝树果,为啥灰喜鹊觉得好吃,放到我嘴里,就又苦又涩呢?是因为嘴巴不一样吗?如果我的嘴也变得又长又尖就好了,如果孙悟空吹口气、把楝树果变成桑树果就好了,紫红紫红的、甜甜的桑树果。大人们真笨,为啥不把楝树都砍掉、种上桑树呢?
小学快毕业时偶然读到张爱玲,似懂非懂,但有一句话印象深刻:“人生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梦未完。”心里大不以为然。无香的花多着咧!我家院子里的月季也不香,然而一年可以开十个月,深红浅红一大片,真漂亮,不遗憾。鲥鱼没见过,然而鲫鱼经常吃,刺也不少,既然名之为鱼,刺当然多,除非它是猪。红楼梦没见过,忽略。那么,这句话就可以修改成:
“人生只一恨:楝树果不甜。”简洁明了,琅琅上口,过目不忘。
好在我们可以拿楝树果当子弹,多少弥补了一些遗憾。没有比楝树果更适合当子弹的了:小,圆,规格整齐划一,出自天然,却精巧如人工特意打磨。关键是打在身上虽然很疼,但不会皮破血流,呲牙咧嘴一阵子就过去了。不像石子,杀伤力太大,误中玻璃或人的肉身,后果相当严重。
乡下小孩,谁没有玩过弹弓呢?小小孩偷偷在妈妈的针线筐里翻出一团做衣服剩下的松紧带,剪下短短一截,绑在细树枝上,做成小弹弓。大小孩到修自行车的摊子软磨硬泡,讨来一条暗红色自行车内胎皮条,剪得整整齐齐,挑选粗壮干硬、左右对称的分叉树枝,做成大弹弓。如果一个小孩同时拥有两把以上的大弹弓,那简直是富甲天下,聚众出村游戏时,必须骄傲地走在头一个。
多年后的三年级语文课堂上,学新课文时,老师按照习惯,领着学生们首先大声朗读一遍: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我的眼前,立刻就出现了一把拉得长长的、绷得紧紧的大弹弓。无需老师浪费唇舌解词翻译,我已经心领神会,并且遥遥对着卢纶点头微笑了,觉得很可以把他引为知己,如果有机会与他当面切磋一番多好。
将军夜引弓。右手伸直、左手使劲将皮条扯到左耳朵后面,瞄准。射手和观众一起屏住呼吸。右手稳住,左手松开,子弹唰地飞出。无论是否命中目标,无论目标是树叶、知了、麻雀、油菜花、空罐头瓶、屋檐上团成个毛球晒太阳的花猫……大家齐齐一声呐喊,犹如世界杯的临门一脚后、观众席上的欢呼或痛骂。
灰喜鹊们吓得哗啦啦逃到半空。我们仰脸看着,快活得仿佛自己也拍着透明的翅膀,跟着飞了起来……
哦,乐土。如果我依然留在那里会怎样呢? 会像大多数女孩那样读完村小就辍学帮着父母干活养家、早早嫁人吗?会像我的外公外婆一样生于斯长于斯、歌哭于斯吗?他们俩一辈子,无数次从水井走到麦田,又从麦田走到草垛、牲口棚和菜园,却很少走出过乐土镇。他们的一生,微如草芥,也不乏安稳静好的快乐。现在他们的坟头青草茁壮,每年清明前后,儿孙们结伴匆匆来此,点燃香烛,看纸灰翩飞如蝴蝶,然后匆匆离去。
窗外万里长空,白云无心悠悠飘过,像一个空洞的微笑,也像青春期飘忽不定的忧郁。我能解答英语数学地理历史很多考题,知识不可谓不渊博,却不知道这个突然袭来的设问该如何回答。我只知道心爱的小弹弓搬家时明明随身带着的,可到了县城之后,它就奇迹般自动消失不见了,像个善于察言观色、不去打扰大人、缩在角落独自玩耍的懂事小孩。而且,记忆中我也并没有去寻找过它。
同时消失的还有楝树。县城里应该种有不少楝树,毕竟两地相距方圆不过区区几十里路,常见植物不可能有大的差别。可是,我的眼睛看不见它们了。我戴上了红领巾,换上了新校服,衬衣上的黄铜纽扣金光灿烂,还印着美丽的花纹,背带裙像初秋雨后的天空一样蓝。我的眼里,只有黑板、彩色粉笔、少年报、手风琴、合唱团和九九乘法表。它们一个比一个洋气,一个比一个高级。
再见了我的童年,再见了我的骆驼镇,再见了我的满地楝树果乱滚、散发着清苦香味儿的——乐土。胸口别着县重点高中校徽的我,喃喃着,替穿着白围兜的我,说出了空缺多年的告别语。
所有的离别都应该珍惜,如同珍惜每一场相遇。而仪式必不可少,哪怕只言片语。
偶尔和妈妈聊起这些,她的记忆却和我不同。她强调的重点,是一只山羊。
妈妈性子急,讲述一件事情的时候,习惯了连说带比划,两只手拍苍蝇赶蚊子般在半空里挥舞,恨不能省略所有背景和过渡直接跳到结果,因此经常把听的人整糊涂。可是,当她讲起这只神奇的山羊,手放了下来,像两只小白船,安静地停泊在膝盖上。
当医生的职业习惯,整天不是没完没了洗手、擦酒精棉球消毒,就是戴橡胶手套,所以,她的手特别白。她本来长得很好看,可惜一着急一发火,大眼睛凶巴巴,就不好看了。然而每一次她讲起这只神奇的山羊,粉白的圆脸溢满罕见的柔和微笑,像一眼散发着袅袅雾气的温泉。我看傻了眼。
那时候她和我爸爸都在乐土镇卫生院当医生,工作不忙,工资不多,好在够用。下班回到家,脱了白大褂就去小菜园浇水,顺手摘些菜叶子,嫩的嗤啦一声爆炒了端上饭桌,老的剁碎喂鸡。蹲在鸡窝前伸手摸索,总能够掏出两三个鸡蛋,珍重地放进垫了稻草的陶土罐子,留着招待客人,或者逢年过节变着花样烧成几道隆重的菜。
如果能够喂一头猪就好了,可以过个满嘴流油的肥年,腌成咸肉的话,更是可以将肉香和幸福一起延长半年之久。可惜院窄屋小,养不下猪。退而求其次,妈妈赶集的时候买了一只三个月大的羊羔。恰好那时的我刚学会扶着墙走路,于是每天早晨,妈妈左手拉着摇摇晃晃的娃,右手牵着欢蹦乱跳的羊,一左一右,都一般高,都毛发细软、身体滚圆、眼睛黑亮,连叫声都极其相似,嫩嫩的、糯糯的、带着奶味儿。大概彼此认可对方为同类,起码听得懂对方的鸣叫,于是一路上娃和羊一唱一和你呼我答,热闹如交响乐团。唯一的听众是妈妈。虽然天籁之音听不甚懂,心却像硬邦邦的麦芽糖搁到了小火炉上,甜甜的融化了。
娃的胖手和羊的绳子都不安分,一个像刚离开水的鱼不停蹦跶挣扎,一个像大风刮过的风筝线一窜一窜绷得紧紧。于是小小的队伍,越走越热闹,越走越壮大,仿佛满地荒草都开出了五彩斑斓的花。走走停停,终于找到一处草又多又密的地方,拴好绳子。羊独自一个留下来,以木桩为圆心,绕着圈子吃草,吃累了就卧在树荫里打盹,发呆,甩甩小尾巴,抬头看一朵云慢慢飘近又飘远。没人惊扰它,没人偷它。那时民风淳朴。
傍晚,妈妈拉着娃,牵着羊,拖着三个长长的影子,回家去。田野辽阔,夕阳昏黄,红砖头房子里炊烟陆续升起。开始烧晚饭了。打开铁皮煤炉的风门,拿把蒲扇扇着风,火苗从最深处,穿越厚厚的四层蜂窝煤球,慢慢蹿上来,内心艳红,外焰一层幽蓝。这是个缓慢的过程,为了等足够旺的火,一顿饭要烧很久。那就等呗,反正没啥急事。
后来,爸妈想方设法,把工作双双调动进了县城医院。县城谁不向往呢?调动的过程颇费周折,可比起结局的圆满,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等到所有手续办理完毕,他们不像将赴新岗位心怀忐忑的小医生,倒像是毕其功于一役的凯旋将军。
他们经常谈起这次职业与家庭的双重选择,并且感到庆幸和自豪。这种庆幸和自豪,同样强烈地感染了我。县城街道更整齐而威严,病房更干净而体面,来来往往的人,无论病人还是医生,衣服都很时髦,走起路来都很快,眉毛都焦急地皱起,都是重任在肩、忙忙碌碌的样子。
可是,羊怎么办呢?它长大了,生过好几窝羊羔,为我们家换来不少油盐钱。县城那么大,却找不到安放一只羊的好办法。县医院的家属院里,怎么可以养羊呢?那不又变回乡下人了吗?只好把它送给了外婆。它替我们全家留了下来,和外公外婆一样,终生留在了乐土。
“红红的太阳下山啦,咿呀嘿呀嘿。小小的羊儿回家啦,咿呀嘿呀嘿。天色已暗啦,星星也亮啦。小小羊儿跟着妈,不要怕不要怕,我把灯火点着啦。”
多年以后,当我抱着毛发细软、身体滚圆、眼睛黑亮的女儿,唱起这首儿歌,头发斑白的母亲静静地听着,忽然掉下眼泪,叹息着说:一旦开了头,就再也停不下来。自从离开乐土,没想到会那么忙那么累,几十年哟,再也没有过那样的安闲日子。
我知道,对于母亲来说,那只小羊羔一直都在。拖着长长的绳子,以木桩为圆心,绕着圈走来走去,低头吃草,抬头看云,白色的茸毛和草尖一起在风中颤抖。只是,它走来走去,走来走去,永远也走不出那座记忆之城。
那时我以为自己已经离故乡很远,没想到若干年后,我会离它更远。当我定居千里之外的苏州、怀里的女儿渐渐长大时,我的故乡在女儿眼里,已经沦为旅游地图上打着“到此一游”印戳的驿站,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那印戳的蓝色水印愈发淡漠。而我呢?扑面而来的人生琐屑日益沉重,因此更加理解了母亲曾经的感慨。
离故乡越远,越不得安闲,也许是某种诠释空间距离和生活关系的奇怪的数学公式。离开乡村的人,注定将长久地流浪,在城市的光鲜和疏离里,一次次疲惫地回望故乡——那向所从来却不一定归去的地方——无论故乡是否冠以“乐土”之名,我们必将终生寻找,并且在心里咏叹:
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一刻钟后,小小的乐土镇,被大巴车轮远远抛在了后面。从相遇到离开,仿佛一场梦境。满车的人依然沉浸在旅行疲惫的瞌睡里,悄无声息。让他们睡吧,让我一个人热泪盈眶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