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哥是我儿时的朋友,因为出生月份比我大,所以称之曰兵哥。
兵哥第一次来我家是个夏天,他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上身穿着灰色衬衫,敞着怀,下身穿着一条看不清颜色的裤子,裤脚卷过膝,脚上穿着双沾满泥土的布鞋。左手拎这个又细又长的南瓜,右手拿个草帽在不停地扇着。
“你真难找,跑了大半个城,问了好多人,才找到你。”兵哥说。也不等我们让请,便进了我的住房。
他放下手中的南瓜,四处走动着,布鞋在我那明亮的地板上,印上了清晰的脚印,最后他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我把烟给他,他抽着。可能他觉得还不舒服,便斜躺在沙发上,右手拿着烟,将左手压在头下,两眼望这天花板。他右手的食指不断地弹着烟,烟灰落在地上,形成了一朵灰色的花。忽儿他咳嗽一声,将嘴努起,丹田用力,对着白墙吐了一口,那痰先粘在雪白的墙上,即而又塔拉下来,形成一个爬行的蜗牛。过了会,他的喉咙又响了,他低下头对着那朵灰花又吐了一口,形成了浓嘟嘟一堆,宛如一堆青灰色的鸡屎。大约他觉得自己的杰作不雅观,又用脚在上面拟了一下。他吸着烟,嘴里喷着长长的烟蛇,把拟过痰的脚翘到另只腿上,并不住地颤动着,那痰粘在鞋底上也随着颤动……
“哎呀,这有痰盂你为啥不吐,偏要吐在地上?多恶心人哪!”妻见了,囊着鼻子说。
“屎壳郎洗澡——瞎干净!你才来城里几天?红芋干味可断了吗?”兵哥不高兴起来。
我听见吵声,放下手中的活,从厨房走出来。
“你看看!你看看!这家我还能来吗?真是: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
我忙劝妻子,又去劝兵哥,不料他的脸红的像个关公,腾地站起来,拿起他的草帽和南瓜,夺门而去……
我以为他永远也不会来了,谁知三年后的一个秋天,他又来了。这次,他的外貌看上去好多了:他留着平头,上身穿深兰色的的卡褂,内衬白色的衬衫,下穿深兰色的的卡裤,裤脚没有卷,脚上的布鞋是新的,且穿了袜子。他右手挎了个篮子,篮子里盛满了鸡蛋,进了屋很文静地坐在沙发上,依旧是抽烟,姿势比过去雅多了,且知道把烟灰弹进灰缸里。
“哟!真是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没想到兵哥今天变得这样文静。”妻先开了个玩笑。
“唉,还是文静点好,要不弟媳又要把我赶走。”兵哥笑着说。
“哟!兵哥还记仇?”
“记仇?哈哈!谁跟谁,我跟豪子是光着腚长大的,是打不散骂不开的好兄弟。上次我做的不对,到家好长时间我都想不通,逢人就骂豪子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不就是吐口痰吗,这跟放屁有什么两样?值得大惊小怪?小的时候我们俩在一起还比着看谁吐的高,看谁能吐到屋梁上去哪,怎么一到城里就变了?去年,村里来了文明宣传队,我才知道:如今我们是文明的年代,人人都要讲文明。随地吐痰确实不文明,听说还能传染疾病,这不,我一下明白啦,还得感谢弟媳哪!”
“好啦!别吹啦,快说有什么事吧。”我笑着说。
“事吗,是有的。我想承包咱庄西的老河套。”
“承包老河套?什么目的?”
“什么目的?你来看,”他从包里拿出个草图给我看。“你看这老河套方圆十几里没有庄稼,四周是野草,中间大大小小有十几个小池塘。我想从你这里借几万块钱,在配上我这几年的积蓄,总共也有头十万吧,在这里栽树、养鱼、放鹤。”
“放鹤?”我不明白地问。
“对!放鹤。前几天我到老河套转悠,发现原来生产队栽的刺槐、杨柳、梧桐还有不少,如今大的有三四把粗。树木茂盛的地方,不时有白鹤飞来。只是无人管理,好多人去砍树、打鸟。我如果把他承包下来,找几个人看管,除去里面的杂草,清理里面的池塘,把没树的地方补在起来,我想不过几年这里就会有鹤群,说不定还会有其他鸟类哪。你想我这不是为咱村造福吗?如果搞的好,它可能是个象样的森林公园。”
我让兵哥说动了心,就把多年积蓄的三万元钱借给他。他在我家痛痛快快地吃了午饭,便马不停蹄地走了。
兵哥第三次来得时候,是五年后的一个冬天。他的事迹家乡早就传遍了,还上了电视,听说他把老河套治理的很好,真的吸引了不少的白鹤。县政府把那儿列入重点保护区,并对游人开放。兵哥这次来与前两次大不一样:他仍留着平头,一身时髦的深蓝色西装,胸前飘着鲜红的领带,外罩雪花呢大衣,胳膊肘上挎着一个娇艳的姑娘。
“哎呀,我说豪子,你怎么还住在这里呀!这么多年你一点变化都没有,真是个书呆子。”兵哥进了门,先是数了我一顿。
他和那姑娘依偎着,仍旧坐在我的沙发上,“这次来,有两个目的:一是还钱,二是告别。”说着,那姑娘从提包里掏出一捆百圆票放在桌子上。
“这是十万圆,包括你的本金和利息,还满意吧。”兵哥望着我说。“这是我的秘书安娜,学农的本科毕业,很能干。”
我和妻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兵哥,这有点多了吧,我们只要回本金就可以了。”妻怯怯地说。
“枉你们都是大学生,连一点经济头脑都没有,我看你们是坐办公室昏了头,如今是什么年代?是商品社会!这个不要再提了,是利息也好,是我送的也好,反正这钱是干净的,你们放心的收下吧。第二个目的是告诉你们,我要走了。”
“要走啦!到那去?”我们异口同声地说。
“家乡的那块地,我把它交给了生产队,那里潜力太小,发展前景不大。我打算到上海去发展。资金我已筹集的差不多了,拾掇起来,也有个百十万吧,够我们在上海开家饭店的了。”兵哥说着,望着他身边的姑娘。“噢,我们还有层关系,忘了给你们介绍,她是我的未婚妻,我们俩打算到上海结婚。”
“那……那……阿华姐呢?”妻吞吞吐吐地问。
我知道妻说的阿华是谁,她是我们村的,从小就同我们一起上学,同兵哥最要好,是个很好的姑娘,
“噢,你说阿华,她嫁人啦,她看不上我…….”兵哥淡淡地说,脸上有些愠色。
“好啦,不谈这个,咱们去吃饭,大家都饿了吧。”我看情况不好,忙圆了场。
“对对!吃饭,我真有些饿了。咱今天不在家里吃,到馆子去,你们俩可有熟悉的馆子?”兵哥乘机站了起来,走出了我的家……
第四次见到兵哥的时候,是两年后的一个春天。那天,我接到阿华的电话,说兵哥受了伤,在县医院住院。就急忙赶来了,在住院部,我见到了兵哥:他昏睡在床上,整个头部被百纱布缠着,只留下鼻子和嘴。阿华正忙着帮护士给他打吊水。我悄悄地进来了。阿华打个手势,便同我一起出了病房。
“兄弟,你知道吗?他是自作自受。”阿华有些紧张地对我说,“本来好好的,他偏听那个小妖精的,到上海开什么饭店。结果饭店没开成,所有的钱都让那个小妖精给骗光了。他在无可奈何之下,只有回来了,继续经营老河套。谁知昨天又让车给撞了呢!医生说他可能两眼都要瞎了。”
“这可咋办呢?他是个孤儿,无依无靠。阿华,你能照顾他一辈子吗?”
“这还用问,这都是命,我认了……”
“你不是嫁人了吗?”
“没有,那是我当时的气话,我……能……”阿华有些哽咽,泪水已打湿了他那张憔悴的脸。
我不想再说什么,回家把兵哥多给我的那七万元钱,交给了阿华,算是我对兵哥的一点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