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微光。天空飘着细雪,寂静清冷的路上有一匹马飞奔。
马上的人一副家丁装束,身体前俯,不停地甩着鞭子,急躁地抽打着马,呵斥声已近沙哑。他的前额湿涔涔的,雪粒冰晶混合着汗水。细而短的辫子在后背上起伏拍打,两腿紧紧夹着马肚子。
朦胧夜色下,空旷四野里,呈现出府宅的黑影,沉寂而阴森,透着贵族的庄重和末世的凄凉。
马冲到府第门前,差点撞在两米之高的石狮子上。马上人急忙勒住缰绳,滚下马,半跑半爬地上了台阶,抬起手,欲拍门,又停住了。他转身跑下台阶,向府第西向跑去。转过高耸的西墙,有一排低矮的灰瓦房,建筑简单,与一侧的围墙等高,有低矮的门和一尺见方的小窗子。
“瑞兰,瑞兰……”骑马人压着嗓子急切地呼唤,轻而疾地敲门。
门开了,一个年轻的小个女子探出头:“荣柜,你回来了。”
叫瑞兰的女人敞开门让男人进屋,惶惑地揣度他的神情。
“快收拾东西。”荣柜一进屋就打开靠墙的黑乎乎的小箱柜,胡乱地把衣服扔在地上。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王爷回来了吗?北平那边出事了?”瑞兰一连串地问,一件一件捡起被荣柜扔出来的衣服。
“咳,不要捡那些破烂,把钱拿上,快跑!”荣柜拿出一个小包,塞给瑞兰,“快逃吧,王爷饮鸠自尽了。”
“啊!”瑞兰手里的包袱掉在地上,发出铜钱撞击的声音。
“我还没向福晋汇报,你快跑。”荣柜推着瑞兰。
“你呢?”瑞兰问。
“我不能走,我得去见福晋,报告消息。”
“不,你不走我也不走,让我一个女人到哪去?”
“一路向南,听说那边奴隶都变成平民了,不会有人认出你。”
“不,我不走。”瑞兰倔强地说。
“可我们的孩子怎么办?他还没来得及见一见这青天白日。”
瑞兰摸摸微微隆起的肚子,眼泪滚滚而下。
“快走吧,不要回头。”说着,荣柜连拖带架,把瑞兰拉出屋子,看着她越跑越远,直到成为一个小点,不可见,才转身回王府。
“荣柜,怎么你一个人回来了?”
福晋端坐在正堂,一手托着水烟袋,油光锃亮的旗头,光彩华丽的旗装,尽管是深更半夜,仍然装戴整齐,青黑的刚刚描画的眉黛,白粉扑面,两颊胭脂粉,嘴唇中间涂着红红的朱丹。但略显眼袋的眼睛却动摇不定,显现出内心的极度不安。
荣柜嚎啕大哭:“王爷殁了。”
福晋茫然地看着前方,喃喃地说:“一切都结束了。”
就在中原大地处处欢庆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灭亡的时侯,在北方草原边境,仍有一座王府保留着它的满清贵族姿态。王府的主人本是末世皇帝溥仪园艺老师的侄子,空有着王爷的爵位,享受着王爷的俸禄,但没有参政权利。
为了表示自己是名正严顺的王爷,这位荣姓人,在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经营着自己的奴隶王国。他先后娶了三位福晋,除了管家、师爷、家丁、护院,还有二百多名家人,沿袭宫廷的规矩,家人们自称奴才。按照奴隶王国的制度,主人死后,奴隶要跟着陪葬。
荣柜是专门为王爷养马驯马的奴仆,他的妻子瑞兰是三福晋屋里负责缝补的奴隶。
一个月前,荣王爷接到一封密信,约他去北平商议恢复清王朝的大计。他如约来到北平郊外的一处民宅。见到了在外国留学免于经历王朝灭亡苟得留生的皇族后人。他们想借着多年在国外建立的势力卷土重来,恢复清王朝的统制。
没成想,被一群年轻的学生发现了。情急之中,几位“洋”王爷仓皇逃跑,荣王爷被学生们抓去,在一座废弃的学堂里接受了几天新思想教育,终于听明白了一切。将要建立的中国不允许他保留王爷的身份,而且他的王府也要收归国家政府,他府上的家人奴隶全部无条件释放,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那些平时被他当作牲畜一样使唤的奴隶将与他平起平坐,分庭抗礼。他们将成为新中国的主人。这成何体统,一个国家怎么能有这么多主人呢?他们成了主人,我这位他们的主人将何处容身?难道世道要反过来,要我当他们的奴隶?
不管怎么样,王爷的名号不复存在,王爷的地位不复存在,王爷的一切荣耀将一去不返。想到大势已去,他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毒酒一饮而尽。
正在马厩喂马的荣柜看到年轻的学生把王爷的尸体抬了出去,有一位回转身对他说:“你再也不是奴隶了,从今天开始你拥有了作为人的自由,快回家去跟妻子好好过日子吧。”
他并没有听懂年轻学生的话,他只有一个念头:王爷死了,王府败了,福晋、贝勒们都要死,奴隶都要陪葬,要赶快回去告诉妻子逃走,保全她肚子里的孩子。
于是,他没命地飞奔,赶回家。
作为奴才,他在忠诚和妻儿之间徘徊良久,他选择了违背一次奴才的忠诚,并情愿为王爷殉葬来赎罪。
“瑞兰,瑞兰……”三福晋突然大叫起来。这使得缓缓前行的殉葬队伍骤然停住了。在赴死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幻想着奇迹发生,那奇迹会生出可以保留残生的理由。二福晋已经在出发前吞掉两颗被称作离魂丹的药丸,长睡不醒。她不能忍受在地下王陵中,随着空气越来越稀薄,越来越无法呼吸的痛苦,不如这安乐死痛快。
人们先是瞪着三福晋,然后在人群中寻找瑞兰。但谁也不说话,奴隶是没有资格说话的,只有在主人问话时才可以开口。
“三妹,怎么了?”大福晋微微抬了抬下巴。
“我的袖子开线了,瑞兰,快帮我缝一缝,我不能这样衣冠不整地去见王爷!”三福晋慌张地四处寻找,脚下便不自觉地向队列之外移动。
“瑞兰……”大福晋喊了一句,见没有回答,又转尔喊道,“荣柜!”
“在,大福晋!”荣柜胆颤心惊地站到大福晋面前。
“你老婆呢?”
“她……”荣柜手心握出了汗。
“她在哪?”大福晋追问。
“我还没回家,不,不知道。”
“是吗?你赶快回去把她带来!”
“是!”荣柜答应着,倒退着向后,离开队伍。
“还是我跟你去吧!瑞兰那针线全,找原色线缝补出来的没有破绽。”三福晋突然跨到荣柜身边。
队伍小小骚动起来,奴隶和主人站在一起,这是大逆不道的啊。荣柜也急忙向后退,企图找到一处低地,以适合自己的低微身份。
大福晋眉毛挑了挑,半晌没说话。
一百多双眼睛盯着大福晋的脸,诚惶诚恐。
“去吧,缝完了快点回来,不要误了时辰!”大福晋微合着双眼,轻轻地说。
“谢谢大姐!”三福晋竟然惊喜地高呼,然后深深地道了个福,跟着荣柜快步向回走。
“继续前进吧!”大福晋吩咐。
奴隶们恢复死灰一样的眼神,低着头向前走。谁也不说话,像一群游魂。在队伍里,除了福晋,其实全是下人奴隶。四个贝勒早已离开去逃命,总要为荣家留下血脉,不然九泉之下如何面对王爷。至于三福晋,她一向不喜欢,因为太年轻,也因为王爷太宠爱她。她倒是满心希望她走得远远的,免得到了地下还把王爷哄得神魂颠倒,让她这个大福晋如同隐形人,被王爷视而不见。她也自然准备了一席话说给王爷听:“大难临头,还是我这结发夫妻愿意来阴森森的地下陪你。那半路来的小妖精,只会在你这里讨便宜,一有风吹草动,立刻舍你而去,投到别的男人怀抱去了。”
拐过断壁,三福晋拔下一枚金钗递给荣柜:“你快点带上瑞兰逃吧。”
“三福晋,这使不得!”荣柜惊慌地推开。
“年纪轻轻的,能活就要活着,已经有那么多仆人奴隶去陪王爷了,也不少你一个。快回去带着瑞兰能逃多远逃多远,我也要投奔漠河的表哥去。”说着把金钗插在荣柜的粗布衣襟上,转身就踉踉跄跄地向左侧的小路奔去。
“三福晋,您一个人怎么行?我送您去吧。”荣柜追上去。
“你……可瑞兰……”三福晋犹豫了,独自上路,她的确心里没底,她这么一位养尊处优的贵妇人,平时谨尊家规,连王府前院都不敢踏足,又知道漠河在哪?再说,兵荒马乱的,一个妇女独行,也是危险重重。有个男人陪同就会好多了。
“她早就逃走了。”荣柜只好说了实话。
“她逃去哪了?你不去找她?”
“去,奴才先把您送到漠河再去找她。”
“咱们快走吧。”
二人闪身拐进了荒草小路。
“大福晋,三福晋和荣柜会不会趁机跑了?”管家荣德气急败坏地蹿到大福晋近前。
大福晋细眼微微睁了睁,轻描淡写地说:“贱人!她跑不了,不会得到善终的!这贱人不配到阴间去侍侯王爷!”
“荣柜呢?要不要把他抓回来?没有他,谁去那边给王爷喂马?”荣德很不服气,他的势力太多,平时除了主子,谁也不在他的眼里,可现在,这种势力反而累了他,像他这样的王府关键人物怎么能不陪着去另一个世界呢?少了他,王爷不是少了腿吗?所以,他没得逃,府里上上下下几百双眼睛盯着他。主子们是离不了他,下人们是恨死了他。总之,他必须得殉葬了。
在这种时候,他也放弃了求生的念头,但他仍然不甘心。他不甘心那些逃走的奴隶,为什么福晋不追究,不派人把他们抓回来。他不甘心只有自己陪葬,他希望越多的人一块死越好,他的心里才会稍稍得到安慰。他的快乐从来都是建立在别人不幸的基础上的。何况他本人面临着“不幸”?只有更多的人跟他一起不幸,他才会死得瞑目。
大福晋沉吟了一会:“算了,让他走吧,那边的情况还不知道如何,一个马夫,到哪都能找到。”
管家撇了撇两缕尖尖胡,咕哝了一句:“早知道这样,我宁愿做个马夫。”
大福晋脸色沉了沉:“王爷待你可薄?”
“不薄。”
“你这一生享受荣华富贵可少?”
“不少。”
“你在王府权力可低?”
“当然,当然不低,除了主子们,我地位最高了。”
“到那边继续享受这种特权,你有何不满?”
“奴才……奴才……”管家支支吾吾,他想说谁知道有没有那边,宁愿舍弃一切荣耀,留在阳间做个马夫。
“好吧,”大福晋叹口气,“就满足你。”
听到这句话,管家的小绿豆眼骤然放出了生命的光辉:“谢谢大福晋!”
“到了那边,你就做王爷的马夫吧!”
管家翻翻白眼,身子晃了晃,差点昏过去。他现在捉摸不透大福晋,平时恨三福晋恨得牙根疼,为什么轻易放了她?跑了几十个奴隶,她也不追究,难不成她真的以为有那边?到了那边养这么多奴隶月例钱没法分?
真难为他还知道大福晋长年为全府上下的月例钱愁断肠。这个远房王爷,俸禄本来就很少,然而却要做出皇家贵族的排场,在门面上的开销要占去一大半。而王爷本人出身于园艺之家,除了摆弄花草,丝毫不懂得经营,王府上下除了那三百亩草场,以及一群牲畜,再无其他经济来源。而这些勉强维持主奴们的吃食。王爷的客来迎往,交际应酬也要从俸禄里出,加上动不动再宠爱宠爱其他福晋。大福晋名上是一家之主,其实也只不过是过路财神,银两在她手里热也没热,就悉数发完了。可是为了担起这个一家之主之名,还要硬撑着,从手缝里攥出点余钱,以备王爷突然心血来潮的花销。
这么一来,大福晋就对这位叫作荣德的管家恨之入骨了。因为在王府,大大小小的事都经由管家操办,他从中揩的油不可估量,有人暗暗为他算了算家产,几乎早已超过了王爷府。就像乾隆明知道和珅暗敛国财,可就是中了他那花言巧语的毒,不闻不问。荣德是王爷读书时的伴童,从7岁起就与王爷朝夕相伴,对王爷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可以说,比任何一个福晋都了解王爷。王爷对他也是深信不疑,阖府上下,谁敢说他的不是?王爷对他的依赖与信任远远超过福晋和贝勒们。
这颗王府的大毒瘤,一天一天扩散,他又像一只蛀虫,日日夜夜啃蚀着王府。如果王府不遭遇历史的变更,没有亡国之难,早晚一天也会败落在这位荣德的手上。兴许一转眼,他摇身一变成了腰缠万贯的王爷。
大福晋想吹吹枕边风提醒提醒王爷,哪得到机会?王爷几乎有三年没与她同床了。一年之中,一半时间在园艺房一半时间与三福晋游山玩水。恐怕王爷连她的容貌都忘记了。如果她不是谨守妇道深居王府后院之中,哪天走在街上,与王爷擦肩而过,他都可能认不出来呢。
于是,王爷成了大福晋恨彻心扉的人。
这三大恨,今天她要一盘结。
让那小妖精回去,就不会与王爷合葬,这样,他们那生则同床死则同穴的誓言便化为灰烬了。到了阴间,她要无时无刻不守在王爷身边,让他阴魂不安。至于荣德,可惜了他处心钻营,囤了如山的金银财宝,恐怕他那财宝库从今天开始就成了无人开启的万古之谜啦。除非有位阿里巴巴样的人知道咒语。但这个人绝不会是荣德本人,因为他必须死。就让他跟和珅一样的下场,空费心机揽了盖国财富,却无命消受。
队伍缓缓前行,人们各怀心事。不时地回头望望走过的路。
忽然有人大叫起来:“王府着火了!”
于是,人们停住了,齐刷刷地回头张望。
“王府着火了!”
几百双眼睛再次盯着大福晋。
远处,王府火光冲天,显然这不是意外之火,而是故意烧起来的。
难道是大福晋?
没错,所有人都猜对了。
看来大福晋决绝地要赴死路了。这也是她不得不走的路。在王府里,谁都可以逃命,只有她不能,因为从名份上说,她与王爷是最亲近的人,他们这对连理枝要同荣华共富贵,不同生,要同死。
大福晋回头久久凝望着冲天火光,那火光照亮了大半个天空,甚至照过来,映在每个人脸上,于是,每个人脸上就有了落日余晖一样的光茫。而大福晋似乎尤其开心,并不是那种一生荣耀终结的失落与大势去矣的绝望,而是胜利的笑容,终于赢了一局的笑容。她的嘴角微微撇着,嘴唇微张,似乎含着一句话:小贱人,你就永世留在这空寂的王府对着断壁冷墙卖弄风骚吧!
人们的眼睛里现出丝丝恐慌,再也不眺望火光了,没有命令,就主动前行起来。比起烧得不辩人形,不如陪葬,还能穿着完整的衣服落个全尸,到了阴间也有脸面对祖先。
“我就知道她不会放过我的!”
已经走过一道断垣的三福晋望着火光,喃喃地说。
荣柜没有说话,心中暗自庆幸,庆幸瑞兰提早离开了。
大火中,雕梁画栋辟辟啪啪作响,像疲惫至极的人的呻吟,又像一个人完成了使命,一声一声地叹息。所有人的使命都就此完结,或奔赴死路,或死中寻生。
三福晋没再说话,苍白的脸上没有表情。
荣柜跟在三福晋身后,长长出了一口气:总算还活着,总算瑞兰和孩子也活着。
瑞兰闻到了死亡的味道,因为她要穿越一片黑森林。
这片黑森林她曾经来过。每年雨季,她都会跟王府里的下等奴隶们来这里采蘑菇。但是,她知道,奴隶们是冒着生命危险来的。王爷最爱吃那刚刚冒出地面的小嫩蘑,伞盖还像一颗芸豆大小,没有张开,伞柄嫩得一碰就萎缩。这种小雏蘑,没有硬丝,清香留指,采回家后,用清水冲一下,放入沸水中祛毒,用来做汤,为了保持鲜嫩,汤水煮沸,稍等片刻,等水花渐渐平息,但未全息之时,把小雏蘑放进去,只须打个旋便立刻盛在碗里。那白白的胖胖的,如小人参娃娃一样的雏蘑玉一般地滑,入口即化。虽已下肚,清香却在舌尖上久久不散。还可以清炒、凉拌,这小小的雏蘑在王府可做出14道菜来,都是奴隶们为了讨王爷欢心,绞尽脑汁琢磨出来的。这些菜在满汉全席,甚至全中国各大名菜系谱上都找不到。
在王府,王爷、福晋,大小贝勒、格格,甚至王爷的三叔表亲们的心里,这黑森林里特有的小雏蘑是人间美味,只有王府才有的独特美食,但在每一个奴隶的心里,小小的雏蘑却是随时可夺走性命的魔鬼。因为王府上下的这一特殊喜好,每到阴云堆满天,奴隶们便穿衣持筐,准备深入恐怖森林了。
这片未曾被人类踏足的神秘的原始森林。即使是阳光明媚的正午,向林中望去也黑黝黝的。荒草丛生,没过膝盖。尽管草丛中野花簇簇,但奴隶们无心欣赏,有谁能料到,在那随风弄姿的花团之下有没有藏着毒蛇?更何况,树木的阴影不时随风晃动,在万紫千红的野花上游来荡去。那野花的美,是阴森下的美,是暗藏杀气的美。
微风吹来,花浪波涌,像蜿蜒前行的巨蟒,森林深处发出沉重的呼吸,仿佛有大型野兽刚刚睡醒,伸着懒腰打着哈欠,让人胆战心惊。睡醒的野兽当然要进食。除了野兔、鹿等温驯的草食动物,人,也是它的目标食物之一。每年,都有奴隶丧生在黑森林里,尸骨无存。每次,奴隶们采蘑之前,都要与家人做生死告别。
瑞兰是三福晋的缝补奴隶。三福晋出身小户人家,为人和善,不像大福晋二福晋那样高高在上威严冷漠。她从不像对牲畜一样对待奴隶。相反,她把奴隶当人看。瑞兰的心灵手巧颇得三福晋喜欢,名上是缝补奴隶,其实她很少做缝补的活儿,只负责三福晋衣服细节的花鸟图案刺绣,和一些有难度的非常精细的织补。事情总是两面的,如同太阳照射下的大地有阳光地带也有阴影,在奴隶中,瑞兰算是幸运的,遇到这么体谅下人的主子,可在奴隶中间,她却是被嫉妒被憎恨的对象。最嫉妒她的要属大福晋屋里负责叠被铺陈的瑞梅。
瑞兰瑞梅原本是附近村庄的堂姐妹,瑞兰比瑞梅大几个月。姐妹俩从小跟着奶奶学习刺绣。奶奶靠刺绣补贴家用。虽是姐妹,性格却炯异。瑞兰稳重细心,瑞梅活泼好动,相比于捏针拿线,她更喜欢做捡柴打扫的活儿。因此,当两姐妹被卖到王府时,大福晋一眼就看中了机灵好动的瑞梅,觉得这个心眼活的丫头更适合为自己跑前跑后搜集信息,做一些背地里的差使,而三福晋喜欢文静的瑞兰。
刚进王府时,瑞梅很得意。在家时,因为瑞梅没耐性,学刺绣坐不住,又不够细心,总挨奶奶批评。加上瑞兰比她大一些,她觉得很窝屈,要把她叫姐姐,还要处处被她比得什么也不是。这回好了,奴随主贵,她的主人是大福晋,自然在奴隶中,她的地位也相应高了起来。她甚至觉得三福晋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在王府里,除了大福晋,老爷和贝勒们,她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可是,天性喜欢放任自由的她又非常难过。大福晋表面是和蔼随和,其实非常专横,她要瑞梅无时无刻不侍奉左右。在王府里,奴隶们一年有一次探亲假,还有一天接见家属日。可是,大福晋从不允许她回家探望父母,接见家属日也把时间控制在几个时辰,她只能匆匆地看一眼父亲母亲,把积攒的一点钱交给他们,就得立刻返回大福晋的身边去。她失去了自由。于是,每次看到瑞兰出府回家,每次听到前来的父母描述瑞兰常常回家与家人团聚,每次听奴隶们讲瑞兰常常出府为三福晋采买,她就嫉妒得要死。
又到了采雏蘑的季节,府里干粗活的奴隶被挑了出来。大福晋手下今年去的是负责烧暖炉的奴隶,三福晋屋里却派不出人,因为她那边烧暖炉的奴隶去年采蘑时被野兽吃了。
“不是有瑞兰吗?听说她经常外出。”瑞梅终于逮到时机。
“她只是一个织补丫头,能做什么。”大福晋摇摇头。
“别看她是织补丫头,神通可大了去了,平日里经常出府替三福晋采买,名上是采买,实际上是到三福晋娘家通风报信,府里的事都是她传出去的。据说,王爷在别苑做花园设计时,她是专门的信使,替三福晋和王爷之间来回传话,干扰王爷做设计。”瑞梅极尽编排。
大福晋微微眯眯眼,对于瑞梅的话,她一听便知真假虚实,可是,三福晋是她的心中刺儿,动动她的奴隶,也算是削一削她的锐气。
“嗯,你去通知吧,叫瑞兰跟着采蘑队上山。”
瑞梅心花怒放,兴高采烈跑到附院三福晋那去下发命令。看着那主奴二人束手无措的神情,别提有多得意了。
瑞兰带好背囊,临出门时,三福晋眼泪婆娑:“一定要回来哦,一定要回来!”
瑞兰也哽噎不成声。
不知是该说事与愿违,还是说天遂人愿。偏偏瑞兰毫发无损地回来了。
这一次出山算是捡回了命,可是,没隔几天,府里采蘑队又要进山了。大福晋那边自然是盯着不放,尤其是瑞梅,不等福晋吩咐,早就跑去门房查点采蘑队人员,见瑞兰不在,气急败坏地冲到附院,尖着嗓子叫道:“瑞兰,你敢违抗大福晋的命令,活腻歪了?”
三福晋叹口气:“还以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逃过去呢。”
“瑞梅盯着呢。”瑞兰整理背囊。
原本,三福晋对她说:“今天你别出去,别让人看见你,一个奴隶,没人注意,你就偷偷地躲起来,不要去采蘑菇了。等采蘑队走了,有人问起,我自会替你担着。”于是,瑞兰一直躲在三福晋的房里,没露面,眼看着采蘑队就要出发了,瑞梅那鬼魅一样的叫声像一把利箭,不可阻挡地穿过每个窗棂,传到所有人的耳朵里。
“大福晋是狠了心不放过咱们主仆了,你凡事小心,采不到蘑菇没关系,安全要紧。”三福晋叮嘱瑞兰。
瑞兰只好横下心,跟上了采蘑队伍。
这原始森林,浓荫蔽日,平日里林中潮湿异常,加上前夜下了点雨,林中湿气更浓了,透过斑斑阳光能看到雨线漱漱而下,地上便滑了起来。采蘑的奴隶们跌跌撞撞的,不时滑倒滚几滚。瑞兰虽然为奴,可自小却没像其他奴隶那样,为了劳作方便,放开了脚,她缠过足,那只有半尺长,脚背弓起的小脚自然难以掌握平衡。踩在湿滑的石头上,哪里站得稳,没来得晃几晃便摔倒在混着泥土的落叶层了,就着斜坡,骨碌碌,滚了下去。沿途被树干挡来挡去,碰得身上立时青一片紫一片的。瑞兰头发晕,她觉得自己就快死了,索性闭上眼,听天由命。
终于,她滚进一个沟坎,不再滚了。
她急忙睁开眼,这一看不禁万念俱灰,她悲哀地想:还不如死了呢。衣襟刮破了好几处,浑身泥草,这到不打紧,要命的是那双脚。鞋子早不知道哪去了,缠脚布开了,一路拖着,混着湿泥草沫,肮脏不堪,露出了那畸形的丑露的白白的小脚。这还了得,在她成长的世界里,在她的人生观里,女人的脚自裹起来,除了母亲、姐妹,在任何人面前都不可以暴露。父亲兄弟都不可以。嫁人后,只有丈夫可以看到。一旦被除丈夫以外的男人看到,便视为失节,虽然不及失身严重,这个女人也会被打上不检典、没规矩、没教养、粗俗、下等的烙印了。况且,主人们在选择陪伴奴隶时也格外看重这一点。没裹过脚的女奴只配干粗活,是没资格出入主人房间,留在主人身边的。
她想:肯定不会有人救自己了,暴露小脚的丑事也会迅速传遍整个王府。三福晋是不会再留自己在身边了。因为这样的小事,自己的命运何去何从,无从知晓。这便是奴隶的命。奴隶的命是渺小到随时可以消失的。
她于是把眼一闭,头重重地摔在地上,就让这莽莽丛林做自己的葬身之地吧。
“还活着,喂,醒醒,醒醒。””瑞兰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感觉头被人摇晃着。她把眼睛闭得更紧了,屏住呼吸,装死。
“哦,看样子没什么事,起来。”说着,男人搭起了她的一条胳膊。
“不要救我,让我死吧。”瑞兰甩开他的手,一骨碌,转过身,背对着男人,紧紧地捂住了脸。她不敢看这个男人是谁。
“又没摔坏,眼没瞎、腿没残,脚……”瑞兰察觉到,他的眼光注视着自己的脚,立刻蜷了起来,把脚藏在身下。
只听咔嚓一声,男人从衣襟上撕下一块布,又分成两块,把瑞兰的脚扯过来,严严实实地包了。
“好了,可以了,起来吧。”
瑞兰还是不肯动。
男人弓身把瑞兰拉起来,一转身,搭在背上,踉踉跄跄地向坡上走。
“为什么要救我,让我死吧。我还有什么脸见人?三福晋肯定不会留我了。”瑞兰抱怨着。
男人不说话,喘息粗重,瑞兰趴在他有背上能感觉到气流带来的震动。也不再说话了,把头埋在男人背上,不敢抬起来,她觉得树叶都在嘲笑她。
“她摔昏了,我送她回去。”男人向采蘑队喊了一句。从他声音的高度猜测,采蘑队的人已经走远了。谁也没有发现瑞兰摔下去的事,也许有人知道,谁也没放在心上。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危险,知道瑞兰并不至于死掉。
“荣柜,你可愿意娶瑞兰为妻?”三福晋坐在炕沿上,面对着跪在地上的一男一女。原来救瑞兰的是为王爷护理马匹的奴隶荣柜。瑞兰见过他几次。荣柜脸膛黑红,身材槐梧。浓眉大眼的,似乎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他是阖府上下公认的驯马能手。他善长养马驯马。瑞兰对他的印象还算不错。心里嘭嘭乱跳,脸红到了脖子,烫得像发着高烧。
“谢三福晋。”荣柜没有拒绝。说实在的,奴隶是没有资格拒绝主人的任何命令的。何况,荣柜也乐于接受瑞兰。对于一个奴隶来说,能娶上老婆是莫大的幸运啊。
就这样,瑞兰暴露小脚的事,只有他们三人知道。三福晋仍然把她留在身边;并以摔伤行动不便为由,再也没有派她去采蘑。
此时,瑞兰站在黑黝黝的森林边上,自言自语地念道:“一切都是天意,注定这里是我的葬身之所。”摸了摸肚子,又告诉自己:“不,我不能死,我要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