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一鸣
元清是我的老朋友,最近他有本《故事集》要出版,嘱我说几句话,于情于理,是我不能推辞的。
和元清相识,是很早的事情。上世纪90年代初,我进《故事会》杂志社工作,首要任务是看稿子。那时候,作者投稿都是通过邮局投寄的。《故事会》来稿,又是特别的多。每天由编务拆分后,集中一段时间,再一捆一捆分给编辑去看。元清的《吹牛得大奖》,就是那时看到的。
一段时间以来,《故事会》编辑部实行的是责任编辑制,一期的内容,从编到发,基本上都是这位编辑负责完成的。其时,元清的创作呈“井喷”状态,已经给杂志社投了不少稿子。轮到我责编时,元清已在其他编辑那里开始发稿了。虽然同在一个屋檐下,对此却是浑然不觉。只是因为要开笔会,要求作者带稿子参加,我的作者也不多,自然非元清莫属。在那次笔会上,何承伟主编以《吹牛得大奖》为例,说了不少好话,给了元清很大的鼓舞。
笔会后,元清也就正式站队,成为我的“骨干作者”,稿子也专投给我了。写得快,发得也快。可以说,《故事集》中的大部分作品,我都经手过。现在读来,更有一种分外的亲切感,好似时光倒流,又让我回到过去的时光。也许,这就是文学作品的魅力。
直观元清的作品,有很强的亲和力。这种亲和力,大抵这几个方面:其一,喜剧性。一般来说,故事作品的感染力,或体现在情节上,或体现在情感上,或体现在情趣上。而元清的作品,既有情趣又有情节,在情节中焕发情趣。其二,短小精悍。这就是情趣作品的体裁特点。情趣作品让人发笑,是爆发式的,但难以持久。因此这既是它的长处,却也是它的短处。其三,“乡愁”。元清是基层干部,基层即社会。这类作品,大多接地气,与我们有天然的联系。如果写得好,如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自然就有一种普遍性和共通性。
关于喜剧作品,有人认为不如悲剧作品深刻。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偏见。悲剧的力量在于同情,而喜剧的力量在于理解。不能理解,喜剧永远只是“独乐乐”,而不能“众乐乐”。喜剧也是很难写的。
《故事集》与世面上的一般作品集不同。一般的作品集,有的仅按照创作时间,做个汇总。好一点的话,就对作品分分类,让人大致看出作品涉猎的范围。而《故事集》则不然,它于每篇作品之后,附上有关作品的创作过程,包括背景、动机、成果及心得。最后还有一篇总体概览。这样,就为其他作者,甚至研究者,留下了一份宝贵的写作资鉴,看得出作品的生产机制。
通读《故事集》,我认为它体现了经验世界、可能世界以及文学世界,也就是“三个世界”的统一。
第一,经验世界。是指作者的创作资源。这个经验世界,可以是他的生活经验、工作经验,甚至于包括他的阅读体验。有的人生活经验丰富,把“生活”活成了“段子”。他们出口成章,往往讲出来,就是很好的作品。然而,他们也就仅止于此。还有一些人,把生活经验当成丰富的素材,并对这个素材进行不断“反思”。这样,经验也就得到了升华。
从元清的“创作谈”中,我们看到许多这样的记述,那就是大多数作品,其来有自。只不过,他没有轻易放过,而是咬住青山不放松。故此,我很赞同这样一句话,叫“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两句话其实互文,表达的是一样意思,人之事即文之作。世事、人情是指经验的对象,而洞明、练达是说经验的程度。不过,也有细微差别。前者是指内在的经验,后者是指外在的经验。有的人既“世事洞明”又“人情练达”,相反的,有的人“世事”既不“洞明”,“人情”也不“练达”。有的人则“世事洞明”,但“人情”不“练达”;而有的“人情练达”,但“世事”不“洞明”。故此,经验世界自然表现为丰富多彩。
第二,可能世界。故事作品并不等同于现实生活。不是把原来的生活模型搬过来,就能成其为故事。当然我们不否认,有的生活经历的事件,它本身就具有这个完满性。然而,大多数情况下,经验世界,还需要我们作家进行“创造性转化”。那么,这个手段就是“可能世界”。
可能世界和经验世界,实际上还是不同的。经验世界是现成的,而可能世界,是生成的;经验世界,是一个完成式,体现了一定的必然性;可能世界,却要增加很多偶然性,让它有一个新的生态。我们说,文学作品,它来源于生活,但又不同于生活,所不同的,就体现在它的可能性上面。
我们很多的作者,往往不懂得这一点。经常对编辑说,某某作品所反映的,是生活中实有其事。但实有其事的内容,搬进作品中,却有“水土不服”的。原因就在于他忽视了这个可能世界。忽视了要把这个经验的东西,现实的东西,加以可能性转化。可能世界与经验世界是有距离的,要实现从“熟悉”到“陌生”的跃迁。陌生化与变形,则是可能世界的一个非常好的办法。
第三,文学世界。经验世界,是社会不同主体,共同操作的,然后形成一个“共相”事件。到了可能世界,则是作者主体的意向性活动,是个人事件。而到了文学世界,也就是作者实现个人事件的大众化,那就需要通过大众媒介来完成。这时,编辑这个主体开始介入了。编辑则需要通过“文学尺度”来加以衡量。简言之,就是先看作品新不新。有正的方法,即看有没有写出新东西来;也有负的方法,就是检视其他作品没写过。再看人物立不立。故事是“事学”也是“人学”。要见人见事。不管这个人物是“圆”的还是“扁”的,人物立不起来,故事讲得再好,也只是个“段子”,还谈不上“文学”。三看道理顺不顺。这个理,指的是情理、义理、名理和事理等等。所谓名理,是指逻辑。诸子百家的名家,就是搞逻辑的。如涉法律题材的话,还要看法理上是否成立。
所以,故事它不单是一个集体事件或个体事件,还是一个文学事件。故此,我很同意克里斯蒂娃的观点——文本间性,这个文本间性其实是从主体间性过渡到文本间性的。
元清有篇作品《秘书下跪》,是他早年的代表作。讲的是某县梁部长下乡检查工作,碰巧,乡政府几位领导不在家,于是就安排一位秘书作陪,并叮嘱他尽量满足部长要求。检查工作第一站是乡企根雕厂。梁部长看到一只“雄鹰展翅”根雕,相当满意,秘书马上心领神会,吩咐厂长,把那只“鹰”搬上了梁部长小车。第二站,走进一家果林场。尝过芦柑,也感到不错。秘书忙给梁部长又送了两大箱芦柑。晚上,陪梁部长来到歌舞厅,由一位漂亮小姐陪舞。一曲舞罢,梁部长坐定,轻轻叩着桌子,点着头说:“好,不错!”秘书吓得扑咚一声跪倒在地,说:“梁部长,你饶了我吧,那是乡长老婆!”
“乡长老婆”是这个故事的点晴之笔。元清认为,按照前面的逻辑,凡是部长看中的,就要满足他。但因为是乡长老婆,所以,秘书却没办法安排送给部长。但编辑认为,“乡长老婆”的人物设计,却是值得商榷的。理由是,不管是“谁”的老婆,秘书都没办法送给部长。而且乡长夫人陪舞,也不太合理。乡长也没招谁惹谁,作讽刺对象,不妥。如果换成了秘书自己的老婆,秘书这一跪,就跪出了名堂,其讽刺意味,入木三分。所以说,在文学世界里,作者与编辑是“共谋”关系。只不过作者是显性的,而编辑是隐性的。
这些年来,元清一直在故事园地辛勤耕耘,从一名社会基层干部,成为全国著名的故事作家。这些作品如今结集成册,既是他心路历程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他审美历程的“有意味的形式”。记得有个伟人说过,世上大多数的书,只配用来垫脚,而只有少数的才是用来做枕头的。我相信,元清的这部精品力作是后者,是可以用来做枕头的。而我希望它更进一步,成为千万个读者的枕边书。
是以为序。
责任编辑:江子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