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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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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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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弓》连载

第一十三章 阿珍

从此以后,黑狗子就有了一件无比珍贵的宝贝,半拉近视眼镜片。爷娘告诉他,那是他的生父母留给他的,他们都是队伍上的人。有一天,胜利了,他们会来找他。黑狗子就盼啊,盼啊,他希望自己快些长大,到那时候,他就能见到生父母,了解他们光辉战斗的历史,听他们讲述英雄的传奇。可是,黑狗子长大了,生父母没来,革命胜利了,生父母没来,再后来,黑狗子将要成家了,要做一个女人的男人了,生父母还是没来。这个时候,黑狗子终于明白,他不属于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他是属于老沈庄的,他永远都姓沈,随养父的姓。他不会改变了。

黑狗子要做男人了。一天晚上,吃了晚饭,养父把黑狗子叫到跟前,儿呀,你也是个二十出头的汉子了,俗话说的,女大当嫁,男大当婚。咱家的情况呢,你也清楚,想娶个大户人家的黄花闺女,咱也娶不起,你看庄西头的寡妇咋样,虽说是个寡妇,岁数大你个六、七岁,但女人大知道疼男人呀,就是拖着俩儿子是个麻烦,恐怕要拖累你。黑狗子说,爷,只要人家不嫌弃俺,你说咋着就咋着,俺听你的。没请一桌客,没做一件新衣,鞭炮也没有放一挂,没有任何的仪式,黑狗子就做了寡妇的男人,从此,寡妇再也不是寡妇。

黑子做了寡妇的男人,白天在寡妇的田里干活,晚上在寡妇的床上睡觉。寡妇的两个儿子,就叫黑狗子“俺叔”。黑狗子发现,这俩儿子对自己充满了敌意,他们对黑狗子满眼的猜忌,怀疑,否定,好像黑狗子过来不是给他们当爷,而是一个盗贼,要抢走他们的老娘,占据他们的家,要把他们俩当狼崽子赶跑一样。黑狗子不放在心上。当初养父母养了自己二十年,为啥在生活那样艰苦的时候接下这个负担?还不是做人的良心!我对养父母的爱无以回报,如果说要回报的话,就把养父母给我的那分爱心,转赠给身边能帮助到的人吧。

黑狗子和女人一起,种田,养猪,养羊,苦心经营这个四口小家。不管旱涝,自家的田里总比别人家的田里收得多,身上总穿得比别人家暖,吃得比别人家好。养的那头老母猪,是黑狗子开的小钱庄,一年两窝半的小猪崽,每窝都生它十几、二十个,一两个月养下来,就可以到集市上出售。看到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小猪崽,哇哇叫着被农户买走,喂它个一年半载就会长成膘肥体壮的大肥猪,黑狗子就会打心眼里高兴。 羊圈里养着的三、五只羊,待田里的活闲下来,黑狗子就会赶着它们,到澥河湾的浅草滩去放牧。到了秋天,每只羊都肥嘟嘟的,三、五只就变成了七、八只。一年下来,猪、羊的收入,就比得过田地两年的收成。攥着满是汗味的辛苦钱,黑狗子觉得日子有奔头。三、五年的积累,黑狗子在村子中间的那块高地上,给两个儿子每人建了两间草房。那是老沈庄最大的房子,每个房子有两个大窗,让沈庄人好一番羡慕。没多久,家里有闺女养大的,就托媒传话,要把闺女嫁过去。两年功夫,两个儿子都娶了亲,成了家。黑狗子长长地叹了口气,我这个当后爷的,已经尽力了。

算是上天有眼吧,黑狗子在连续娶了两房儿媳妇后,他的曾经是寡妇的女人,给他也生了个儿子,取名狗蛋。这个时候,老沈庄再也没人对着女人以寡妇相称,她的名字从黑狗子家的,又变成了狗蛋娘。树大了分杈,儿大了分家。黑狗子把圈里的猪、羊分给两个大儿,粮食也按人头分给了他们,家里所剩不多的油盐钱,也都分了。黑狗子鼓励他们好好过日子,有困难,有想不开的心里事,尽管来找叔,找娘。

黑狗子这个时候不再去想自己的生父母,他们来与不来,已经无所谓了。他不再有什么牵挂。但是他却时常牵挂他的养父母。他们年纪大了,行动迟缓,手脚不灵,不管是做田里的活还是家里的事,多不如前。黑狗子就抽空去帮着干些。果子、糖啥的,从来没让老两口缺过。一直到两位老人寿终正寝,黑狗子披麻戴孝,送他们下地。

黑狗子忽然觉得,日了过得好快,这才一转眼功夫,狗蛋都已八、九岁,学着当年的自己,开始调皮捣蛋了。可是,狗蛋的童年比自己幸福,因为心里没有遗憾。他至少知道自己的亲爷亲娘是谁,可是黑狗子,他不知道。黑狗子虽然不知道生父母是谁,但黑狗子的童年依然幸福。

你不能想象的是,当年那个骂黑狗子是野种,并和黑狗子在沼泽地里打得一身泥水的,就是二大爷。二大爷告诉我,长大后,他和黑狗子还是生死的交情。有一年他们相约着去澥河里摸鱼,摸到龙沟处,二大爷脚底下一滑,就没了进去,是黑狗子一个猛子扎下去,硬生生把二大爷从死神那里给拽上来。黑狗子,仁义。

二大爷这样默默不语的人,心里都有着无限的心事,谁会没有心事呢。我就是一个有着心事的人。也许这样的心事,不是我那个年纪的孩子该有的,可是,心事,还是春雾一样不知不觉间弥漫在我的心头。无法摆脱。

我想说的是那个手帕。

那个手帕是阿珍的。

是一方蓝色的手帕,像一面小小的旗帜,在五月的风里招摇。那么轻轻摇动着,摇得我心旌荡漾。我无法摆脱它的吸引,我每天都会去看那面旗帜,看它有没有升起。如果看到它的升起,我便会内心安宁,如果看不到它在风中招摇,我会郁闷,会猜想,它收藏在什么地方,阿珍的衣兜,或者是在她的手心,在她的嘴角,还是鼻翼。我会在猜想中惴惴不安。我想,我是爱上这面旗帜了。一定。看着这面蓝旗的升起与落下,是我八岁的青春里最重要的仪式。

我经常躲到柴草垛后面去,看阿珍和大圆她们在仓库前的那片空地上活动,看阿珍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仓库前的太阳底下看一本厚厚的书。在她们跟着社员们去下地干活的时候,我是不去的。太热,或者太累,我不喜欢田野里的农活。我只是喜欢那里的风景。田野里的美景,都是社员同志们一点一点用汗水给浇灌出来的。特别不容易。我的眼里是能看到风景的,但种田的人,看不到,他们能看到的,只有汗水。

大圆和阿珍,还有小李,也隔三差五地搭配着打羽毛球,时不时地也学着乡下人那样踢毽子。小李是个瘦身材,并不高。他自己住在西间。瘦高个的阿珍和胖乎乎的大圆住在东间。两间土屋相邻的那道土墙,原先是有一道门的,现在堵上了。堵上以后,我就替两个女知青感到安全了,更准确地讲,是我的心里感到安全了。你想啊,一男两女,混在一起,那是多么、多么地危险。

如果那个危险真的发生,那么,我心里那个神圣的,晶莹剔透的东西,也同时碎了。那堵墙为我挡去了一种危险,而另一危险,却在不知不觉中悄然靠近。这个危险便是——建新。我发现,他一定是爱上了阿珍,而阿珍,也似乎没有拒绝的意思。

这怎么可以!

但的确是。他们在一起吃饭,喝酒,有时还一起唱歌。尽管建新的歌唱得一点都不好听。可阿珍还是笑,那笑在我看来,就是认可,就是赞同,就是鼓励。

这怎么可以!

阿珍作为一个女人,我想我是喜欢上她了,不,是爱上她了,我比建新要更爱她。建新爱上她,可能就是缺少一个女人,一个老婆。而我不是,我缺少一个神,一个女神,我认为阿珍就是。她是我的女神。我要把她放在我心灵的祭台上,我要给她烧香,我要供着她,让她成为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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