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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万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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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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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胡适

走近一个作家,从走进他的文字开始。

近读《胡适散文》,颇有感慨。作为和鲁迅同时代的文化人,实话实说,他的散文、小说真不如鲁迅,文学性有点差,尤其是他刚开始写的白话诗,实在不敢恭维。读者很难从中读出诗的意味,很多像顺口溜(同学取笑他写的是打油诗),撷取其中一首白话诗《蝴蝶》为证(后改为《朋友》):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你说,这像诗吗?

在今天看来 ,这的确很不像诗。可如果让时光倒流,让我们回到那个文人说话还满口“之乎者也”、诗人写诗还讲究格律平仄而普通百姓却看不懂、听不懂的时代,那我们就会产生另一种认知——这是黎明前的曙光,具有开先河之意义。

有人评价他的政论,觉得和鲁迅相去甚远。不容置疑,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坛独领风骚的文学家、思想家,他以文字来启迪和唤醒沉睡的世人。但如果换一个角度看,胡适的政论也另有风采,思路清晰、实事求是、明白如话,毫无矫揉造作之词章,不仅思想真,想法真,而且落实到文字上也真。胡适,乃是一个真性情的学者,这一点就值得欣赏。如《漫游的感想.麻将》一文中,他把麻将列为“中国的四害”(另外三害为:鸦片、八股、小脚)。他看到国人在麻将中沉迷,一心扑在金钱的输赢上,精力消磨了,光阴虚度了。于是,忧心忡忡的他发出了感叹:“我们走遍世界,可曾看见那(哪)一个长进的民族,文明的国家,肯这样荒时废业的吗?”

再如在散文《回国杂感》一文中,他考察家乡的教育后写出的感受:“社会所需要的是做事的人才,学堂所造成的是不会做事又不肯做事的人才,这种教育不是亡国的教育吗?”他考察的那所小学校课程完备,花20元请老师教风琴,花60元请老师教英语。他认为,这些在当时当地农村完全不适合。教育课程的开设要切合时代和地方特点,实用为上,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这样的观点,在那个全国都忙着“求新”、忙着“教育救国”的年代着实难能可贵更发人深省,甚至在今天也不失去其意义。

胡适倡导新文化运动,提倡白话文写作,并且积极推动,在中国文学史上功不可没。他说古文是“死的文字”,白话是“活的文字”,倡导用白话写文作诗。这个思想是他和一帮留学的同学辩驳出来的。当时,他和任叔永、梅觐庄、杨杏佛、唐擘黄等在美国绮色佳留学,这些同学开始不赞成用白话写诗作文,后来只赞成用白话作文,认为作诗还是要用古文。在和他们君子之争的过程中,胡适改革文学的思想逐渐形或,然后结晶成一个系统的方案,竟为中国文学寻出一条光明的大道来。

他的文学思想汇在《文学改良刍议》一文中,1917年,在美国的《留美学生季报》和中国的《新青年》上发表,吹响了新文化运动的号角。他认为新文学之要点,约有八事:(一)须言之有物。(二)不摹仿古人。(三)须讲求文法。(四)不作无病之呻吟。(五)务去烂调套语。(六)不用典。(七)不讲对仗。(八)不避俗字俗语。

他的“新文学”观得到老革命党人李大钊的响应和支持。李大钊撰写的《文学革命观》发表于《新青年》,正式在国内提出了“文学革命”的旗帜。从此,新文化运动蓬蓬勃勃地国内开展起来了。 胡适还身体力行,亲自去实证白话既可作文也可作诗。深受实验主义哲学影响的他,把他写的白话诗取名为《尝试集》,充分体现了他的实验主义文学观。

胡适撰文(白话文、白话诗)大多不深刻,可能和他倡导的白话作文作诗有关,可能和他致力于写老百姓看得懂听得懂的大众语大众文有关,可能和他喜欢写历史类和传记类文学有关,也可能和他实验主义文学观有关。其实,如果胡适一心致力于搞文学创作,应该也是不错的,如他改写的《<西游记>的第八十一难》就不错,妙趣横生,读来令人捧腹。

合上书页,我不禁沉思:鲁迅和胡适堪称现代文学的“双璧”,一个侧重撰文救人,一个侧重改革治道。但在文学成就上,他们两人究竟谁技高一筹呢?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具体时代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但我个人认为:当时当代,非适不如迅,道不同耳!

胡适,人与其文,皆不虚也。

喜欢《胡适散文》。

喜欢真实的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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