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没有风,没有一点声音,整座山脉死一般寂静,整个世界死一般寂静。雪花仿佛终于意识到什么,开始变得优雅从容,悄无声息地飘落下来,比先前腼腆矜持了许多。雪小了,近处朦朦胧胧显现出山的影子,但天空依然阴沉沉的,虽然时近中午,还是看不到太阳的影子,哪怕是若隐若现的影子。望着天空依旧不断飘落的雪花,秦天愈发忧心忡忡。此刻,他真希望有狼或什么动物突然从什么地方钻出来,凄厉地长嗥几声,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丝生气;或者有只土拨鼠鬼头鬼脑地探探头也好。可是,仿佛所有生命都被茫茫大雪覆盖了,所有声音都被厚重的雪幕屏蔽了,所有生气都被飘忽的雪花吸附了,只把死一般的孤寂丢给他让他独享。
他随即又被这愚蠢可笑的念头逗乐了。现在土拨鼠还在冬眠,不可能为了让他得到一丝可怜的慰藉而苏醒的——人在某种极端状态下,大脑的反应竟如此迟钝,活脱脱就是一只冬眠的土拨鼠啊。
吃过方便面,秦天身上逐渐暖和起来。门窗被棉帘子堵着,即使白天,熄了灯依然一片黑暗。这黑暗像是无边的黑洞,妄图吞噬掉整个世界,孤寂感就被更加强烈地突显出来。他不敢摘掉棉帘子,似乎一摘掉棉帘子,就会失去最后一道抵御危险的屏障;甚至不敢将棉帘子拉开一条缝,似乎窗外随时都潜伏着一群凶猛的野兽,专等他一拉开就会破窗而入。因此,他又将吹熄的蜡烛重新点燃。这死一般的孤寂,让他又一次体验了那种无法排遣的无助与茫然。
就这样无所事事地熬过好大一阵功夫,秦天觉得再不能这样干等下去了。所带的食物有限,经不起这样无谓的消耗,连信心也被焦灼一点点蚕食殆尽了。再这样延宕下去,不是坐以待毙吗?他想出去看看有没有启程的可能。如果现在启程,到了晚上能不能到达山下。
他推门出去,雪依然零零星星飘落着,好像已经接近尾声,能隐隐约约望见远山朦胧的影子了。思忖良久,还是无奈地摇了摇头。现在爬山可不比上山的时候,这么厚的雪能走得动吗?可能还没等跋涉到中堂鄂博,天就黑了。到了那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不得被活活冻死呀。如果迷了路,再转到大山深处必死无疑。何况雪还在飘落,说不定一会儿又会以更加无法预测的强度、更加不可思议的震撼方式袭来。他真是领教了大自然无可匹敌的强大力量和它不可忤逆的淫威了。思来想去,秦天还是悻悻地回了羊房子。
直到傍晚,雪花才恋恋不舍地完全停止了飘落,莽莽苍苍的群山终于露出了它本来的轮廓。秦天无心欣赏这雪后的景色——说实话也无特别欣赏之处,视野里皆是一片惨白。落雪虽然停了,但眼前依然是一片迷蒙,天空与群山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晰。
又一个孤寂的夜晚来临,羊房子里仅有的三根蜡烛已经燃了两根,剩下一根秦天不敢燃了,留着以备不时之用。他去房子外面的墙根刨开雪堆,往炕洞里加了几锹散羊粪,赶紧抖抖索索回到羊房子。此时,羊房子里只剩了没盖严盖子的火炉子发出的光亮能给他壮胆。秦天把火炉子烧旺,然后围了两床棉被蜷缩在墙角,似乎只有墙角才能给他足够的安全感。不多时,秦天便觉得浑身发冷,猜想一定是感冒了,赶紧吃了感冒药,又喝了一肚子热水。真是命不该绝,他庆幸自己即使准备了此残生,也习惯性地始终没有将“干粮包”丢弃,才不至于临阵束手无策。
吃了感冒药没一会儿,秦天就觉得有些迷糊。迷糊间,他又回到少年时期……秦天背着书包,踽踽独行于放学路上。秦天已经习惯了独自一人上学、放学。连三姐都不愿同他一路相跟,常常抱怨担心沾上他的“杂种”气。久而久之,反倒觉得这样更自在,起码能躲开那几个家伙的欺负。
没注意什么时候,天空突然喧闹起来,大团大团黑云像一群相互追逐撕咬的野狗,一路打闹着向这边翻滚过来。秦天忧心地望了望那一大片不可一世的黑云,连忙加快了脚步。
突然从路边的柠荆儿林野狗般窜出吴斌、吴哉几人,不由分说来回推搡他,又将他按倒在地,逼着他亲口承认自己是杂种。吴斌在嬉笑着挑逗秦天的同时,已经将他仰面朝天骑在身下。随即掏出鸡鸡,将一泡热尿劈头盖脸向他的嘴巴、眉眼浇去……
秦天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一下搞懵了。咸涩又略带臊气的尿水冲到眼睛里、嘴巴里,呛得秦天差点儿背过气去。吴斌、吴哉几人一哄而散,秦天好不容易才缓过那口气,紧接着又猛烈咳嗽起来。他无助地哭嚎着,趴在地上半天没起来。不一会,雨点子“噼里啪啦”砸下来。此时的秦天已经顾不了许多,本能地爬起来哭嚎着往回跑。可还没跑出半里路,山路已经湿滑得难以行走了。
远处传来“隆隆”的雷声,秦天早被吓得魂不附体了。前面离路不太远的半山坡的小平台上,有被秦家弃用的祖庙。秦天下意识地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向祖庙爬去。祖庙虽已破败不堪,但起码能遮避一下风雨,给人一些心理上的安全感……
与其说是祖庙,还不如说就剩半个破圐圙:庙的前墙早已坍塌成一堆破砖烂瓦,半边屋顶的笆子像是破草帽的边沿,在狂风暴雨中吓得发抖似的上下呼扇。秦天一个人孤零零地缩在墙角,恨不得把自己缩成蚂蚁挤进墙缝。就在秦天惊魂甫定,气还没喘匀的时候,一道耀眼刺目的闪电,瞬间撕裂晦暗的云层;紧接着,半空里“嘎啦啦”一声炸雷在头顶爆响……这一切来得如此迅疾,秦天大叫一声,裤裆里一股热流从两腿间“汩汩”而出,头皮一炸,似乎有什么东西忽忽悠悠从头顶抽离……
2
大雪从半夜开始下起,一忽儿松,一忽儿紧,一忽儿停,一忽儿又慢慢悠悠地随风漫天飞舞,像是老天爷喝醉了酒任性地发着酒疯,一直飘落到第二天中午才偃旗息鼓。因为一直记挂着秦天,索秀云晚上哪能睡踏实。虽然知道秦天晚上是绝无可能回来的,却老觉得耳边有脚步声“咚咚”响起。索秀云觉得好笑,强玉龙也从没让她如此牵肠挂肚过,即使十天半月见不到他的鬼影子。如今却对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男人如此记挂,真是活见鬼了。
看着依然没放晴的天气,索秀云心情一阵紧似一阵地忧心忡忡起来。这样的天气强玉龙是断然不会回来的,平时好天气,他都得喝得眉胖眼肿才能回来,现在这样的天气赶回来,才是活见鬼了。
可山里那个人呢?真是要命!是不是生病了?如果真的生了病该怎么办?会不会出什么意外?愈是这样想,她的心情就愈加沉重。她不敢想象,无边无际的崇山峻岭,铺天盖地的漫天大雪,秦天孤零零一个人……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啊。
索秀云认识秦天,是在两年半前那个深秋的下午。强玉龙送女儿到乡里坐车去往市里上学,只留她一个人在玉石梁的夏秋场放羊。已经下山四五天了,依然不见强玉龙的鬼影子。不过,这样的日子于她来说早已习以为常。别说四五天,十天半月等不到他进山来照应一下也是常有的事。她有时候也免不了抱怨,强玉龙就会找出各种理由搪塞,“我一直呆在山里,怎么做导游啊?”
“你一个撵羊的牧民,做什么导游啊?不务正业。”
强玉龙振振有词,“知道什么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吗?我做导游是为了尽可能多地接触老板,因为我的‘猎物’就在他们之间。只要我‘猎’中一个,就顶如我们放羊收入几十倍、几百倍。”
“哼,整天就想着天上掉馅饼,就不怕馅饼砸破脑袋?”
强玉龙坏坏地笑了,“孤陋寡闻了吧?是啊,怪我,没给你讲过‘姜太公钓鱼’的故事。”……
那天下午,强玉龙回来的时候领回一个人,两人各骑一匹马,马鞍前后驮着采购的米面蔬菜,当然少不了烧酒。强玉龙将她介绍给客人的时候,索秀云从客人略显讶异的表情中,捕捉到了一丝微妙的心理变化。不过,那神情也只是一闪即逝。随即,客人便恢复了常态,大大方方向她伸出手。索秀云愣了一下,出于礼貌,才腼腆地伸出双手,下意识地弯腰前倾,轻轻握了一下客人的手。
说实话,对于握手的礼节,索秀云还不太适应。活了三十多岁,满打满算在城里呆了不过两年功夫。爸妈接她到城里读书,她连一年都没读下来,就因为与姥姥赌气回了草原;等女儿上三年级,他们在爸妈力劝下,将羊群和草场转包出去,举家搬到爸妈身边。说实话,索秀云起初并不情愿到城里,这件事让她纠结了好长时间。直到临近开学,索秀云思前想后,才下了最后的决心。那时姥姥卧病在床已久,不但认不出小云,甚至常常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可在偶尔清醒的时候,还念念不忘外孙女小云,并喊着请求小云原谅她。可见姥姥对自己曾经伤害小云的行为多么后悔,多么自责。因此,索秀云也想借此机会好好伺候伺候病中的姥姥,以弥补自己对姥姥的歉疚之情。后来由于强玉龙的缘故,他们在城里仅仅呆了一年有余就返回了草原。此后的日子,除了偶尔回市里看望爸妈和读书的女儿,很少走出草原。离开草原会让她时时感受到无来由的惶恐与虚空;而无边的草原不但给了她自由的空间,也给了她踏实、恬静的安全感。在辽阔的草原上,她可以挥洒舞姿自由自在地舞蹈而不用顾忌任何异样的目光;她可以放开歌喉尽情歌唱而不必半推半就忸怩作态。一切都是随性的,洒脱的。尤其是脸上这块胎记,她不必为它在人面前时时遮遮掩掩,局促不安。
正是因为索秀云很少离开草原,所以对城市里的许多礼节都感到难以适应,有时甚至本能地采取抗拒的态度。
寒暄过后,强玉龙吩咐索秀云打炒面茶,他去撵羊、圈羊,一会儿要杀羊招待客人。秦天一听强玉龙要杀羊,连忙阻止。强玉龙笑着说:“秦老板,你们汉民不是有句话嘛,‘走胡地,随胡礼’,你现在可是到了真正的‘胡地’了,怎么能不随‘胡礼’呢?”
秦天略显尴尬地笑了笑,“强老板对汉族文化很了解啊,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强玉龙撵羊去了,羊房子里只留下秦天和索秀云。索秀云喜欢离群索居,不太喜欢与人相处,能躲则躲。现在和一个素昧平生的汉民单独相处,更让她感到难言的不自在。她当然明白,这一切皆因脸上这块胎记。自从那次被同学欺负,心里就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打那时起,阿妈为了减轻她的心理压力,给她梳头时特意留了长长的刘海,让浓浓的黑发与这块黑色胎记浑为一体,以达到鱼目混珠的效果。她知道这是自欺欺人,即使刘海留得再密,也难以遮盖这么明显的一块“标记”。尽管如此,她还是尽可能让刘海浓密一些,那样起码能给自己一些心理上的慰藉。后来,因为刘海留得过于浓密又会影响视线,她就把头发往左边偏梳过去遮盖住左眼。如此一来,倒显现出一种别样的独特韵味来。
秦天还是第一次与藏族女性接触,因顾忌少数民族的习俗,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搭话;而索秀云很少与陌生的男人单独相处,尤其是一位汉民,更不知道该如何交流,只是闷着头打炒面茶,偶尔不由自主地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瞄一眼客人。也许是秦天也感觉出了羊房子里不自在的氛围,于是没话找话地对索秀云说:“我去帮强老板赶羊去吧,顺便欣赏欣赏草原的风景。”说着貌似随意地向门口走去。
索秀云赶紧冲秦天的背影喊:“我正给老板打炒面茶呢。”这时,秦天已经跨出门,只丢给索秀云一句话:“我回来喝,谢谢。”
秦天明显的失态,让索秀云既好笑又伤感。看秦天入时的穿着打扮,翩翩的风度,以及修养得体的举手投足,足可以看出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啊,竟然被自己这副尊容吓成这个样子,足见自己的形象有多么恐怖、多么令人厌恶啊。她下意识地摸了摸那块令人生厌的胎记,怅然若失。不过,那种情绪一掠而过,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又释然了,望着秦天渐渐远去的背影喃喃自语:“哼,什么强老板,不就是个撵羊的牧民嘛,除了给羊当,还给谁当呢。”
3
秦天从噩梦中惊醒,高烧已经差不多退下去了,可脑袋依然昏昏沉沉。炉子里的火不知什么时候塌下去了,羊房子里的温度降低了很多。他挣扎着疲乏的身体爬起来,往炉子里添了几块羊砖,复又钻进被窝,昏昏沉沉地睡去……
那次秦天——他们的生儿被父亲秦玉海从破庙里背回来时,抖得像筛糠,身上滚烫得如火炭一般。父亲请医生给生儿诊治,打了退烧针,又服用了退烧药,体温渐渐退下去了,但神智依然迷迷糊糊。一家人战战兢兢守着昏迷不醒的秦天,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秦天是被母亲生在山药窖里的,起名窖生,平时一家人亲昵地叫他“生儿”。如果当初阚兰英再狠狠心,这个世上就不会存在秦天这个人了,也不会发生后来一系列离奇曲折的事了。秦天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几次被妈妈想尽各种办法打胎。那时,阚兰英清楚地知道,她怀的是吴毓秀的种。她也十分清楚,孩子出生以后,她一定会面对村里人的指指戳戳甚至各种羞辱。前两年文化大革命闹得最凶的时候,那些被打成“流氓”的女人,脖子上挂着破鞋被批斗,被游街示众,她可不想某一天步她们的后尘。
也是秦天命不该绝,阚兰英几次折磨自己的肚子,可那个胎儿就是死死地赖在子宫里不肯出来。后来,月份大了,弄得阚兰英也很无奈,只能等生出来再做处理——那个年代,好多无辜的女孩成了农村根深蒂固的“传宗接代”观念的牺牲品。它们或被送人抚养,或被活生生丢弃荒野,或被残忍地溺死在尿盆。就在阚兰英流着泪,下狠心准备将那个小小的生命掐死在山药窖里的时候,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这个小生命的两腿之间,一下便瘫软下来。那一刻,阚兰英内心异常复杂,这些年的林林总总一齐涌上心头,让她的心一阵痛楚。转念一想,复又喜极而泣,她盼了儿子多少年都没盼来,如今却以这样的意外方式得到了,这分明是老天爷赐给她最好的礼物呀。如果她坚称这个孩子是秦玉海的种,别人又能怎么样?从此以后,她就不用再看公婆的脸色了……即便知道是吴毓秀的种而遭受游街的羞辱又怎么样?这半辈子她所受的羞辱还少吗?虱子多了不咬人,饥荒多了不愁人。如今被羞辱得麻木了,也不在乎被多羞辱一次两次了……
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生儿的意识才忽忽悠悠回到身上。苏醒后的生儿口渴得厉害。当他用微弱的声音要水喝时,一家人才喜出望外,一个劲儿念“阿弥陀佛”,赶紧给秦天张罗着饮水、喂饭。可是,苏醒过来的秦天迷迷瞪瞪,一付魂不守舍的样子。他觉得浑身瘫软无力,脑袋昏昏沉沉,里面似乎住进了东西,“嘤嘤嗡嗡”地低语。起先,他以为是家里钻进了小动物,吵得心里烦乱不已,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秦天叫大和妈帮着寻找并驱赶出去。大和妈面面相觑,家里哪有什么动物呀,更没听到有什么声音响动呀。可秦天烦乱地哭泣,一口咬定就是有东西在他耳朵里窃窃私语。在反复确认找不到秦天说的动物之后,一家人便认定他是被烧糊涂了,只能慢慢安抚秦天的情绪,祈祷他能早点恢复正常。
随着身体一天天康复,一家人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只是他们发现,秦天的性情变得越来越古怪,常常沉默寡言,喜怒无常。有时咕咕哝哝自言自语,像是跟什么人对话。喊他,又愣眉怔眼,像刚刚醒悟的样子。虽然他们疑疑惑惑,却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疗治,只能眼睁睁看着秦天就这样古怪下去。而秦天呢?从烦躁不已到渐渐适应“三个人”的和平共处,用了差不多两年时间。在这个磨合过程中,秦天的心智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成熟起来,另外两个声音也逐渐在脑子里定了型。后来他得出一个结论,之所以脑子里住进两个人,就是因为他同别人不同,他是个“杂种”,他是大和妈,还有吴毓秀三个人合伙制造出来的。因此他固执地认定,他和那两个无端生出来的“人”,来自三个人的遗传,自然龃龉不断,难以和谐相处。
初中毕业前夕,为了方便区分各自的特点,秦天想当然地给那个霸道的“人”起名为“霪”,他认为那是遗传自吴毓秀的细胞;而把那个畏怯而窝囊的“人”叫做“茕”,这自然是来自于大的细胞;而他这个本体就是遗传自母亲。因为意外地有了两个同他对话的“人”,秦天愈发地离群索居起来。自此,越发变得沉默寡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