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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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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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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字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

在深圳那三年,每每看到观澜河边的小叶榄仁,我都会想起家乡的榆树。榆树和小叶榄仁一样也是小枝小叶的,不过枝条比起小叶榄仁来要疏朗得多。到了冬天叶子落尽树皮发黑,光秃秃的榆树看起来就像是一幅气韵苍劲的水墨画。与家乡的榆树十二月份就会褪尽残叶不同,深圳小叶榄仁的叶子早的也要到来年二三月份才大规模变黄脱落。同样是一叶不剩,同样是曲里拐弯的光秃秃枝条,我却很难把深圳的小叶榄仁想象成一幅水墨画。个中原因,一是它那过于繁密的细枝在空中如织如麻,缺少留白,缺乏传统水墨画简淡空灵的意蕴;二是它短暂的无叶期也给了我一种强烈的压迫感,让我无法只是停留在入眼所见而不去想它长出新叶后的样子——小叶榄仁落叶的二三月份毕竟已是春天,同为落叶乔木的大叶榕早已发芽,观澜河里的青蛙也已开始鸣叫求偶了,当我在那万物复苏的季节站在树下仰望,我怎能装作不知道——那看似光秃秃的枝条上的一粒粒冬芽,那些在枝条上沉寂了几个月的一粒粒冬芽,在老叶为它们腾出空间之后,过不了几天就会从包覆着它们的芽鳞里萌发了!正是这种认知前瞻让我无法说服自己,让我无法像欣赏冬天里的榆树一样去欣赏春天里落光了叶子的小叶榄仁。那就等些天吧,要想看到与榆树相像的小叶榄仁就再等些天吧。等些天小叶榄仁新叶满枝,小枝小叶的,它就又和咱家乡的榆树长得差不多了不说,那新叶的颜色跟家乡春天最有辨识度的颜色更是完全一模一样的——不过,千万不要奢望会在深圳看到跟家乡一样的春天了——纵然新叶的嫩绿别无二致,纵然这新绿在深圳的春天一样鲜明,可在众多常绿树种势不可当的深浓绿潮中,小叶榄仁那点与众不同的喜人新绿,终是沧海一粟,微乎其微;即使加上其他同样在春天“换装”的落叶树种,因总量不多,也依然会显得很单薄,毫无家乡春天那种新绿无边的气象,也就是那种千树万树同吐新绿的宏阔气象。

也是在观澜河边,那些葳蕤成片的白花鬼针草总会让我想起家乡的紫云英。这多少让我有些无法理解——和小叶榄仁与榆树还有几分相似不同,白花鬼针草与紫云英在物性上可是毫无相似之处的:它们一个植株高,一个植株矮;一个开着被喻为“金盏银盘”一样的内黄外白的小花,一个开着紫霞一样的紫红色小花;一个一年四季都开花,一个只开一次;一个结瘦果,一个结荚果……然而,正是它们之间的诸多不同激发了我要进一步去寻找深圳和家乡共同点的热情,不过那样的热情总是会带来沮丧,因为我越是寻找,就会发现它们之间的差异越是明显;而差异越是明显,我就越是无法将自己融入深圳,越是不可避免地会让自己陷入到对家乡绵密的回忆之中。

回忆就像是一个与现实世界齐头并进的隐秘世界,一个世外桃源,而我则是“一马拉两车”的那匹驽马,双重重负加上彼此之间的频繁碰撞,手脚不慢下来是不可能的:在厨房模仿妈妈的手艺差不多要耗费两个小时,淋浴时冲洗往事则需花去将近一个钟头;而洗衣机虽然能解放手脚,却没能解放我的大脑——不用我洗,我也要看着它洗。启动洗衣机之后,我总喜欢拿把小椅子与那稳踞阳台一角的钢铁造物对坐。它转来转去洗着脏衣服,我翻来覆去想着旧事情;它转起来像一股强劲的龙卷风,我想起来则像一个把过往当成衣服搓来揉去的洗衣工;它洗着洗着衣服就绞在了一起,我想着想着往事就缠成了一团;它水洗46分钟,我就干坐46分钟;它洗好后我一件一件晾上改天再穿,我思念无边暂且一股脑搁置一旁明日再想……总之,只身一人在深圳的我因陷入日复一日的回忆之中而开始虚度起自己的大好年华,我身上的能量不知不觉在流失,做事效率也日渐低下,慢慢的我就落后于这个世界了,直至像现在这样完全退回到了原点,像一头被蒙住了眼睛的驴子一样不停地原地打转。我整个的世界不再是开放的,而是被一圈一圈封闭起来;脚下也不再是坚实的大地,而是一片被我一脚一脚踩出的流沙,一片移转不定、炙热滚烫、让我无法下脚立足的流沙。

起风了。

风是有一定方向的,是从村子西边吹过来的。不过当风吹到眼前这棵构树上的时候,就乱了,就看不出风向了。树梢上柔韧的枝条胡乱地摆动着,地上它们的影子也跟着胡乱地摆动着,有好几下就要碰到我的脚尖了,我急忙又后退了几步。

风也吹到了我身上。虽然不用看我就知道我的头发乱了,我还是转过头看向了我的影子。淡淡的影子没有一处不紧贴着地面——包括脚和头,包括头上的每一根头发,即使被风吹得凌乱不堪,也没有哪一根不是紧贴着地面。

正是眼前这再寻常不过的一幕让我恍然如尼采附体——“我真傻!”回过头看着自己曾经在里面生活了二十来年的老屋,我忍不住骂了自己一句,“在深圳的时候,我咋就从来没想到这点子上:植物立足靠根须,人类立足却要靠头脑!”

在深圳飘了三年,我就错了三年。

深圳花开四季,繁花似锦。可花开得再多,也没有一朵能真正走进我的心灵。不是因为它们不够美,而是因为每当我被它们所吸引,真正触动我内心的却还是家乡那些普普通通的花花草草——深圳的木棉树和凤凰木开的花何等绚烂,可我却总是近乎偏执地爱着记忆之中我家厨房东墙外的那株野苘麻和那丛野蔷薇!

深圳的夜色真美,美如胭脂。不过,无论是混迹于热火喧阗的夜市,还是隐身在幽暗阒寂的阳台,我总是特意不去直接看那些璀璨夺目的灯彩霓虹,我总是喜欢抬起头看向被它们照亮的夜空,那里才有我心中真正的夜色,与深圳迥然不同的夜色——在我心里,深圳的夜色再美,也只是一城人间烟火,哪有坝坪村夜色那份高远与广博?坝坪村的夜色,不在地上,在天上!

深圳山青水秀街道美,城市建设无可挑剔。“就是没有农村。”我常常如此这般在心里面替深圳惋惜,“没有农村的城市再美也缺少丰饶的灵魂。”在我眼里,坝坪村才是丰美的典范:坝坪村临湖的那片荒野什么都长,万绿丛中,万紫千红。

现在看来,我当时这样想无非就是犯傻。

要说丰美的典范,毫无疑问非深圳莫属:深圳美不胜收。深圳的美不止景色,不止物产,不止城市建设,深圳的美更在于其所焕发出的深圳精神。深圳虽然没有农村,可深圳这座美丽、开放和包容的城市也一样是什么都长,万绿丛中,万紫千红。

要赞美的不应只有家乡,也应该有他乡。

要感恩的也不应只有家乡,也应该有他乡。

家乡美,他乡也美。

家乡除了家乡之外,什么都没有;他乡除了家乡之外,什么都有。

他乡并不排他。相反,他乡一般都很开放、包容,不仅肯接纳你的人,也肯接纳你的情感。

倒是你,人在他乡,心却在家乡。

家乡和他乡并不是一对矛盾。如果有矛盾,那一定是你头脑中的错误认知所强加的矛盾。

人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总是会不自觉地用自己对家乡的认知来认识该地方,总是会认识到该地方与家乡之间的诸多同与不同,这是人的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不过这本能的原意,却不是要我们认识到相同点了才认同,而是要我们在认识同与不同的过程中尽快熟悉和适应陌生的环境;同与不同,都是为了认识,都是为了熟悉,都是为了认同——用我们心中熟悉的家乡去认识他乡,像熟悉家乡一样去熟悉他乡,像认同家乡一样去认同他乡。

他乡就像一本书,一本我们之前没怎么看过的书。走进他乡某个不熟悉的地方就像走进了这本书中所描绘的某个陌生的世界。

“北吗?——我家屋子前面。”无论是在书海里遨游,还是在他乡奔波,只要一接触到类似的方位概念,我就会茫茫然一头雾水,就会不得不借助于家乡来对它们进行解读,不得不借助于自家的屋前屋后屋左屋右来理解它们的相对位置。只有把它们置放到我最熟悉的参照系里,那些原本陌生的、难以弄清的方位才会在我脑海里转换成实在而又熟悉的具象,才会被我所理解,才会让我明白书中描述的是怎样一个世界或自己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中而让自己的心彻底安定下来。

家定下来,方位也就定下来了。

“早晨起来,打开大门,前面是北,后面是南,左面是西,右面是东”——这是我小时候十分爱做的一个仿文游戏。小时候每天坚持早起的我,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边打开大门边做这个游戏。做完游戏,我就会去捡牛粪。

小时候一次又一次的游戏,离家后却成了我眼中一遍又一遍高瞻远瞩的练习。仿佛小时候我的潜意识里就知道自己长大后会远走他乡,会因陌生环境里错综复杂的方位而困扰,为了让自己不会在陌生得如同异域一样的未来时光里惊慌失措,所以得提前练习、练习、再练习,以便日后遭遇困境时能不费吹灰之力一一化解。

三年来我心中抱有的这种可笑的宿命论并没有坚定我留深的信念,反而滋长了我的自怜,加深了我的漂泊之感,加剧了我内心的动荡,最终毫不意外地让我下定决心打道回府。

现在想想,这种可笑的宿命论背后,也有一个异常浅显的科学解释,而这个科学解释也一样是本能。

游戏历来就是一种最为常见的、人和动物都具有的本能,它本质上是一种饶有趣味的练习。而练习是为了熟悉,熟悉是为了适应,适应是为了生存。

没有方向,谈何生存?没有方向,读书何用?

出门在外方向感再不好的人,一说到家乡,无论离家多久多远,他都能异常笃定地看向那个他永远也不会弄错的家的方向。

眼神能到达的地方,脚步也一定能够到达。

这世上就没有谁的家是遥不可及的,再远也远不过他走出去的最远距离。一个人回不了家的真正原因,不是他离家有多远,而是他根本上就无家可回。

长歌当哭,远望当归。

“乡”字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一个跪地而拜的人。他跪拜的方向,就是他的家乡——就是他念念不忘的家的方向。

“乡”就是向,“家乡”也就是家的方向。

当你把家称作家乡,即便那一刻它就在你的面前,它多半已不再是你的家,而只是你心目中的一个方向了。

何又谓他乡?

“乡”就是向,“他乡”也就是他向。

人从生命开始的那一刻起就是他向的,他乡又何尝不能是你人生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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