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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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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情怀与生命哲思——石才夫《玉米地》赏析

                                   文/韦金生

      诗人石才夫的诗歌作品,具有风格多样,如简约质朴、内敛含蓄;委婉深沉、激越豪放等。

读石才夫的诗,就像跟着个背着诗囊走四方的老友——他既爱蹲在村头听铜鼓讲故事,把那些斑驳纹样写成密码诗;也常站在新丝路的高铁站,把驼铃叮当混搭进短视频BGM。这位诗人有双特别的眼睛:看炊烟时是壮家阿妹绣花的眼神,藏着千年的糯米香;望江河时又变身黄河船工,吼出的号子能把浪花铸成新长城。这种混搭风的神奇在于,不管写老家竹楼还是国家蓝图,用的都是乡亲们听得懂的简洁质朴的语言。

尽管石才夫的诗歌风格多样, 但不管是哪一首是哪一种风格,其诗歌的语言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语言始终具有简洁凝练、质朴自然的共性特征,例如其《回到新桃》、《在手机地图上搜一个叫新桃的村庄》、《莲花水库》。这三首诗的诗句以简洁文字勾勒丰富内容,语言通俗易懂、不事雕琢,饱含深情。由此可见,诗人善于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发出深情婉转、含蓄隽永与豪迈奔放的多维情感。诗人无论是书写故乡的深情呢喃,还是写祖国礼赞的磅礴之声,亦或是时代颂歌的恢弘气象,诗人都以质朴语言为底色。

诗人于2024年12月发表在人民文学杂志第十二期172页的新作《玉米地》,也是以朴实得不能再朴实的语言,向读者展现出诗人对母亲和家乡深深眷恋和怀念之情,也表现出了某种人生的哲思。

记得我刚读完《玉米地》全诗时,脑里立即能勾勒出一幅充满温情、诗情画意的农耕画面,特别是诗歌最后的那节“母亲的玉米长得很好/到了秋天就能收获了/我的玉米长得慢/几十年过去/还在长。”更蕴藏着深厚的某种人生哲思。之所以刚读完全诗,就能给我这样的感觉,也是因为其诗歌的语言朴素简洁易懂,一目了然。

《玉米地》以玉米地为核心意象,将“我”和母亲间的亲情,乡村生活的记忆,以及对时光与生命的感悟,巧妙融合起来,展现出看似白纸般平淡,细思起来却发现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

从整首诗来看,《玉米地》的骨架就像农民掰玉米的手势,五指一抓一放,一下子,那些叙事就顺着玉米粒的纹路,骨碌碌滚满田埂。

诗歌开篇写“在一座叫作马鞍的山脚,”开门见山点明所叙故事发生的地点,给读者营造出故事发生的具体的空间场景。接下来描写母亲在耕地中,赤脚播种玉米的情景,“母亲赤脚,走过翻好的耕地/撒下玉米种子/一边走一边用脚拨土/把种子埋好”,多么熟悉的农耕动作啊,我相信凡是出生在农村的人,特别是我们南方人,不管是老还是年轻,对这些动作都不陌生,甚至感到很亲切。这些动作的细节描写,生动地展现出母亲勤劳,以及对做农活的劳作的娴熟,使得一个勤劳质朴的农村妇女形象立体地站在读者脑海里,同时也让读者感受到农耕生活的真实场景。读到这里,也使得我不由自主想起我小时候,和母亲父亲一起种玉米或者种花生时,所做过的类似这样动作的情景,就更倍感亲切。随后,诗歌叙述“我”学着母亲播种的样子及感受,“我学着她的样子/撒下另一行种子/我走得慢,动作笨拙/一看就不是做农活的料子/但母亲一个人干活太累/她需要我这个帮手/幸好那个年代/小学生从来没有课外作业“。文中通过“我走得慢,动作笨拙”与母亲的熟练形成鲜明对比,凸显出“我”童年时在农事上的生疏,同时也体现出“我”想要帮助母亲分担劳作的心意。从这几句诗句中,把“我”一个善良勤劳懂事有责任感的农村孩子,形象地站在读者面前。“幸好那个年代/小学生从来没有课外作业”一句,看似随意的补充,实则巧妙地交代了“我”陪伴母亲劳作的时代背景,为诗歌增添了一份时代气息,也勾起有类似经历的读者,对过去乡村生活的回忆。

接下来,诗人继续写道:“母亲的玉米长得很好/到了秋天就能收获了”,这两句诗,不仅仅是对农作物生长的描述,更暗含着母亲所付出的勤劳和汗水得到了回报;而“我的玉米长得慢/几十年过去/还在长”,这两句更是将诗歌的情感,从现实层面升华到了精神层面。“我”的玉米生长缓慢且跨越了几十年,象征着“我”与母亲在玉米地中的这段时光,在记忆中不断生长、延续,成为了“我”生命中永恒的一部分,表达了“我”对那段与母亲共度岁月的深深眷恋与怀念。

这首诗在情感表达上,围绕“我”与母亲之间的互动,很细腻地传达出真挚而深沉的母子间的亲情。母亲在田间辛勤劳作,“我”虽然不擅长农事,但“我”懂事,善良,勤劳,责任感,所以“我”依然愿意陪伴在母亲身边,帮母亲分担一下劳作,这种相互陪伴的画面,让读者感到充满了温暖与爱意,并产生共鸣。母亲与“我”种下的玉米,成为了两人的情感寄托

整首诗的语言看似一张白纸般朴实无华,却隐藏着很强的表现力,就像一个出色的画家,仅仅采用白描的手法,不用精细雕琢,却能精准地描绘出场景与情感。如“赤脚”“撒下”“拨土”等动作词语,虽然很简单直白,却生动地展现出母亲劳作的娴熟姿态;“我”虽然“走得慢”“动作笨拙”,“但母亲一个人干活太累/她需要我这个帮手“等表述,让“我”这个农村孩子在童年时代就懂得善良勤劳懂事有责任感的形象跃然纸上。这种质朴的语言风格,与诗歌所描绘的乡村朴素生活场景,两相契合,营造出一种自然、真实的氛围,使读者能够身临其境般感受到诗歌中的情感。

《玉米地》不仅仅是对一段乡村生活经历的碎片记录,更是作者对时光、生命与亲情的深刻思考。玉米的生长周期,象征或者隐喻着时间流逝,母亲种的玉米按时收获,而“我”的玉米却一直在生长,暗示着过去的时光虽然已经远去,但其中蕴含的情感和记忆,随着时间的过去,不但不会消逝,反而更会在岁月长河中不断沉淀、不断生长。

诗歌通过这种对比,引发读者对生命中,那些珍贵瞬间的珍视与回忆,让人们意识到,有些情感和记忆会如同永不成熟的玉米,在心灵的土壤中持续生长,成为支撑我们前行的力量。

《玉米地》以其简洁朴素的语言、真挚的情感、深刻的主题,构建出了一个充满诗意与温情的艺术世界,让读者在品味诗歌的同时,也能唤起内心深处对乡土、对亲情、对时光的共鸣与思考;《玉米地》也是石才夫诗歌作品中”简约质朴、内敛含蓄“风格的代表作之一。

附诗人发表于《人民文学》2024年12期诗歌原文:

《玉米地》

在一座叫作马鞍的山脚

母亲赤脚,走过翻好的耕地

撒下玉米种子

一边走一边用脚拨土

把种子埋好

我学着她的样子

撒下另一行种子

我走得慢,动作笨拙

一看就不是做农活的料子

但母亲一个人干活太累

她需要我这个帮手

幸好那个年代

小学生从来没有课外作业


母亲的玉米长得很好

到了秋天就能收获了

我的玉米长得慢

几十年过去

还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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