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蓑衣客的头像

蓑衣客

网站用户

小说
202501/25
分享
《故乡》连载

第二十章 蜕变

初二以后,我开始谨言慎行,奋发图强,刻苦读书,学习成绩也迅速提高。期中考试,我在班级的名次也排到了前面,很多人都开始对我刮目相看。

这一段时间,我认识了好友雁孤行。

雁孤行为人低调,不善言辞,在班里面籍籍无名。他个头和我差不多高,赭色的方脸上,有种久违的沧桑感,好像是经历浮世三千而沉淀下来的印记。

他的学习在班里面算是中等偏上一点,表面上看着默默无闻,但熟悉后才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内心很有想法的人,有着坚定的信念,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雁孤行也是贫苦出身,家里有一个小他四五岁的兄弟,还有一位年过古稀的裹脚老祖母。老人虽然已白发苍苍,但精神饱满,身体健朗,为人亲切随和,善良大方。老人平时除了给家里做饭之外,还干点力所能及的杂活。

我每次去他家,老人都给我们做好吃的饭菜,她是我见过最好的老人之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雁孤行父母是老实勤奋的农民,他们用结满老茧的双手,不分寒暑地在这片黄土地上努力劳动,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属于这个家庭的幸福。他们只有不辞劳苦,起早贪黑地辛勤耕种,才能让家里的每个人都能吃顿饱饭,才能让他们的儿子安心上学。他们和天下所有生活在这片黄土地上的父母一样,只管耕耘,不问收获,他们平凡而又伟大。

我和雁孤行在一起交流最多的是学习,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阅读。这让我们的友谊日益加深,后来,我们为了节省时间,就在一起合伙做饭,基本上一人一天轮流做。我做饭的时候,他留在教室学习,到饭快熟了才来宿舍吃饭,吃完饭我们一起去教室,反之亦然。

初二,我们还没有搬进学校的集体宿舍,依然住在谭河街道的村民家里。

雁孤行在街道入口处一家做煤炭生意的人家里住,他的女儿叫冬梅,被分到了我们班复读。我当时也已经搬离了那个废弃的牲畜市场那边。那里虽然环境优雅安静,但距离学校实在太远,随着课程逐渐增加,时间也越来越紧张,为了给自己多争取一点学习时间,我搬到了距离学校近一点的地方。

新房东家在甜河边的一片白杨树林上面,他家经营着一个轧棉机小作坊,每次逢集,他们从早到晚都在作坊里忙活。我的宿舍在他家大门右上角的一个高台子上面,宿舍里面住着五个人,床是一张大通铺土炕,有初一的学生,也有初二的学生。宿舍在他家院子外面,所以雁孤行可以经常来我这里。

一般情况下我们都是一星期回一次家,星期六中午一放学,大家就冲出学校大门直奔宿舍,拿好换洗衣服和书包,骑上自行车朝家的方向飞奔。有些女生不会骑自行车,要么就是回家的山路非常陡峭,不好骑车,她们就步行回家,男生基本上都骑自行车回家。

我的自行车是一辆半新不旧的黑色高梁直杆自行车,也是家里唯一的自行车,俗称二八大杠,轮胎已经磨得很光滑,刹车有时也不灵活。

我一星期的生活费是五元钱,这应该算是比较高的,其他同学一星期的生活费大多都是三元左右。其中一大半钱都要用来买煤油,剩下的钱买点学习用品或零食。当时我们很少到街道的菜铺子里面买菜,就吃从家里带来的土豆,面粉,面条和白菜。所以剩下的两三元钱到周末还在兜里面装着。

我基本上两星期回一趟家,回去一次就多带点东西,至少够吃半个月时间。周末的宿舍,其他人都回家了,雁孤行晚上经常会来我宿舍住下,他家离学校很近,他回去拿点东西很快就返回来了。

每到周末,宿舍就完全属于我一个人了,没人打扰,我可以安安静静地看书。

当时我们都是去街道的一个小书店里面借书看,那个书店在木器厂隔壁,书店是一对年轻夫妻在经营。除了卖书租书,他们还卖一些唱片、录音机、复读机之类的电子产品,他们是谭河街道本地人。他们还在县城开了好几家电器分店,生意都做得不错。

借一本书的押金是十元钱,一天是一毛钱或者两毛钱佣金,旧书一天一毛钱,新书一天两毛钱,我一般周六借过来,周一还回去。有时候看得入了迷,饭都忘记吃了,从早到晚一直看,晚上吃点饭又通宵达旦地看,一部中篇小说,不到一天就看完了。

当时很喜欢看小说,比如《海底两万里》、《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三个火枪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林家铺子》、《四世同堂》、《西游记》、《水浒传》等等。每次借回来,都是我和雁孤行两个人一起看,看完马上还回去,然后再借一本,我每星期剩余的生活费,差不多都用来借书看了。

我开始大量阅读小说主要是在初二的时候,因为初二的学习任务还不十分紧张,我也不像初一那样迷茫无助,彷徨失措。我和雁孤行的话题越来越多,关系越来越密切。除了讨论学习,也讨论小说里面的人物和情节,以及小说带给我们的启迪,这一阶段,我们的价值观逐渐变得成熟稳定。我们的友谊也日趋加深,我们有太多相似的地方,日益见长的学习能力,对小说执着的热爱,或许,这就是“近朱者赤”。

到了初三,我们全部搬到了学校的集体宿舍。

有一个周末,我和雁孤行两人都没有回家。当时留校的还有隔壁班的一个复读生,大家都叫他大帅。

初二的时候,大帅被分到了隔壁一班,我们是二班,二班的教室在中间,一班和三班的教室在两头。

大帅是我们班主任文泰的堂侄。他们班的教室后门和我们班的教室前门挨在一起,早晚读时间,他经常在教室后门读书,课间休息也会时不时跑到教室后门那里来玩,一来二去,我们就成了朋友。

那一段时间,我、雁孤行、蔡斌、大帅、建文还有元孔六个人关系比较密切,经常在一起谈天说地,畅聊人生。

初三毕业前夕,他们来过我家好几次,晚饭后我们喜欢到田野散步。走在逐渐暗淡的大地,看着山梁上慢慢升起的残月,呼吸着新鲜自由的空气。我们几个都很健谈,各自的心里也都装着一些小心事,藏着一些小秘密。晚风吹过田野,有丝丝凉意袭来。虽然我们只是空谈义理,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嫌疑,但还是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总感觉壮志凌云,我们日后必将成为擎天之柱,栋梁之才。

就在我、雁孤行以及大帅三个人做饭的时候,我们宿舍另外两个学生已经返回学校,时间是星期天下午两点左右。

他们两个是亲兄弟,并且是双胞胎,老大叫李全风,老二叫李全明。他们来到宿舍,看见我们在做饭,就打开他们的煤油炉子底盖,翻来覆去地看,然后硬说我们偷了他们的煤油。

这让我义愤填膺,我实在是忍无可忍,准备动手教训一下他们,结果被大帅劝住了。毕竟他是复读生,年龄比我们大,忍耐力较好,这件事暂时就翻过去了。

当天晚上下了晚自习,刚回到宿舍的时候,他们兄弟两人又开始指桑骂槐,其中老二李全明和雁孤行两个人突然撕扯到一起,打了起来。他们两个打得难舍难分,不相上下,其他人都按兵不动,静观其变。过了一会,李全明把雁孤行摁倒在床上,半天翻不起来,突然看见雁孤行一脚踢中了李全明的腹部,李全明被弹开了。接着,李全明又拿了一个擀面杖,准备去打雁孤行,他们两个人又纠缠在一起抢那个擀面杖。

就在这个时候,老大李全风有点按捺不住,眼看他兄弟落了下风,他想上去帮忙,两个人一起对付雁孤行。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一个箭步上去,一把抓住李全风的一只胳膊,把他扯到门口。他不服气要还手,我一把拧住他的胳膊,来了个缠丝擒拿手,从后面把他的一只胳膊锁到背后,让他动弹不得。接着,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他脸上踢了几脚,他的鼻子和嘴角马上就流血了。

这时候,他兄弟李全明和雁孤行两人已经停手,看着我和李全风。晚上下了一场大雨,院子的低洼处积了很多雨水。

我正准备把李全风扔出去,老班长金虎、李茂、郭万城、建文以及向利几个人回来了。

他们把我们拉开了,金虎让我们停手,说再打就出问题了。过了一会儿,我们班主任文泰也来了,他把我们几个叫到他办公室,狠狠批评了一顿。

李茂、郭万城还有向利他们几个人都是初二分到我们班的复读生,李茂的理科很好,尤其是物理化学,文科相对来说差一点,尤其是英语最让他头疼。

郭万城和向利两个人,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们经常一起打羽毛球,交流一些学习上的问题。初三,我还和郭万城一起合伙做过饭。

建文从初二开始,就当了我们班的班长,他仪容不俗,聪明伶俐,处事圆滑。

这几个人在文泰面前都帮我说了好话,而李全风和李全明两兄弟平时人缘不好,没人帮他们说话。

这都是年轻时候的荒唐事,后来,我们和他们两兄弟言归于好了。初中毕业的时候,我还请了李全明给我拍照,他当时有一台小型照相机。

初中老师为了节省时间,经常会把两个班放在一起上课,我渐渐认识了一些朋友,其中和我关系较好的就有沅贞和元孔两姐弟。

沅贞身材修长,留着剪发头,总是沉默寡言,说话的时候一字一句。脸上总挂着一抹令人捉摸不透的愁容,这倒引起了我的好奇,我觉得她很有个性。

后来熟悉了,我发现她其实也是一个有说有笑、天真烂漫的女孩。她堂弟元孔的性格和她完全不一样,元孔天生活泼开朗,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

初二这一年,算是我初中最充实的一年,因为我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一个是雁孤行,另外一个就是新刚。

新刚在我们隔壁班,他是我的新室友,个头细瘦高挑,仪表堂堂,走路快如闪电,脸上总有一种无辜而又悲天悯人的神情。他也和我一样,家境贫寒,老父亲已经上了年纪,满头白发。

母亲因为身患痼疾而备受煎熬,家里还有一个小他四岁的弟弟,全靠年迈的老父亲一人支撑整个家庭。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我觉得这简直是至理名言,用在新刚身上再合适不过。

新刚比我勤奋刻苦,他从来不睡懒觉,每天早上不到五点就起床,一如既往地坚持不懈。他起床洗漱完毕,就开始做早餐,一般是西红柿鸡蛋汤加饼子,饼子是从家里带来的。

新刚每天早上起来做好鸡蛋汤的时候,我还在睡梦中,经常都是他喊我醒来,我们一起吃早餐,然后去学校。

那一年都是他在照顾我,他虽然沉默寡言,不苟言笑,但是心肠很好,为人善良正直,从不得罪人,也很少发脾气,这就是他坚韧不拔的高贵品格。

我们之间虽不是亲人,却已胜似亲人,这是一段可以珍藏一生的美好的回忆。不管浮世如何变迁,每当想起这一段青春,心里总感觉暖暖的,这就足够了。

也许,这就是青春的意义。

伴随着小麦成熟,我的初中三年也结束了。

临近毕业,校园里乱哄哄一片,尤其是初三毕业班学生,很多人都心浮气躁,无心学习。少数不爱学习又很调皮的同学,他们上课的时候不好好听讲,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到了课间,他们就开始使劲对书桌板凳敲敲打打,有时候会放声唱歌,以此来宣泄压抑了三年的情绪。很多学生认为马上就要解脱了,即将成为无拘无束的自由人,再也没人管得了他们了。

有些同学也会偷偷摸摸地去完成他们三年以来留下的遗憾或心愿,那就是向他(她)们的暗恋对象去表白。

平时在学校,大家都谨言慎行,不敢去想这些事,特别是学习成绩较好的同学,心思都在学习上面,只能尽量去克制内心的冲动。到了毕业的时候,他们会露出本相,大胆地去表白,不管有没有结果。有些平时就在偷偷交往的男女同学,毕业这一段时间,他们会一起去拍合影留念。

放假前一星期,学校组织每个班级拍了班级合影留念,关系较好的同学之间,同学和老师之间,都会合影留念。

当时,我的几个代课老师大多数都是男老师,比较严肃古板,很多同学都不敢去叫他们过来一起拍照。只有我的英语老师丽华是女老师,她说话干脆利落,性格率直,我们的关系很好,所以,我就叫她过来一起拍了一张合影。

拍照的时候是中午,我去她宿舍叫她的时候,她正在炒菜做饭,我叫她去拍照,她二话不说,熄了火就跟着出来了,不知道那顿饭丽华老师做熟了没有。

毕业季的校园,总是充满丝丝伤感,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带着一些遗憾离开。

我们的中考考场设在甘沟乡,后来改叫甘沟镇,田堡距离甘沟镇比较远,大概有二十多里路,所以,考试那三天需要在甘沟住宿。

考试期间的食宿都是学校统一安排的,不过费用要学生自己承担。临时住的宿舍,是街道居民自建的四合院砖瓦房,饭食一般都由房东太太来承包。

班主任文泰,和我们班同学在一起吃,也在一起住,他自始至终都陪伴着我们,鼓励着我们。他不仅负责照顾我们大家的生活,还给大家做心理辅导,考前考后他都会耐心安慰大家,稳定大家的情绪,文泰老师就像我们的父亲一样。

每个学校都会提前派遣专门的老师,去甘沟镇找好宿舍,安排好饭食。一般都是前一天,班主任会带着本班学生去甘沟镇熟悉环境。

我们中考那三天都在下雨,宿舍去学校的那一条巷子又窄又长,雨后泥泞不堪,寸步难行。尤其是夜晚更加难走,每个人出去必须带一只手电筒,才能勉强摸索着前进。

中考第三天,太阳出来了,一扫前几天的阴霾,让人一下子精神振奋起来。

最后一门考试结束,我们就直接回家了,因为多住一天会有一天的费用。中考那一段时间是农忙季节,考完试大家得回去帮忙干点农活。每天除了干农活可以消磨一点时光以外,剩下的时间都在焦心地等待中考成绩。

过了大概有半个月时间,听我们村去田堡街道赶集的人回来说,中考成绩已经出来了,很多人都围在学校门口看榜。我的心突然开始咚咚地跳起来,既激动又担心,既想尽快知道我的中考成绩,又怕成绩不理想而沮丧,处在左右为难的境地。

最后,我还是下定决心给学校打电话问一下成绩,当时我们村里面只有一部有线电话。

我跑到别人家里,拨通了电话,接电话的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建红,毕业的时候,留的是他的号码,我们班主任当时还没有电话,所以只能打到语文老师那里。

我忐忑不安地问了我的成绩,结果却也在意料之中。虽然我的分数不是很高,但还是超过了静宁一中的录取分数线。

当时我们的中考满分是650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各150分,物理和化学单科各100分。我的中考总成绩是537分,静宁一中的录取分数线是505分。

静宁一中录取的学生,都是全县中考成绩最好的一批,是全县前几百名的学生。静宁一中是提前批,有优先选择权,成绩优秀的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一般都是静宁一中。

令人欣慰的是,我的英语成绩还算不错,考了136分,应该是我们学校这一届中考毕业生里面最高的。这个分数我倒不觉得意外,成为最高却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中考成绩出来以后,几家欢喜几家愁,那些成绩好的同学都上了高中,自然欢天喜地。成绩不好的同学,上不了高中,只能选择去读技校,或者直接迈入社会。

在我青春洋溢,活力四射的年纪,曾经划过一份美好,留下太多回忆。

本文连载章节
我也说几句0条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发表评论! [登录] [我要成为会员]